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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朝阳区物价检查所  详细信息
820546801
区县及以下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朝阳区物价检查所
监察科
监察岗位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政风险防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稽查工作
朝阳区
1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经济学、行政管理
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1:3
两年以上(含两年)
65090504 13810691988
http://rsj.bjch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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