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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简章

2017-02-16 14:28:19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海曙民政局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海曙民政局发布: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简章,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简章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海曙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口截止到2017年2月22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2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单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三)附加分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报考其所在镇(乡)、街道的,户籍及居住地都在本镇(乡)、街道,笔试加2分;

    (2)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

    (3)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1分。

    附加分不累计。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单位,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见附件1),于2017年2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到指定地点(见附件2)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海曙区民政局网站下载)。符合报考条件的海曙区报名者报考其所在镇(乡)、街道的,请随带村、社区出示的证明,随军家属、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随带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个人获奖者请携带相关荣誉证书。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接受报考单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和区民政局的最终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三日内予以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数。

    2.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经济、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区知识、社区工作政策和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足50分者淘汰,占总成绩的50%,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指标的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从同等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陆海曙区民政局网站查询。

    3.面试。面试分镇(乡)、街道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占50%,按招聘指标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入围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同等报考的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在海曙区民政局网站上通知。

    5.考核。考核分镇(乡)、街道进行,考核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核者淘汰,同时在同等报考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6.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同等报考的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考核由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7.选录。体检入围人员进入海曙区2017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库,当社区用人出现不足时,可从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人员的考核由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8.其他规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海曙区民政局网站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87258768

    海曙民政局网址:http://hsmz.haishu.gov.cn/

    附件:

    1、《2017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2、《2017年海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现场报名地点

    3、《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17年2月16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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