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为适应社区工作需要,充实社工队伍力量,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和鱼复街道部分社区区划调整的批复》(奉节府函〔2015〕43号)和《奉节县民政局关于永安街道和鱼复街道社区工作者职数设置的通知》(奉节民政〔2015〕24号)精神,永安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适应社区工作需要,充实社工队伍力量,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和鱼复街道部分社区区划调整的批复》(奉节府函〔2015〕43号)和《奉节县民政局关于永安街道和鱼复街道社区工作者职数设置的通知》(奉节民政〔2015〕24号)精神,永安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8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户籍在奉节县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城乡居民。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973年4月1日至1978年4月1日期间出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到全日制高中及中专)。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近5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处分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招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1日

    2.报名地点:永安街道办事处409室、417室

    联系 人:史 敏,电话:18680900858;

    唐 艳,电话:13594825766。

    3.须提供的报名资料:(1)《永安街道201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4)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具备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本人不能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报名的有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将报名资料提交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常用惠民政策》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下情形予以加分:

    (1)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证明);(2)县内国有企业人员(须提供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证明);(3)县内破产企业人员(须提供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相关协议,未签订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相关协议的,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4)县内村(社区)四职干部(须提供乡镇证明及民政部门备案核实证明);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以上五类人员享受加分条件,按审定工作年限满1年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曾在两类及以上工作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不含兼职),可合并计算工作年限。加分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笔试前5天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的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协作能力、独立完成工作任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最后一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考察合格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录资格。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参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经过上述程序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因检举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参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招聘程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街道办事处聘用为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其它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日。

    (二)申请加分者,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5月11日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2015年5月11日,在永安街道办事处大厅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查阅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奉节县永安街道办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六)进入面试人员在2015年5月底前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便于递补联络。

    (七)考务费100元/人。

    六、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试用期间,享受街道一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被正式聘用后,享受一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和有关保险。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办事处统一分配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分配的社区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的全过程在县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凡有违纪和徇私舞弊者,经查实,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永安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

    咨询电话:18680900858。

    监督电话:县纪委56557370、县委组织部56557380、县民政局56836222、永安街道办事处13996506813、13896952200、13594825453。

    点击下载>>>

    永安街道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永安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宋小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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