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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及以下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
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协调、督促、检查法律援助事项。
朝阳区
2
硕士研究生
硕士
法学
中共党员
1、全日制统招统分院校毕业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通过英语六级
1:3
2013年应届毕业生
65082640
http://rsj.bjch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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