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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民事诉讼法之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2016-10-08 10:16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a/szyf/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华图教育整理考试重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按撤诉处理,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撤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为:(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3)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编辑:陈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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