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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人员2名公告

2019-04-13 14:18:44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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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选聘两名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主管单位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学院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1人、外事办(港澳台办、国际交流中心)主任1人。均为管理五级职员岗位。

具体要求:

1.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本科;

2.计划财务处处长岗位要求财会类学科背景和财务部门工作经历,外事办(港澳台办、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岗位要求外语专业学科背景和外事(国际交流)工作经历;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7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

1.现任(聘)正处级(管理五级职员)职务;

2.现任(聘)副处级(管理六级职员)职务,且任职满2年(2017年4月以前任职);

3.具有2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且现聘在专业技术4级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7级以上岗位聘满2年以上。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学院人才引进奖励政策要求的,可以同等享受。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7日下午16 :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zjipcdwzz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设置为“应聘岗位+姓名”,不设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展,报名截止日期延后24小时后为初审公告发布时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jipc.cn),“人才引进”专栏自行查询初审情况。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2019年5月,地点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将视情况安排笔试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依据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其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试、考察等综合情况,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任职(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任职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任职(聘用)手续。任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期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或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

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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