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6月5日9:00至6月9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考指南》中详细查询)。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5日9:00至6月10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3.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6:00,通过工行网银缴费或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缴费,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结束。报名费105元。
(1)工行网银缴费:
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登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点击“缴费站”,在“查询”对话框内输入“平房”,找到“平房人事报名”,点击“缴费”即可。
(2)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全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款单位账号:3500080109001030603,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2261001377。
特别提示:在银行汇款时一定提示银行操作人员在“摘要”或“附言”内输入身份证号码和“考试报名费”字样。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6月14日9:00至6月15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凭登录名称和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笔试加分政策:
(1)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含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6.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返还考试费用事宜。
7.政策咨询电话:(0451)86509377、86501475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