4006-01-9999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交流力度,积极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重庆市公开选调14名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交流工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各级机关正科级及其以下职级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南川区委办公室文秘岗位2名;

  南川区政府办公室法律、文秘和计算机岗位各1名;

  南川区纪委财会或法律岗位1名;

  南川区委组织部文秘岗位2名;

  南川区人事局文秘岗位1名;

  南川区编委办文秘岗位1名;

  南川区环保局文秘岗位1名;

  南川区机关事务局文秘岗位1名;

  南川区法院法律岗位1名;

  南川区检察院检察综合岗位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文字处理能力,能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2、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考核年限不足2年的,以考核实有年限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00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年龄35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30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南川区区级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考察、体检、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3日—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并认真填写《南川区区级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称《报名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身份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制作为电子文档,发送到 cqncgbk@ 163.com;采取现场方式报名的人员,需持以上材料到南川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

  3、联系方式:

  南川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张小春  71434371  13452581030

  南川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何 易  71420469  13996758908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南川区委组织部、南川区人事局、南川区编委办组织对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南川组工网(www.cqnczg.cn)和南川人事人才网(www.ncrcw.cn)上公布。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进入以后选调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川区委组织部、南川区人事局、南川区编委办负责组织。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身份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2张,在考试前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南川区人才市场(东城街道盛丰源O栋7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发放《准考证》,并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纳考务费50元。

  2、每个选调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能低于4:1。低于4:1的,相应递减选调职位,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的命制及阅卷委托重庆市专业权威考试机构组织。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名次,可于笔试7天后登陆南川组工网(www.cqnczg.cn)和南川人事人才网(www.ncrcw.cn)查询。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南川区委组织部、南川区人事局、南川区编委办牵头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考察组将与考察人选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南川区委组织部、南川区人事局、南川区编委办等额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优先递补进入考察合格人员,如递补人员体检仍然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直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川区委组织部、南川区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南川区编委办办理上编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竞争择优、公开考试”原则,由南川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南川区纪委举报电话:71426449;南川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71410001。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南川区委组织部、南川区人事局和南川区编委办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南川区人事局

重庆市南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

  附件1  南川区区级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南川区区级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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