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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详细信息
819938401
市级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宣传联络处
住房保障新闻宣传
负责住房保障新闻宣传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新闻传播学类
不限
具有建设、房地产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经验
1:5
两年以上(含两年)
59958461;咨询时间:周一—周五9:00—12:00;14:00—18:00
http://www.bjjs.gov.cn/
考试内容:住房保障及新闻宣传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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