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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蚌埠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12号)规定,市考录办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入围考生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5月12日、13日(工作时间)

  2、地点:蚌埠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国货路街79号)南楼101教室。

  3、乘车路线:从蚌埠火车站乘103、104路公交车至百货大楼站下;从蚌埠长途汽车站乘 101路公交至中荣街站下。

  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其中,2011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的考生,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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