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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民警“穿警服打人”是借警服的“虎威”

来源: 华图教育2016-11-0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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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午,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在学校走廊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在一位女老师脸上打了一拳,其间更掏出了警棍。10月2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打人民警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同时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现代金报》10月29日)

公务员申论热点:民警“穿警服打人”是借警服的“虎威”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题

对于“穿警服打人”的嚣张,你有什么看法?

【政策解读】

警察打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参考分析】

民警李某一边打一边骂,高喊着“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并掏出了警棍。如此画面,让人不寒而栗。我们可以说,这位父亲是爱子心切,但“穿着警服打老师”是一名家长的不文明记录,更是一名民警糟糕的职场答卷。

暂且不论作为普通公民的不文明行为,先来详细说一说这“糟糕的职场答卷”。民警李某的行为无疑是想告诉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孩子的爸爸是警察,你们再“欺负”他,小心我的拳头和我手里的警棍。李某试图以一身警服和手里的警棍,借人民警察的身份,给自己年幼的孩子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撑腰”。这实质上也是一种以权谋私,不过这里的“私”是隐性的、非物质上的。无疑,李某的行为,抹黑了人民警察的公众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警察威慑的对象应该是那些“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才对,而不应该是劝解、教育打闹的孩子的老师和同学。郑老师在规劝过程中,不小心指甲在李某孩子的额头上划出了红印,不能成为李某拳打老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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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务员申论热点穿警服打人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