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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意见箱上的摄像头,莫让其成为权力民主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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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6日,陕西省汉阴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情况说明,称摄像头为2012年安装,看到报道后,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立即整改,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无摄像头区域。(据11月6日人民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兰州晨报段思平:人们往意见箱里放的,往往是批评、举报类的材料,这多少是件有风险的事,因此很多时候是匿名的,目的是既反映问题也保护自己。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有关部门只有充分保护这种天性,才有可能收集到真实的意见。

正因如此,当人们看到意见箱设置在摄像头之下时,本能地就会产生警惕,那些真正想提意见的人可能就此畏葸不前,即便要提,也只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意见。抱着“阴谋论”想法的人或许还会认为:这是不是有意为之?目的就是既做出一副纳谏的姿态,又在实际上阻塞了言路,甚至还可以追查提意见的人进行打击报复。当然,也许真的如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回应的那样,这只是一个工作失误。但失误背后,其实也反映了有关部门对待意见的态度。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该意见箱是2014年设置的,也就是说这个在摄像头监控之下的意见箱,已经存在两三年了。在这两三年里,人们出于对摄像头的忌惮,能往箱子里投多少尖锐、真实的意见呢?这显然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在两三年里,都收集不到多少有分量的意见,有关部门不会对此感到疑惑吗?不会因此而反思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吗?如果有这样的疑惑和反思,那么摄像头对准意见箱的问题早就被发现了,而不是等着有网友爆料才发现。

可见,意见箱上的摄像头,只是看得见的担忧。提意见者除了担忧自己的安全,更担忧的,恐怕还是有关部门对待意见的态度。如果有关部门不是真心实意地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并用合理的意见来指导、改进工作,那么即便意见箱移到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又如何?如果一个部门长期对群众意见充耳不闻,久而久之,也就不会有人再提意见了。但这种“零意见”,显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好事。

@中国网廉秋贺:政府部门设置意见箱与举报箱的目的都是为了畅通群众向上反映、检举问题的渠道,以便于部门根据民意诉求进行工作整改。显然,做为一县的国土局,可谓权力大且牵扯利益广,县委第七督导组为了掌握真实问题,特意在此单位设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对干部提出警示。不过,此意见箱却安置在了摄像头所对的位置,对此,群众感觉惊诧,而国土局却称属工作人员失误。那么,事件真相真是一句失误所能遮掩的么?

去年10月,中纪委网站曾批露,在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后,该县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根据指令,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显然,监控举报箱的县委书记属于典型的“心中有鬼”,其监控省委巡视组举报箱的做法可谓不打自招。最终,这位试图对抗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县委书记被严肃处理。

对比之下,不难联想国土局将督导组意见箱安置于摄像头正对的地方并非简单的失误所致,换言之,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绝没有权力自主决定将意见箱安置在哪,在询问相关领导后,才有了安置于此地的结果。虽然此事件中并没有哪位领导直言“要能保证意见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但权力之嘴却已悄悄地将此种目的付诸于行动了,并提前早已找好了“工作人员失误”的替罪羊。

另据最高检消息,10月28日,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因汉阴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而事件起因是源于汉阴县国土局未尽监管职责,造成基本农田1433.9平方被某公司非法占用,并违法修建建筑物。不难发现,此国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甚至走了形式主义路线,也正如此,才会害怕、恐惧群众向督导组举报。“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监控督导组意见箱不应该止于道歉、移位了事,相关纪检、督导部门正应该根据群众反馈意见与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深入查清事实真相,看看是谁“心中有鬼”,在背后主导了此起监控县委督导组意见箱事件。

@河北新闻网牛石静:众所周知,意见征求箱是专门用来接收群众反映问题的,为的是广开言路,方便和鼓励群众“责过失、论是非”。当 “政有缺失”之时,“民得书于木”。然而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却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摄像头,将摄像头对准意见箱。如此“盯梢”,无疑是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装上了“干扰器”,于无形中堵塞了“言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此“任性”之举,究竟意欲何为?

中纪委早就明确表示,为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意见箱附近不得安装摄像头。在现实中,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人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举报人也很谨慎,也希望个人的信息不被外人知晓。但是该局仍然冒着党纪国法之“大不韪”对意见箱“动手脚”。 为什么要把摄像头对准意见箱呢?明理人一看就知道官员的用意,其实就是对举报人传递出某种暗语:“这里有监控,举报需谨慎!”将摄影头对准意见箱,以为抓住了群众的“心里弱点”,实则折射出官员心理在发虚,相当于在告诉巡视组:“此地无银三百两。”

笔者认为,“摄像头对准举报箱”是对法治社会的愚蠢挑战。“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莫要妄想堵住了意见箱的“口子”就能将自己“不干不净”的问题“涂干抹净”。要知道,在百姓前面架起 “防火墙”,只能让问题的“堰塞湖”越积越多,越积越大,最终溃决成灾。

@张家界在线薛裴:近几年,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开透明、权力民主上想了许多辙、出了许多招,例如官方微博、微信,咨询、举报热线,干部在线答疑等,其中有些成效显着,有些却收效甚微,有些甚至沦为部分政府部门应对检查、敷衍了事的工具,就拿最近被大家热议的“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摄像头一事来说,就着实让人啼笑皆非。显而易见,汉阴县国土局之所以设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就是为了征询群众的意见,保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起到效用,然而汉阴县国土局却把意见箱安装于摄像头一旁,表面上践行着开门纳谏、群众监督的民主理念,实质上却把群众置于被监督的“天眼”中,让谏言者在摄像头里“无所遁形”,试问,汉阴县如此作为,还会有谁愿意冒着被曝光的危险积极谏言,还会有谁愿意表达自己的真知灼见?汉阴县的“摄像头事件”不是个例,当前部分政府部门在推行权力民主公开的进程中出现了许多奇葩事件:官方微博、微信、热线无人理睬、形同虚设;对于群众的意见、留言粗暴回应、置之不理等等。如此种种,不仅让权力监督成了镜中花、水中月,而且也消磨着群众对于政府民主的信任值。

设置意见箱,加强社会监督,本来对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是好事一桩,然而汉阴县国土局别有用心的做法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让群众监督、权力民主毁于一旦。因此,就笔者而言,要想让群众监督、权力民主真正起到效力,汉阴县国土局就必须搬走摄像头这一绊脚石,让群众无所顾虑的畅所欲言。

华图解析:机关单位设置意见箱,为的是收集民众反映的问题,接受民众的意见、建议,接受民众的监督。如果意见箱的旁边有一个明晃晃的摄像头盯着,那么,想反映问题、提意见的人难免心里犯嘀咕,甚至可能因此而放弃监督。就是那些没有监督意愿的人注意到这种现象,也会产生种种不好的联想,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可以看出,摄像头对着意见箱,就是害怕监督、干扰监督、抵制监督,想拦阻问题、掩盖问题,是心虚的表现,性质十分恶劣。而如果像汉阴县国土局所回复的,摄像头设置在前,意见箱设置在后,但是谁又敢保证在安装意见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选择在了摄像头底下?即使没有打击报复群众,也并不能保证提意见群众的安全。没有打击报复群众,是因为意见箱收到的意见,还不足以让某些人愤怒。比如说,提的意见是涉及机关作风的,而没有涉及个人安危。假如,群众不是提意见,而是举报了某些个人腐败,这个人如果通过摄像头找到了举报人,你说他会不会打击报复?如果涉及的举报信息是严重到足以致命,他是不是也会鱼死网破?

说实在的,摄像头对准举报箱是不是“工作失误”所致,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问题症结并不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无论“摄像头对准意见箱”是否系“故意为之”,这种做法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举报被监控”的事实,不仅妨碍干扰了相关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客观上导致“多数群众因害怕被摄像头拍到遭打击报复,不敢向县委督导组信箱反映问题”的消极后果。而对于这样的消极后果,依据党纪党规,恐怕不宜仅以轻描淡写的“工作失误”视之,并简单“道歉”了事,还需进一步根据“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精神要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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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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