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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医生违规签字,救人和担责的博弈

  来源: 华图教育  关键词: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公务员面试热点,医生违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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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1月4日,南京一名63岁的老人突然晕倒。南京鼓楼医院消化科医生王轶刚下夜班,正好路过现场,随即进行救治,并将老人送到医院。老人被诊断为心肌梗死,急需手术,可一时联系不上家属,鼓楼医院急诊科主任王军决定先对老人进行手术,“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老人转危为安。老人的女儿两小时后才赶到医院,感谢医生,感叹父亲幸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魏文彪:按照常规,手术一定要患者家属或者本人签字。然而,当时这名老人大面积心肌梗死,需要立即实施心脏手术,如果等家属赶到,一方面可能再次猝死,另一方面,随着脑损伤的发生,今后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危急时刻的一句“先手术,责任我来担”,把老人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也体现出医务人员的医者仁心和责任担当。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的医务人员,面对未签字的情形,都能“挺身而出”。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由于危重患者家属不签字,医务人员不敢实施手术,造成病人死亡的事例,近些年来屡有发生。也因此,最高法曾发布《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医生是一种与死神赛跑的职业。在生死一线、危急关头,担当精神固然重要,但用法律为这份“担当”保驾护航,才会鼓励更多的医生“挺身而出”,令生命获得最大程度的挽救,让生命至上理念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弘扬。
 
    @人民日报石羚:要想让医务工作者担责不担惊,一方面,需要家属理解。千钧一发之际,相比手续,挽救生命是第一要务。退一万步说,即便医药罔效,家属也应该给予医务工作者以支持。毕竟,到了这个份上,不救必死无疑,救了还多几分希望。家属愿意共同“担险”,医生才能心无旁骛地为生命“冒险”。另一方面,我们更期待制度保护。紧急施救后“反咬”医生一口,虽是少数情况,但是制度上的保障和救济,才是担责而不担惊的根本保障。否则,医生的尽职尽责终将沦为畏首畏尾、推诿责任。人人都希望医者仁心,但也请给仁心一片得以施展的天地。
 
    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抢救垂危患者,不能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急救,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从法律层面,给危急患者扩宽了求生的“绿色通道”,也给医务工作者坚持积极施救的价值导向扫除后顾之忧。
 
    当然,救死扶伤不是医生肆意“开刀”的尚方宝剑。非得是那种不马上救就会有极大风险、刻不容缓的情况,才能走这条绿色通道。鼓励施救的同时,也要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对自己的处置权和风险知情权。具体说,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若面对有家属陪同的患者,反复商量仍拒绝签字的,医院不能强求。另一方面,对于非致命疾病,医生不能随意行使特殊干预权,以“为患者着想”为名、不顾患者和家属意愿进行治疗。否则将为小病大医、诱导患者等医疗腐败行为提供温床。
 
    @东方网蒋萌:皆大欢喜自然是好的,但总有一些情况让人欢喜不起来。比如,医生在没有获得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对病人实施手术,万一病人没有救过来,或是落下严重后遗症,难保家属不会与医院和医生扯皮。即便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但要是遇上不讲理的家属和“医闹”,还是够医院和医生头疼的。医院不愿先行救治还有别的原因——如果患者拖欠医疗费,这笔账怎么算?倘若患者没抢救过来,会不会成为“死账”?面对管理部门要求必须先行救治,一些医院只是对患者进行维持性治疗,不交足手术费不进行后续施治,这显然是一种应付,拖延对患者很不利。简言之,医院和医生常有“杂念”,难以心无旁骛地救人。要想消除医者的后顾之忧,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为生命托底。还要指出,医生不是神,医生无法挽救所有生命,医生也有失误的时候。此时,如何正确看待医生和医学,检验着医疗评价机制的成熟度,考验着人们的理性。面对有的医生积极救人,有的医生消极作为,一会将医生群体视为天使,一会对医生群体进行吐槽,是不是也过于情绪化?大力发扬人性中的美好,努力抑制不佳的因素,是我们面临的共同课题。
 
    @楚天都市报屈旌:为了鼓励医生们勇于负责,制度改革和法律规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2009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将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支持是一方面,医生同样需要患者及家属的信任,以及来自社会的普遍支持。
 
    其实,并不仅仅是医生,在信任亟待修复,人人独善其身的现代社会中,那些敢于担责的人们,都让人觉得了不起。宏大如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灾难当前临危不惧,维护公众利益不计得失;微小如在路上扶起摔倒的老人,事故后留下联系方式积极处理,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到底等,都是敢于直面现实,用“负责”二字为人生作答,这样闪光的责任感往往与奇迹、机遇、友谊等美好事物,相随相伴。
 
    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如果我们希望能有更多这样有担当的好人,就应该营造与之相适的社会环境,善待敢于担责的好人,为良知正义“打call”。大多数人有良心,有原则,都向往美好,就让好人有好报,把灯光背在背上,让影子投在身前。
 
    华图解析:一直以来,“家属不签字,医院不手术”是一些医生实行的“潜规则”。虽然初衷是为了保障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决定权,但在分秒必争的抢救中,“家属签字”常常成为“阻碍”,同样也让医生处在两难的境地,救与不救考验着医生的人性与职业道德。
 
    为了缓解此类境况,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也有利于保障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益。但是,万一病人没有救过来,或是落下严重后遗症,家属是否会追究医生的责任呢?
 
    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但是,不是每一种疾病都有治愈的可能,也不是每一次危险情况都能化险为夷,所以,不管是家属还是医生,都应该彼此信任,才能让医生在救人时没有后顾之忧,让生命至上的理念达到最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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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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