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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攀枝花仁和区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下半年)

2013-10-25 13:44:56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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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82年11月25日—1995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5日—1995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28日(9:00-12:00,15:00-18: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

  (四)报名手续:

  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打印件)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五)报名要求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在表格的照片框内粘贴一张大小在18KB至25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考务费缴纳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五、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名额调整

  报考的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

  六、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1月6日—7日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七、考试

  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考试监督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负责。

  (一)分数比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此次考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见附件3),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和教学层次规定的教学大纲的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科目。教师岗位(除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外),采用讲微格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采用讲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2、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和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各招聘岗位因面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上述要求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审批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同一岗位拉通排序,由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人事关系,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二)未经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者,须缴纳违约金2万元。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五)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表》

  2.《攀枝花市仁和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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