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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申论热点:强制“圈粉”的医院怎能治病救人?

来源: 华图教育2016-10-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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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的职工王先生日前向媒体反映,他所在的医院强制要求职工每天转发公众号内容并发布至少两条原创朋友圈。还要求员工疯狂添加微信好友,每人每周加好友不低于350人,最后要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未按规定完成任务者,将被扣发工资。(10月19日中国广播网)

公务员申论热点:强制“圈粉”的医院怎能治病救人?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题

你如何看待医院让员工“圈粉”并和工资挂钩的行为?

【政策解读】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此,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

若员工在工作中出错,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对其罚款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实践中,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没有经济损失的迟到、早退等,公司可以以扣工资的方式处分,至于扣款金额,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单位内合法的规章制度确定(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事先全公司公示,而非事后告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扣除经济处分后,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经济处分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参考分析】

这是一所全员“忙不停”的医院,没有之一。不过,他们忙的内容,似乎无关救死扶伤,而是忙“圈粉”、忙“原创”、忙“转发”,可谓医院中的“另类”。当然,并非所有医务人员尽皆热衷于微信,只是迫不得已。这不,王先生就因“未完成任务”,被扣了工资。

诚然,微信并非“洪水猛兽”,医院开通微信公众号,也算是为医院宣传造势。不过,交给办公室几个小青年打理,再发动员工扫码关注即可,完全用不着为此让全员“疲于奔命”。似这般强制每人每天狂加好友、狂转微信文章,岂不让医者都成了“转发不止”的现代版“愚公”?

不过,古时的愚公,是实实在在地挖山不止,而眼下医院“圈”出的“粉丝”,却多半为“僵尸粉”,实在看不出有何功用。表面上,医院的公众号个个红红火火,粉丝数、转发量都俨然“洋洋大观”,但平心而论,貌似没有几人拜读过其中的文章。其结果,除了徒然劳民伤财,丝毫无益于公众号的传播。

而公众号粉丝数及转发量“野蛮生长”的背后,则是医务人员不能承受之重。试想,医院5个公众号的内容,每天都要转发到朋友圈,且还外加2篇原创,不说成了“键盘侠”,起码也是疲于应对。若每天上10来台手术的医生、替患者吊瓶输液到手软的护士,待到疲惫归家,又得面对如此“任务”,还让不让他们好好休息?

何况,似王先生这样完不成任务以扣工资作罚,则不仅于情不合,更是于法无据。作为医院,有奖有惩,这很正常。但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当与医德医风相关。若医务人员既未违纪,亦未违规,并未任何过错,却仅因与本职工作“八竿子打不着”的“任务”而扣去一大截工资,又如何让众人口服心服?

更重要的是,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场所,理应以治病救人为第一要务。身为医院领导,自当谋划全局,竭力让患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这才是本分;若为医者,则以精湛医术及仁心待患者,这就是天职。显然,在医院,宣传造势纵然不可或缺,但做到宣传的归宣传,医生的归医生,却似应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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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务员申论热点医院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