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障待遇落实。如果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另外,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将拿出不低于5%的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名人员如果有什么疑问,可拨打电话(0391)211897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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