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 面试热点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面试热点 > 社会

省考面试热点:设置“女性车厢”体现人文情怀

  来源: 华图教育  关键词:省考面试热点,女性车厢,公务员考试

点击领取备考干货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26日,深圳在内地首先试行设置地铁女士优先车厢,记者在车上看到,女士优先车厢内男性乘客居多,有女性乘客反映,车厢情况跟平时没什么太大变化。(6月27日《广州日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钱江晚报李勤余:开设女性车厢后,会不会使其他车厢变得更加拥挤?在一线城市的上下班高峰,这女性车厢还有可行性吗?这个问题,恐怕不是大家坐而论道能够解答的,管理方要听取网友们的意见,更应该积极观察、不断调整方案。

此前,“女性专用停车位”事件曾在网络上引起类似争议。有人认为,考虑到部分女司机在停车技术上的欠缺,在光线、通风条件良好,靠近出入口的位置设置女性专用停车位体现了管理方的人性化;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也是对技术不佳的男司机的不公平。那么结果怎么样呢?

事实证明,女性专用停车位的存在,的确有其市场。实际运作中,如果女司机技术过关,停车不成问题,那么停普通车位即可。如果某位女司机的技术不过关,对停车有心理障碍,那么女性专用停车位则使她多了一个选择。时间久了,人们也就不会将精力放在争论上。可见,问题还是要在实践中解决。女性车厢到底行不行,我们不妨走着瞧。

最令我担心的,倒是女性车厢在实行中遇到了某些问题,在无声无息中消失了。一段时间后,人们猛然间发现,女性车厢不复存在了,还吵什么呢?到时,如果什么经验和教训都没有留下,那就真是对公用资源的浪费了。

@中国青年网蒋妥:巨大的人流量带来的性骚扰问题,让不少女性烦恼愤懑。而广州地铁出台的规定也是积极应对当前公共交通工具上频发的“性骚扰”事件的一次有益探索。从出发点上看,这样的做法确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既体现了对女性的贴心关爱,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女性遭受“咸猪手”等侵害。

但是这种做法是否尽善尽美了呢?抛开“缺乏法律依据,以及专用也不符合男女结伴、家庭结伴出行的实际情况”不说,简单的隔离也治标不治本,女性特殊化的政策也与现代社会理念不相符合。尽管广州地铁方面强调,女性车厢为倡导性质,并非专用,但这既是在某种层面上把社会女性定义为了弱势群体,也是对男性群体的一种怀疑和不信任。何况还有残疾人士、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同时,设立专门的女性车厢,也让不少人忧心,这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试想一番,在其他车厢人满为患拥挤不堪时,女性车厢却空空如也,是否合理呢?此举会增加其他车厢的拥挤,大大降低车厢空间的利用率,影响地铁的整体运营。公共交通资源本身是属于社会大众的,差别对待确实有失偏颇。

女性车厢的出现意味着政府意识到公民的个别差异,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升华。但人为的隔离并不能彻底解决“性骚扰”问题,关爱女性,防止性骚扰绝不能止于此。根本抑制公共交通“性骚扰”显然需要在各个环节多多着墨,多措并举釜底抽薪解决问题。一方面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倡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的理念,引导公众增强保护女性的意识,不断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道德修养,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不文明行为,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通过监控设备和人为举报让这些行为被曝光,用道德和监督的力量制约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要将公共交通性骚扰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划分,进行法律规制,既然试点女性车厢,意味着有关部门已经看到了女性在公共场合遭遇骚扰的现实,是不是通过立法保障来实施处理会比直接隔离效果更佳?

通过设置女性车厢,弘扬“关爱女性、尊重女性”的文明理念本身是值得鼓励的,多些女性车厢式的体贴便民设施更值得褒奖,但最终还需让尊重女性、帮扶弱小在思想层面上成为全民共识,才能真正为社会送去清风。

@新快报洪绩:设置女性车厢在日本等少数国家的一些城市已有先例。国内已有郑州市推出“女性专用公交”,深圳也决定选取部分地铁路线试行设立女性优先车厢。与其它城市一样,对广州地铁设置女性车厢也是观点各异。支持的观点认为有其必要,特别是体现对女性的关爱照顾;持保留意见乃至怀疑态度的观点则认为,很可能会降低交通运输效率,造成运力浪费,而且未必能够落实,甚至有人认为这有性别歧视之嫌。

应该说,对于地铁设立女性车厢的正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将这一基于人文关怀之举与“性别歧视”扯上关系则显牵强附会了。我们一直呼唤社会形成尊重和爱护妇女儿童的文明风尚,利用地铁、公交等公共资源设置女性车厢,这既是关爱女性的具体行动,又有助于给更多人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形成社会风尚,这样的举措完全可以有。

人的文明行为养成需要有更多的促进手段和良好的影响氛围。设立女性车厢作为新生事物难求无任何杂音,但这不等于不可以大胆试验,即便基于在公共交通上针对不同乘客进行强制性的区别对待尚无法律依据。所以广州地铁设立女性车厢没有强制性而只是倡导性质,但我们仍期望得到更多男性乘客的响应。

或许要指出的是,对于设立女性车厢的初衷不应仅理解为“避免男士体味困扰”“预防性骚扰”这么“狭义”和“俗气”,就算是一开始不为人所认同或不习惯,相信通过宣传指引,加之增加志愿者的引导,日积月累就会形成习惯。正如公交车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所带来的友爱文明已经逐渐形成。

诚然,由于地铁高峰期乘客流量大、车厢拥挤,选择一号线试点经过了“慎重研究”,但将来如何推广,仍需对试点效果进行深入评估,听取公众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使后续的推广更具针对性,以求赢得公众的普遍认同和主动配合。

@湖北日报网刘娜: “女性车厢”的试运行让这“一抹粉红色”着实吸引了众人的眼球。它是倡导“关爱女性”的有效载体。在城市文明的建设上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可是在我们为之感到欣慰的同时,又见网友发文,女性车厢试运营的时候依旧能够看到男士身影。“广州地铁日前曾就此做出过解释,女性车厢是倡导性质的,不会针对不同乘客进行强制性的区别对待”。难免让我们对“女性车厢”的实用性开始怀疑了。这难道又要成为一场“秀”?

倡导性必然不是强制性。我们当然要明白维护女性权益,关爱女性,防止性骚扰等等都需要依靠倡导,但又不至于倡导才好。如果女性车厢经常性的这样被男士光顾却不做任何解释,想必女性车厢的实质意义也就慢慢消散,最终回归于与普通车厢无异了。那既然如此又何必当初把她推出来。“女性车厢”能否真正成为女性同胞出行的“保护伞”在试运营的一开始就引起众人的质疑。如何将“女性车厢”进行到底,还需社会给予更多关注。

“女性车厢”的设置要规划合理,要让“女性车厢”成为一种“尊重女性”的鲜明标签,时刻警醒着世人。而不是让人们以为是做秀!既然设置“女性车厢”,就要体现其存在的重要性,在女性车厢运行时段不应让男性进入,可以在女性车厢的周围设置一些相关提示性的标语。地铁站工作人员也应该对进入女性车厢的男士进行及时的制止并向普通车厢进行引导。让其有意识下次不会走错。如此一来才能让“女性车厢”真正发挥其作用,真正为女性的权益做保障。只有在人们心中真正有尊重女性的意识,才能对女性礼让有加。

@华声在线范丰:地铁车厢是一个小社会,社会不等同于地铁车厢。关爱女性、尊重女性需要从你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同样是地铁,在男女不加区别共用车厢的情况下,“关爱女性、尊重女性”的文明理念是不是此路不通?回答应该是否定的,男性让座女性的现象并不鲜见。还应引起注意的是,在倡导一种理念的同时,不应偏废和排斥其它应倡导的理念,不能分而治之,以形成文明的集成效应。比如,尊老爱幼、助残助弱、助人为乐的理念,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的习惯,等等。一列地铁,一条线路,如果老弱病残的男乘客只能在地铁车厢站着,而老中青的女性乘客一律待如上宾在专享车厢坐着,那么,在这列地铁、这条线路上就不能侈谈什么文明理念。

尊重女性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要在地铁等共公交通工具上培养,更要在就业、就学等领域大力倡导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地铁设置“女性车厢”,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如今,在社会就业领域歧视女性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农村女童就学的比例还有努力提升的空间。

除此而外,在地铁设置“女性车厢”,旅客上车时,容易出现混乱现象,影响上车效率,各节车厢容易造成疏密不均的现象,如何消解这些问题,也不能置之度外。

华图解析:设立女性车厢的初衷是照顾女性。地铁中的性骚扰事件时有发生,让女性饱受困扰,而地铁运营方也深受其苦,城市公共交通为这一群体提供有限的倾斜,并不过分。尊重、关爱不该是空洞的大话,也不该是刷在墙上、写在纸上的口号,悬置的权益当然需要有所依附。

其实,推出“女性车厢”,就是针对女性同胞的难言之隐,保障其人身安全、个人隐私。“女性车厢”关乎文明无关歧视,眼下,一些地方和部门纷纷推出女性安检专用通道、女性专用停车位、公交车哺乳间等,充分体现了社会对于女性的关爱,成为文明的标尺。相信,今后类似事物还会不断涌现,广大公众要学会正确对待,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而且,于个人而言,尊重女性、关爱女性,体现一个人的修养;于城市而言,彰显一座城市的文明。从地铁试设女性车厢这一细节,足以折射出广州文明的进步。尊重与关爱女性,不是说了算,更要看实干——落实在城市公共服务中,将愿景化为现实。地铁试设女性车厢,还传达出一种价值取向,对涵养良好社会风尚大有裨益。

已阅读28% 查看剩余内容
编辑:华图教育

为你推荐

  • 推荐
  • 教育
  • 政治
  • 经济
  • 文化
  • 社会

延展阅读

高分经验更多>

下一篇

国考面试热点:老太向发动机扔币,老人就可以任性吗?

6月27日,南航CZ380航班由浦东打算飞往广州,登机过程中,一名邱姓老太太向发动机扔了一把硬币,导致航班延误了5个多小时。不过,虽然邱某的行为造成了航班延误5个多小时,但机务人员找到了全部9枚硬币,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考虑到邱某已经80岁了,且没有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对其不予处理。(6月28日《新民晚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