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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领导干部要做建设“生态文明”的表率

2015-05-07 18:20:3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时事评论:许贵元:领导干部要做建设“生态文明”的表率

  作者:许贵元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建设生态文明写进了党章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列为五大系统体制改革之一,这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意义非常重大而深远。 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新的视角观念和与时俱进的思维理念,重新审视建设“生态文明”的科学本质和重大要义;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体制的关键举措,勇于探索实践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路径;以对国家、民族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肩负起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中国梦想的历史重任,积极争做建设“生态文明”的表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一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但生态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因生态建设滞后、影响改革开放发展、造成人民生活质量下降、群众饱受污染之苦、甚至“因污致贫”和“因污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涌出许多“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抓起、实现双赢的区域性好典型,使广大群众尽情分享生态文明成果带来的“绿色福祉”和“温馨生活”。实践证明。经济建设是“主线”,生态建设是“生命线”,两条线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一味强调“经济建设重要”、“生态建设次要”;或“只顾埋头抓经济建设,忽视或不抓生态建设”的领导,都是“不明智”的领导!任何地方“单打一”的做法,都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发展观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

  领导思想认识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成败与否;决策上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思想误区”导致“执政理念”的扭曲,无疑是最可怕的障碍和阻力。当今,对建设“生态文明”不利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种:

  一是存有扭曲的“执政理念”。主要反映在少数地方基层领导者和决策者身上。他们片面或错误地认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主要标志是看经济建设搞得好坏。只要经济建设上去了,则是“一俊遮百丑”,也是官员说话的“政治资本”和升迁的“硬性砝码”。因此,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经济建设上,把生态建设停留在口头上,甚至不惜付出破坏和牺牲自然资源的沉痛代价,来维系和换取一时经济的发展。这种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和“长官意志”下的蛮干做法、短期行为,不仅造成了没有内在发展活力和动力的“空壳经济”和“泡沫经济”,而且人为破坏了生态平衡,加剧了“人造雾霾”、“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使建设生态文明成了喊在“嘴上”和写在“纸上”的时髦口号。

  二是缺乏城乡统筹的“生态观”。在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中,“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程度不同地普遍存在。因此,在一些地方习惯于把治污污染、驱除雾霾、绿化美化的重点放在城市,不怕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动不动就搞“速成绿化”、“大树进城”、“一夜变绿”和引进新、奇、特、优树种的做法。近几年,有些地方在创建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旅游城市上大都采用这种所谓“生态搬家”的做法,其结果是,树木成活率不高,死了再植、缺了再补,恶性循环不止,城市绿化上的铺张浪费现象令人触目惊心。“污染下乡”还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有些地方一看“治污风声”太紧,就把那些落后淘汰的项目和高耗能、高污染的小企业,舍不得连根拔掉、就地销毁,而是悄悄转移到农村乡镇,“干净”了城市,却“污染”了农村,给建设“美丽乡村”带来了后患。

  三是依法监管工作“不到位”。生态文明成果重在建设与保护。可是,近些年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在很多地方特别山区,挖山毁林、破坏植被、私砍滥发、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案件骇人听闻。防治大气污染、开展矿山修复、湿地生态保护、退耕还林、也都遇有不同程度的阻力和制约。有不少地方党政官员认为,发展经济,兴办企业,免不了毁掉几片林子,挖山开矿是理所当然的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破坏一点山体植被在所难免。环保执法常常遇到“力不从心”和“束手无策”和尴尬局面。由于有些地方政府给这些污染企业和私营业主充当“保护伞”和“黑靠山”,所以才使他们敢于无视于法律法规,有恃无恐地破坏生态环境。环保、林业等执法部门常常处于“无能为力”或“束手无策”的尴尬被动局面。这在基层是常见的“老大难”问题。

  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搞好搞不好,关键在各级领导。领导的表率引领作用至关重要。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要修正和端正各级领导的“执政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领导要首当其冲地牢固树立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要“同步抓起、实现双赢”的指导思想。因为各级领导干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参与者、实践着、决策者和指挥者,是名副其实的“领军人物”。抓住了领导,就是抓住了“根本”,抓住了干部,就是抓住了“关键”,抓住了群众,就是抓住了“靠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建设生态文明是普惠民生、造福人类的“生命工程”和“幸福工程”。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不可懈怠。必须有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意识和魄力。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努力,同心同德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头脑中彻底根除 “生态建设投入大、见效慢、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那种对历史、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消极观念。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轻装上阵,积极作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领导“思想通”,群众就会“一呼百应”;就会感召和引领群众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相反,如果我们各级领导不重视或不抓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会抵毁和葬送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毁掉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生命线”,也会使自己成为历史的罪人!

  其次是科学搞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有序发展。要坚决破除生态建设“重城市、轻农村”或“城市热、农村凉”的片面做法。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特点,科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严格按规划稳步实施。要按照中央城镇化会议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规范标准、质量,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区域达标的关键项目,落实责任目标。对生态建设不配套、不达标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追究领导的主要责任。

  三是要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为建设“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依法行政,模范遵纪守法,严格落实国家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肆意挖山毁林、违规占用林地和湿地、私砍滥伐林木、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种种不法行为,要敢于“亮剑”,依法依规果断进行惩处;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环保、林业、公安、国土、安监、纪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力、履职尽责不够、甚至出现“里勾外连”、制造“腐败黑洞”的失职和渎职行为,以致酿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执法者部门和执法人员,更要给予严肃处理、严惩不贷。要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让破坏生态文明的行为,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让生态文明理念入心入脑,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建设生态文明人人参与、呵护生态文明个个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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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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