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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泉州石狮市补充招聘党群工作者16人公告

2020-09-01 16:06:41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社区工作者考试网发布:2020福建泉州石狮市补充招聘党群工作者16人公告,《2020福建泉州石狮市补充招聘党群工作者16人公告》,本站还有更多社区工作者考试试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工作者面试、社区工作者报名等相关信息为你提供,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力量规范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泉委组综〔2020〕53号)、《石狮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方案》(狮委办〔2007〕8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石狮市党群工作者〔含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党群工作者16名,其中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11名、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5名。

(一)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指在村(社区)专门从事村务(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村级各项工作;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村(居)委会反映;积极向村级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等职责。

(二)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

指在街道(镇)、社区(含社区化农村)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辖区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络,及时向党组织领导班子反映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辖区内党组织应建尽建,建立健全党组织、党员基础信息台账;推动辖区内党组织抓好党内制度落实,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帮助培育党建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责。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参加福建省2020年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中未进入体检范围、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

7.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专业不限;

9.报名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编辑:suhou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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