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5]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14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13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

  6月14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客观题)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

  二、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执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 3月9日至3月25日

  网上交费: 3月9日至3月26日

  准考证打印:6月5日至6月11日

  成绩查询:8月14日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资格审核:8月25日后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二)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教材发售等工作由山西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负责。

  报考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注册用户、上传照片、填报信息、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已在报名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直接报名即可。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证件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下载照片处理工具......

  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成功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信息后,即可交费,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核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报考。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审核公告,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收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需领取交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8日-6月12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2015年3月出版,有关教材预订发售事宜请与山西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联系,教材预订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七、其它

  有关报名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山西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负责,

  联系电话:0351—6387179

  地址:太原市漪汾街9号省民政厅办公楼908房间;

  有关网上报名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3月2日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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