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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之公积金建保障房

2014-11-20 11:00:29 社区工作者考试 http://www.huatu.com/shehui/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社区工作者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申论热点之公积金建保障房,综合分析2014年以来的申论考试题目可以看出申论考试的内容是比较多样的,华图教育网为大家精心总结出了2014年社会工作者申论辅导之沙漠排污,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华图教育网社会工作者频道(www.huatu.com/a/shehui)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社会工作者考试申论辅导之公积金建保障房,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公积金建保障房的各个详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更多2014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请关注华图教育网!

  【背景链接】

  当前,保障房建设中最大困难在于资金不足。因此,除政府投资、社会融资外,许多地方都尝试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或直接投资建设保障房,破解地方政府保障房资金难题。

  不少人认为,基本的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但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拿公积金的钱来搞保障房建设,存在使用的“错位”。有观点表示,公积金建设保障房,却分给低保户、无房户等人群,而缴存人中的中低收入者因收入门槛、位置等原因未能享受,同时,这部分缴存人因经济条件等原因又未能享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反而给中上阶层购房提供了支持,容易形成新的“夹心层”。

  【深度解析】

  [现象分析]

  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产生的收益也理应属于全体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产生的增值收益上缴财政做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等于是“划私为公”。

  而关于公积金建设保障房的最大争议在于保障房的受惠范围。如果所建保障房的保障对象并非公积金缴存职工,就存在挪用他人财产之嫌。

  住房公积金收益建的保障房,并非缴存公积金人所使用,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公积金制度的“不公平”。

  [启示]

  我们要理清公积金和公共财政之间的关系:财政资金主要是保底线,是为全体民众服务的;公积金是在国家税收优惠之下,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出钱负担专项用途的长期住房储金,是缴存者之间的互助,不是统筹。

  [措施]

  第一,为解决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困局,要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扫清制度障碍,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第二,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制,保障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各地公积金部门可考虑扩大融资范围,以避免单一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和结构性失衡。

  第三,可改变直接将公积金收益上缴财政、筹建廉租房的做法,对接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上为巨额的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提供了创新转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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