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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联考面试热点:柯基犬被摔死,警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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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今年初,成都女孩小吴的爱犬丢失,疑是收养者索取酬金不成后将小狗丢下楼摔死,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这个事件有了新进展:捡狗一方的当事女子何某某,因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行政拘留7日;狗主人吴某某等4人因利用网络散布他人个人私密信息,被行政拘留7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刘昌松:在该事件中,摔狗者何某某被拘,合乎不少人的预期。而狗主人吴某某被拘,则在网上引发部分人的同情,认为她是“受害者”。没错,吴某某是“摔狗事件”中的受害者,但她不是后续的人肉风波中的受害者,而是加害者。在事件的后续进展中,被网络人肉、电话骚扰、花圈堵门、甚至和老公被迫离婚的何某某,同样是受害者。这也是种警示:网络维权没问题,但就算是出于无奈,也该“依法”。一旦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发展成为泄露隐私、网络人肉,那就成了以恶制恶,纵然动机可取,行为也已逾越了合法边界,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事实证明,很多披着正义面纱的“人肉”或“以恶制恶”,同样是一种恶。它会将本可借助法律手段实现的正当维权,变成另一种为恶。如今的处理结果,就是对这类伪正义论调的有力回应: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一言一行须恪守法律规定,随意曝人隐私或发动人肉绝不可取。无论如何,“以法制恶”才是正途。
 
    @人民网蒋萌:以暴易暴(包括网络暴力)显然是错误的,但有些事的尺度拿捏与进程掌控,未必如旁观者想象的容易。比如,若丢狗人吴某某最初选择报警,让警察帮其找狗,会不会被110看成是对警力资源的浪费?就算捡狗的与丢狗的发生言语摩擦,也可能被警方视为民事纠纷,派出所对这种事的态度,可能是双方自行解决。若不是事情闹大了,搞得满城风雨,执法者会提前高度重视,积极介入吗?一些大问题都是由小矛盾激化而成的,但及时化解小矛盾,在法治的轨道内有效率地处理小纠纷,平衡群众利益无小事与警力资源不被浪费之间的关系,却需要大智慧。法治要成为一种信仰,要让公众遇到问题就想到法律,对执法的专业高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某些人“信访不信法”“有问题找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执法存在不足。本例中,双方使用网络暴力也属于一种“私力救济”。最终,双方都要接受法律惩处,既给后来者敲响警钟,又是对提高法治公信力的鞭策。
 
    @钱江晚报陈进红:纵观整个事件,网络舆论推波助澜之力不可小觑。当事件发展到“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何某彻底激起了公愤。舆论如排山倒海般站在了吴某一边,有人开始人肉搜索,有人将何某个人信息公之于众,有人打电话辱骂,甚至一些网友邮寄花圈。随着事态的升级,已经演变成治安事件甚至违法犯罪了。发展到这里,狗主人吴某也开始恐惧,舆论已不再受控制,她只想回归平静。
 
    一条柯基犬的死让爱狗人士心痛不已,也让一个家庭分崩离析。是否每个受侵害者和受损者都能得到基于法制文明的处理。正义和公平如何得以伸张?显然,打着伸张正义旗号的暴力和骚扰无论在网络上还是现实中都是犯罪。网络的便利性和隐藏性让我们忘记了谨言慎行,维权过度就变成了侵权,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案件中五人皆因通过网络实施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再次说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个人在网络空间的一言一行也必须恪守法律规定,网络暴力遮蔽不了法治的光。
 
    但是,为什么很多人在遇到问题时,往往认为网络维权比法律更方便更有力?如果维权的通道能和网络维权一样便捷畅通,如果当时这场简单的民事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是否还会让事件一步步发酵,最终造成了不可收拾的恶果。一方面,我们需要建立高效的执法体制,另一方面,创造更多的途径,让各种有益的言论都能加以充分表达。
 
    而每次碰到网络热点,一些自媒体更是变成嗜血之徒,挑动着网友的神经,类似于“这一次我支持人肉,也支持以恶制恶”这种极具情绪化宣泄的文章收割流量。这种“刻意调唆”做法不仅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更给社会运转带来了不稳定因素。爱憎分明、伸张正义是正直公民的优良品质。但在发扬这些品质之前,别忘了还要明辨是非,加强公民的道德自治能力,这样才能使暴力降至最低。
 
    @张洪泉:一只小狗惹出诸多麻烦,双方各受到伤害后,都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实在让人唏嘘。不过这个案件再次告诉公众,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应该让那些在网络上举止无度的人警醒。
 
    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稳健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各种宠物应运而生,成为很多家庭的一员。狗是百宠中的一个热门,因为狗的品种不一,价格各异,有的甚至超过百万,更是让有狗的家庭重视无比。或许头几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在孩子上学或工作后,宠物狗就成了父母心中的依托,一些狗狗还被主人称为孩子,对宠物重视程度可见一斑,由此产生各种纠纷或顺理成章了。
 
    对于个人来说,合情的未必就合法,狗毕竟是狗,完全没有必要上升到人身攻击、侮辱人的高度。之所以将鸡毛小事闹到互联网上,在双方感情受到伤害后,才想起报案,因违法而受处,实在是不应该。出现这个案子,除了当事人在生活中对法律疏忽,没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所造成的,其间更是忽视了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只要你敢踏底线,就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法律的制定是有滞后性的,互联网立法和社会上一样,同样存在着这个现象。利用网络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制裁时尽管可以和社会上的一些法律条款结合,但很多地方遇到类似的案子,往往感觉还是无法可依,找不到对应的法律。伴随着中国互联网20多年的发展,已经到了专门出台一部相关网络的系统法律的时候,就像当年贩卖黑奴一样,一个按照下船人数结算,大大提升了上船黑人的死亡率,这就是管理。
 
    网友热议:
 
    @全是狗粮呀:才7天???你仿佛在逗我
 
    @加油挣钱买奶粉:这下警察可牛了大逼了,反正报警也没用,以后被人敲诈勒索这种小事还是自己解决吧,不就跟着一块坐牢吗?[挖鼻]
 
    @枫文字:关键是何真的是无耻又邪恶啊,摔死狗狗之前还各种威胁狗狗主人,各种要钱,还强迫人家和自己的老弟弟处朋友……明明就是人渣!
 
    @SSSSS苏皇:散步他人个人私密信息???竟然会和一个生命相提并论!
 
    @阿润 : 警方的不作为才导致狗主人寻求网络的救助,公权不作为私权才会被滥用。警方该对狗主人的行为负责!
 
    @季未燃 : 医生不及时救治病人,出了医疗事故,医生要负责任。警方不及时处置如出了刑事案件谁负责任?
 
    @桃瑞 : 太孙子了!欺负不会说话的![生气]你怎么不摔你的孩子那!变态心理
 
    @蕾妮 : 这件事其实和狗的关系并不大,即使是别人丢个钱包在大街上,你捡了也应该立即还给失主
 
    @只有你 : 狗最可怜,警察要是早旅行职责,何必如此让狗死的那么惨?
 
    @每天多一点进化:敲诈勒索就这么过去了……真有趣。以后是不是先砍对方两斧子,也许法律还会宽恕你呢……
 
    @-桂O_o:呵呵完美回避摔狗这个问题?[费解]
 
    @璎珞牡丹:一月初,在恐吓敲诈失主半个月后,狗被何某摔死了。何某又多次谩骂恐吓威胁要强奸女失主。对证据确凿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地警方仅仅才用了一个月就立了案,立案后只用了一个半月就调查清楚做出了判决。双方一起被拘了7天。@龙泉警方 又一次成功的守护了一方平安[赞]
 
    @龙渊居:警察叔叔的意思是以后这种事情自己解决,不要来麻烦警察。如果敢搞到网上闹事,那就全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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