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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学生投诉学校被劝退,有违教育本意

  来源: 华图教育  关键词:公务员面试热点,面试热点,学生投诉学校被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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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连续投诉学校补课收费的举报信发出之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16岁少年刘文展的人生轨迹发生逆转。如今,本应读高二的刘文展已在家待了十多天。他坚持认为,教育局泄露了举报人信息,自己被劝退系校方打击报复……对此,涉事学校于都实验中学的负责人称,劝退刘文展系班主任个人行为,已向刘文展家人道歉。(9月20日《中国青年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马小龙:举报后被班主任做“思想工作”、涉事学校校长回复与当地教育局调查结果不一致,这其中的诸多问题令人生疑。

依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涉事学校假期收费补课本就已经属于违规行为。问题就摆在那,却以劝退来打击举报者,这是应对问题的正确方式吗?尽管校方推说劝退是个人所为,可举报者信息如何从教育部门落入涉事班主任之手,也应追问。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知错却认为举报错误的人是在犯错,并对其为难,这是犯更大的错。刘某身为一名16岁的学生,在这个年龄便有主动监督学校的勇气,本值得点赞。实质上,在日常的学校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当行使自身的权利,本应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一环。但该校显然并没有这么做,反而在刚开始时一再否认,给学生做“思想工作”,这显然不妥。

在这件事中,当地有关部门应及时跟进,尽快查清事实。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保障学生的正当诉求,让刘某能够尽快并安心返校学习。

@山东商报然玉:显而易见,刘文展的举报是“不受欢迎”的,这既包括不受所在学校的欢迎,甚至也包括不受当地主管部门的欢迎。因为众所周知,利用暑期时间集中统一补课,本来就是很多地方由来已久的“传统”。尤其在二三线城市和小县城,这一做法更是被视为“不对称竞争”的关键手段,以及强化应试教育的不二法宝。在这种大背景下,我们看到,相较于大城市对“违规补课”的严查严管,二三线城市的管理尺度显然要“宽容”得多,并且一定程度上呈默许之势。

就此而言,刘文展所挑战的,就不仅仅是一所学校,而是当地围绕应试教育所形成的一致性的利益结构。在功利化的价值判断标准下,刘文展会被视作“害群之马”,他不遗余力的任性举报会被当成是“无理取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少年刘文展,当地学校和教育局已经急不可耐地给出了一系列负面的标签化评价,比如说“个性偏激”“不注意个人卫生”“存在心理问题”等等。而这,恰恰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一个暧昧而顽固的利益同盟,是如何对待一位拒不配合的少年。

一位16岁的少年,站在了扞卫权利的第一线,并承受着与年龄和身份极不相符的巨大压力,这其实并不值得鼓励。但既然事已至此,我们还是希望此事能有个尽可能好的收尾。这意味着,当地学校和主管部门至少能够放下敌意,真正将刘文展看成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而不是当作必须提防的“麻烦制造者”。

@东北新闻网:现如今,每到寒暑假家长和学生奔波于各种补习班早已成为常态,有些家长认为面对如此激烈的升学、就业竞争,如果不让孩子多学习一些知识,如何能提升竞争力。而有些家长则是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在学,认为如果自己家孩子不过就会落后,进而盲从的让孩子上起了补习班。可是,还有一些情况并非家长和学生主动要求学习,而是学校或老师要求学生参加课外补课。课外收费补课本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可是依然有学校不顾规定要求,给学生“加课”,面对这样的情况有学生提出异议本无可厚非,可是面对学生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非但没有查明真相解决问题,而是举报的学生遭到的劝退的处理,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最基本的形式,学校不执行政府统一规定在先,学生通过举报维护自身权益何错之有,这正体现着学生们强烈的权力意识。学校违规上课、变相收费,事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反而对举报的同学进行劝退处罚。而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对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没有处罚,反而和学校统一口径称学生存在心理问题,这是典型的行政治校的做法。古语有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校和教育部门非但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还反过来批评他人,那么还谈何教书育人。

笔者以为,面对相关教育部门存在的乱象,一方面应加强纪律监管,加强对各个学校的监督考核,不能简单的以分数论。另一方面,应畅通监督渠道,学校应该严明自身,接受广大学生、家长乃至社会的监督。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更应该以身作则。还希望不管是学校还是教育局都要正确看待此次的举报事件,能够公正的处理,给社会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

@军民网郭喜林:众所周知,劝退学生是指在校期间由于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或参与严重打架斗殴事件、违法乱纪等行为,由学校校长发起,由各班班主任通过而给予学生的处分。劝退实际上是要求学生退学,是比开除略轻一级的处分。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刘文展同学显然是不应该被班主任劝退的对象。

那么,江西省于都县教育局就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维护刘文展同学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那么,江西省于都县教育局就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法》和教师法,以及《公务员法》和有关党规党纪对班主任赖晏辉实施零容忍。如果刘文展同学举报的对象就是班主任赖晏辉,那赖晏辉的行为完全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打击报复,那就完全属于违法违规行为,那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公安和检察机关实施依法问责。

而且,应当认真查清是谁把刘文展同学举报老师补课收费的信息泄露给了班主任赖晏辉。不管是于都实验中学领导还是于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凡是泄露举报信息者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绝不能用“愿意接受刘文展入学”,掩盖某些学校领导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且,仅仅对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就是在淡化班主任应当承担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是完全不符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老好人,必须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组织认真写出书面检讨,并以此为戒,既起到教育其本人的目的,又能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作为人民教师,必须襟怀坦荡无私,必须用无私无畏的无私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必须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面镜子,必须用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品德当好每一个学生的灵魂工程师,决不允许假公济私,滥用职权,损害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而且,在刘文展同学遭到班主任劝退的问题方面,学校领导不可能什么都不知情,最起码主管劝退工作的副校长,以及校长是知情者。因为,单单一个班主任没有权力对学生实施劝退处理;因为,这是每所学校严格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程序,绝不是班主任可以随心所欲的。因此,江西省于都县教育局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说劝退只是教师的个人行为是严重违背组织原则的弄虚作假行为,理应受到责任追究。如果于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不懂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又怎么能把学校依法管理好?如果于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把新京报记者当傻子糊弄,那他自己就是一个傻子。所以,在班主任劝退刘文展同学的背后,还存在某些黑幕,需要实施责任追究。只有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才能依法保护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受侵犯,才能把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华图解析:目前,刘某已在家待了十多天,而涉事学校有关负责人则称,劝退刘某是该班主任的个人行为,并且正在劝刘某返校。劝退到底是谁的意思,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但作为学校,根本没有权力“劝退学生”,也没有权力让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可以说,校方的反应和作为,实在有违教育本意。

教育使人由野蛮走向文明,拒绝孩子接受教育,那就是拒绝人类文明的进程。“劝退事件”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违法犯罪,是渎职行为;从道德的层面来看,则是教师失去了应有的师德底线。

学校补课收费本就存在问题,作为学生的刘文展,举报不合理现象,这是正当之举,如果当地教育局和学校认为“刘文展疑似存在心理问题”,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当地教育局和学校将学生当成了自我利益的摇钱树,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巧立名目收取补课费,这样的教育理念难道没有问题吗?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严格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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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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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投诉学校违规补课收费的举报信发出之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16岁少年刘文展的人生轨迹发生逆转。新学期开学前,一条时任班主任发给刘文展母亲的微信显示:“接到学校通知,下学期不接受刘文展的报名,请换一个学校。”至今,本应读高二的刘文展已在家待了十多天。(9月20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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