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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考申论热点:生活垃圾 计量收费

来源: 吉林分院2021-07-2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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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况】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建议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根据‘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将是必然的趋势。”

非居民厨余垃圾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这些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数量大、缴纳的资金来源有保障,对这些厨余垃圾按量收费难度并不大。而且在生活垃圾中,首先对厨余垃圾实施“计量收费”,有助于制止、减少餐饮浪费行为,降低垃圾处理成本。按照居民厨余垃圾的实际产生量来收,是最精准的,但如此征收难度大、征收成本高。因此,有人建议按照住房面积、自来水费等来征收。接下来,还需宣传好垃圾收费理念,在征收方法上实现突破,循序渐进开展生活垃圾收费工作。

【各方观点】

1/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餐饮结构与数量的丰富化,厨余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日益沉重。而且按照当前的情况,意味着“谁产生的垃圾越多,获得财政补贴也越多”,违反了“谁受益谁付费”以及公平性的原则。

2/目前我国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较大。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此外,收到的费用贴补到厨余垃圾处理运营中,有助于提高设施的运营水平,改变一些项目“脏乱差”的状况,减少垃圾处理“邻避”问题。

3/应该对垃圾分类日常管理、设施管理、回收处置、定时定点投放管理、分类投放标识等标准进行统一,并构建“清道夫集团”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体系,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回收体系。

【深度分析】

(一)如何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

1.一是推行计量收费,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

明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即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2.完善配套政策。

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通过合同管理、引入竞争等方式,倒逼垃圾收运服务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垃圾排放台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二)不同地区如何落实

1.强化组织实施。

要求厨余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的地区,尽快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其他城市要尽快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拒缴欠缴垃圾处理费的非居民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运输和消纳,以及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整

不同地区在实行计量收费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则。厨余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的地区,应尽快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其他城市要尽快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

【参考文章】

厨余垃圾收费乃一剂良方

厨余垃圾无序收运处理易影响市容、污染水质、传播疾病,还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全面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收费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应逐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各地区应当综合考虑非居民单位垃圾历史产生量、垃圾减量目标、营业规模及类型等因素,科学核定厨余垃圾定额,并动态调整,作为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依据。

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实施收运,并签订收运服务合同,明确垃圾收运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对政府定价中已包含收运环节价格,非居民单位自行将厨余垃圾收集、运输至规定场所的,应相应降低垃圾处理费标准,倒逼垃圾收运服务单位提高服务质量。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有序推进。各地区应当着眼长远、立足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地方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应当尽快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其他城市要切实把厨余垃圾管起来,摸清非居民单位垃圾产生量底数,尽快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地区结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立健全等情况确定。

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应广泛开展自觉抵制餐饮浪费、推动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的宣传。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餐饮消费观念,在外适度点餐、节俭就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坚决抵制餐饮浪费。提高非居民单位对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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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考申论热点 编辑:yushuan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