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备考 > 行测 > 常识判断 > 2022年省考行测常识单类解题之关于可撤销婚姻那些事

2022年省考行测常识单类解题之关于可撤销婚姻那些事

2022-03-02 13:25:08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吉林分院

  • 资料分析题型
  • 资料分析公式
  • 数资易错点
  • 数量关系公式
  • 常识百年党史
  • 全年时政热点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扫码领福利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民法即生活本身,《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较原有法律而言,既有大量变更之处,也有不少新增内容,其中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可以请求撤销的婚姻部分也进行了较为明显的修改。我们都知道,在各种类型的考试中,新修改的知识点的出现频率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梳理一下考试中容易涉及到的几个修改之处吧。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条文的其中一个修改之处在于将因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起算点由“结婚登记之日”变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样修改是更有利于保障被胁迫方的合法权益的;另一个修改之处在于将可以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由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修改为了仅能由人民法院进行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条文的修改之处在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但是为了保护配偶的知情权,将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作为撤销婚姻的情形。

综上所述,在考试中我们要注意看清题干的表述,有两个地方需要额外注意。首先,很多同学在做题时特别容易忽视可以撤销婚姻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而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了;其次,重大疾病并不是禁止结婚的条件,而变成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

那么让我们来练习一道题吧!

【例】小明以小红全家的生命安危胁迫小红与其结婚,小红被逼无奈与小明领了证,后了解到法律对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后,小红决定去找()请求撤销该婚姻,且她应当自()提出。

A.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B.婚姻登记机关、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C.人民法院、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D.人民法院、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答案】D

【解析】D选项说法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法条可知,撤销婚姻的主体为人民法院,所以可排除A、B两项;且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可排除C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2022面试
分数线

相关内容推荐

(编辑:donghaiyang)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二维码添加客服
关注我们:后台留言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贴心微博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二维码添加客服
验证信息:省考
有问题找图图,答疑解惑小帮手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