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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法官醉酒致休庭,岂能免职了事

  来源: 华图教育  关键词:公务员面试热点,公务员面试,法官醉酒致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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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该市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魏凯扬醉酒致休庭事件的处理情况:“东安县法院决定对魏凯扬同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东安县法院审判员、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11月12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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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杨鹏:法官因为醉酒而导致休庭,这情节的确太不可思议了,恐怕连电视剧本这么写都会让人质疑是在胡编乱造。但是,当地法院发布通报写得明明白白,这还就是两个月前发生的真事。
 
    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因酗酒影响正常工作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毫无疑问,既然事实确凿无疑,魏某某注定要为这次喝酒过量付出代价,目前看来,除了要被免去副庭长这一职务之外,还面临着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之后的其他后续处理。
 
    法院的通报表明,魏某某当日喝酒是应一位同学所邀,陪同参加从广州回东安的几位同学聚餐。同学相聚,把酒言欢,本是人之常情,按说喝点酒也是应该的。然而,湖南高院去年出台的《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其中就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并明确了不管是因公因私,不论何种场合,都一律禁止喝酒。可是,身为法官的魏某某,全然忘记了这一规定。
 
    @澎湃新闻: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有五年,各地都出台过公职人员“禁酒令”。在许多地方,工作时间不饮酒已经成为大家自觉遵循的规则。法官醉酒事件一出,“禁酒令”在当地的实施效果就打了问号。
 
    相对其他机构,法庭更应该是庄重肃穆的场合。相对其他人员,法官更应该注意仪表举止。即使没有三令五申,开庭之前不能饮酒也是常识。因为法官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法律的尊严。正因法庭、法官具有特别的重要性,法官醉酒才会引起舆论大哗。
 
    依常理推断,法官醉酒无论在哪里都算一件“大新闻”。所以有理由追问,这桩大新闻刚发生时,在这家法院乃至整个县城有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如果大家都没把它当成严重的事,那就更值得深思了。
 
    现在的“迅速调查”“迅速处理”固然算亡羊补牢,但有点晚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职人员队伍的风气建设,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当错误的事情发生时,越早处理越有效果。
 
    从这件事我们也看到,现在许多地方部门对网络舆情都比较重视,响应也比较快。但最好的舆情应对方式,还是有问题主动发现、主动解决,不让它发展成舆论风波。
 
    @东北新闻网易成利:从古至今,大到国际交往,小到朋友应酬、家庭聚会,无酒不成席,酒与人之生活可谓是息息相关。所以,酒本身并没有原罪,关键在于把酒之人是否“心中有戒”。
 
    “心中有戒,则不逾矩;心中无戒,则必逾矩。”魏凯扬就是一个典型的“无戒”干部,与同学餐叙可以选择周末,即便时间紧张,也可以选在下午下班之后,然而他却“迫不及待”的选择在工作日的中午,将下午的庭审和组织纪律抛之脑后,这种无视党纪法规、无视人民群众的乖张行为背后,实则是魏凯扬缺乏底线思维和敬畏意识。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如今,魏凯扬为自己的任性买了单,但“法官醉酒致休庭”事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显然不是魏凯扬自身的“毁灭”所能弥补的。这足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千万不要做魏凯扬这样无底线思维、无敬畏意识的无戒干部,要做一个“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有戒干部,要时刻不忘身边有把戒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克制,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知道什么事必须做、什么事不能做。
 
    总之,做一位心中有戒的好干部,这既是组织和民心的期盼,也是最低的要求。
 
    @四川在线郭元鹏:“醉酒开庭”,由于不胜酒力在审案过程中呼呼睡去。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纪事件。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还算及时,还算到位。醉酒的法官将被严肃查处,不仅如此,法院管理层人员也会得到处理。但是,“醉酒开庭”事件,该唤醒的不仅是一名醉酒的法官。还有谁该醒醒酒呢?
 
    其一,律师为何视而不见?案件审判现场,双方当事人都聘请了律师,律师不仅有为当事人辩护的义务,还有一个义务,那就是对法官的违纪行为说不。而我们看到的是,面对“醉酒开庭”的法官,这些熟悉法律规定的律师们都沉默不语了。事实上是,在法庭上很少有律师敢于直面法官存在的问题。这暴露出的还是“打官司法官一言九鼎”的现象。法治时代,律师维护正义的权利需要得到彰显,需要唤醒的是律师的沉默不语。
 
    其二,百姓为何没有制止?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开庭,都需要保持现场良好的秩序,百姓参与开庭需要保持安静,如果一旦有了不合适的举动,法官有制止的权力,甚至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那么,如果是法官的行为不检点呢?到底该由谁来指出?百姓也不应该坐看醉酒的法官大闹法庭。这需要百姓的法治意识觉醒,更需要也赋予参与开庭百姓一定的监督权。
 
    其三,法警为何如此纵容?为了确保开庭期间的安全和秩序,一般情况而言,每一次开庭的时候,都会安排法警负责维持秩序。法警维持秩序,不能只是监督律师,监督当事人,监督旁听者,还应该对“自己的人”也进行严格监管。试问,一位醉醺醺的法官是如何走上审判席的?如果法警不能制止“自己的人”违反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则是巨大的监管漏洞。
 
    法庭是神圣的地方,法律是公平的底线。法庭上绝不容许醉酒的法官瞎胡闹。这起事件再次警醒我们的管理部门,对于执法机关的监督管理需要提高标准。一个醉酒的法官,影响的绝不是自己个人的形象,而是司法公平的整体形象。假如说,这位醉酒的法官不是“醉到沉沉睡去”,而是胡乱做出了荒唐的判决,甚至做出的是不公平的终审判决,那么公平何以体现?
 
    “醉酒开庭”需要唤醒的还有监管制度。愿“醉酒开庭”成为作风建设的醒酒汤。
 
    @东北新闻网李萱:醉酒判案何谈司法公正?作为法官、副庭长,无视公务员禁酒令,工作期间喝醉酒,卧倒审判台上,导致休庭,不仅造成这一次审判不能进行,更是将自身责任义务抛在一边,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距离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半月有余,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此事却仍处于“进一步审查阶段”。在事实比较清晰明朗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该更加有效率,而不能在媒体曝光引起大量关注后才加快处理速度。一开始,相关部门就应该敢于直面问题、处理问题,严肃处理有损法庭威仪和法官职业形象的人,让人们看到维护法庭严肃、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谁都知道醉酒不能进入法庭,公务员工作时间的禁酒令也人人皆知,那么为何醉酒的法官还能走进法庭开庭审判,过程中直接醉倒都没有受到劝阻?他的领导同事是真的都没发现,还是对醉酒开庭不以为然,不当回事?法官醉卧法庭背后,反映出的是相关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监管意识不强,必须深刻反思。
 
    对醉卧法官事件的处理,不能仅止于副庭长免职。在处理违纪法官个人的同时,还应给监管敲响警钟。只有充分发挥监管部门提提醒、扯扯袖的预防警示作用,才能避免类似闹剧再次上演。
 
    华图解析: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餐禁止饮酒,而身为法庭副庭长的魏凯扬,公然违反禁酒令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虽然已免去职务,但是,其不仅影响了庭审工作,还损害了法官形象,也让公众对公职人员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公务人员工作日期间严禁饮酒,是各地在贯彻“八项规定”整治“四风”、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举措,成为了党员干部行为的有效规范。作为一名副庭长,理应对国家法律法规烂熟于心,时时处处以最严标准要求自己,而不是在明令禁止工作期间饮酒的约束下明知故犯,显然,这不是一个公职人员应有的素质,究其原因,正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只有将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对其它公务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有朋自远方来,招待一下是基本的礼节,不是非要喝的“云里雾里”才是表达感情的方式。尤其是作为国家公务员,必须受相关纪律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用实际行动扞卫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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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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