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  详细信息
819900703
市级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
综合办公室
综合管理员
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1
硕士研究生
硕士
公共卫生
不限
1:5
两年以上(含两年)
83513051
www.bjda.gov.cn
免责声明: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信息作为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