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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中小学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来源: 未知2021-04-0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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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就《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保证学生休息、预防校园欺凌、防治性侵等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从事抢险救灾或商业性活动

人身安全方面 ,意见稿提出,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商业性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参与有毒、有害的危险性工作以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学校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

意见稿明确指出,要保证未成年人的休息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课程教学活动,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学校暂扣学生物品不得超过一学期

在财产权益保护方面,学校应当保护学生的财产权利,不得采用毁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因管理需要暂扣学生物品的,应当在影响消除后返还学生或者其家长,暂扣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告知家长。暂扣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

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

“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意见稿明确。

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针对网络管理方面,意见稿指出,学校应当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禁止带入课堂。

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不当得利

意见稿对教师管理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应当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宴请,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要求、指定学生购买特定辅导书、练习册等教辅材料,不得诱导、组织或者要求学生登录特定经营性网站,参与视频直播、网络购物等活动等。

建立对学生欺凌等行为零容忍处理机制

意见稿还就特别保护提出八条相关规定,包括预防欺凌教育、预防机制、欺凌制止、欺凌关注、欺凌处置、防治性侵、入职查询等。要求学校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

“教师应当关注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原因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意见稿提到。

学校应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

在入职查询方面,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在聘用教职工或引入志愿者、社工等校外人员时,应当要求相关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不良品行,并提交承诺书。

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关于学生人格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学生的规则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隐匿、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披露、传播、买卖。

延伸阅读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对于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和家庭隐私,是好事。但不得公开考试成绩、名次的规定,网友都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网友1:上学不公布成绩图什么?坐在教室里图个心安吗?

@网友2: 不公布成绩、名次,那升学录取标准还是分数吗?

@网友3:如果这样要求,那中考、高考呢?也不公布成绩吗?

@网友4:说个真心话,我以前每次考试,不管感觉自我良好还是一般还是差,都很想知道我的成绩和名次,因为这样就可以判断自己在班级里的情况。

在重要的考试中,公布成绩可以更透明,方便监督。就拿杭州中考来说,今年发布了中考新政,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原保送生)招生比例由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提高到60%,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设的校区及领办的分校、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额分配生招生比例由学校招生计划数的30%提高到40%。分配生不仅要看初三的中考成绩,也要看每年的期末考试成绩。如果不公布成绩和名次,难免会引发家长和学生的焦虑和疑问。

而且,公布成绩和名次,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的话,也可以促使孩子认清自己的学习程度,激励他找准不足,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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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部中小学成绩名次 编辑:zhaocan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