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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大连市特岗全科医生计划招聘10人公告(2)

2017-07-17 15:06:20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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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卫生计生委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年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工作经历、接受培训情况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审查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组织。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基层实践技能培训的相关要求,由各相关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招聘的县级公立医院实施。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应成立由2名以上熟悉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由各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县级公立医院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工资发放等相关手续,同时做好将特岗全科医生派驻至政府乡镇卫生院、开展岗前培训及执业注册变更等有关工作。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九)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业务咨询电话:(0411)84825984

  旅顺口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86395059

  普兰店区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3131387

  庄河市卫生计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411) 89706195

  投诉举报电话:(0411)39052565/39052255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八、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各相关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培训及考核后, 可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暂不能进行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先完成执业地点变更手续,暂按原执业类别和范围执业。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或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人员身份。

  (二)激励与保障政策

  1.薪酬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将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补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2.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1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教育培训。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

  九、纪律监督

  1.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组织人事处、科技教育处、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大连市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

  2.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中有关纪律与监督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3.事业单位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7.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进入招聘程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8.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9.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0.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考大连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7〕5号)有关规定。

  2.报考人员应为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得以现有学历报考。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订立聘用合同等)请及时查看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未查看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关于通知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原标题:2017年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2017年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计划.xls

  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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