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考试

最新资讯|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砖题库直播职位库招考笔试面试真题|

问答良师

4006-01-9999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三支一扶 > 备考 > 公共基础知识辅导 > 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2017-01-14 16:04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a/szyf/ 作者:cbb 来源:未知

【导读】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在我们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决定程序是考试的重点,经常以概念、案例等形式考查。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在行政处罚的程序中,包括决定程序与执行程序。在我们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决定程序是考试的重点,经常以概念、案例等形式考查。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普遍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

(1)行政调查。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必要时组织听证。

(2)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

二、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为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情形设置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程序权利简单,执法人员可以当场决定给予处罚。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第二,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2)执法人员可以一人执法,当场作出决定。执法人员需要当场表明身份,出具和交付依法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3)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专门会议,由行政处罚机关调查人员提出指控,证据和处理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1)举行听证会的条件。第一,行政机关将要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第二,经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

(2)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例题展示:

1、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且拟处以较小数额的罚款,则此种情形之下可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种类是()

A简单程序

B一般程序

C听证程序

D合议程序

答案:A

考点:简易程序

解析:这道题目就是以概念的方式来考查我们的,要求我们对于程序的内容是要了解的。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因此排除D选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种情况适用简单程序。而适用听证程序的,只有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才要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听证权利,本题不符。而一般程序就是除简易程序与听证程序以外的,都适用一般程序。

(编辑:cbb)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xxxx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xxxx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