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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朝阳区财政监督检查所  详细信息
820543501
区县及以下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朝阳区财政监督检查所
监督检查
负责对本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朝阳区
1
硕士研究生
硕士
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法学、审计学
不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两年工作经历
1:3
两年以上(含两年)
65090318
http://rsj.bjchy.gov.cn
免责声明: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信息作为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