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内,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0000元。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绩效考核奖励金;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绩效考核奖励金。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省内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卫生系统指初晋中),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