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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面试热点:“摄像头对准意见箱”只是工作失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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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晚,有网友在微博爆料,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所有人向该箱子投放意见材料时,均暴露在监控之下。网友质疑,汉阴国土局此举,有打击举报人之嫌。(11月6日澎湃新闻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荆楚网付彪:从该局“官方回应全文”看,摄像头的安装确实早于意见箱,而意见箱是该局2014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设置的。按照中央部署,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从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改起。既然摄像头早就对准了意见箱,那么就有必要追问,该局在当时开展这一活动时,有没有收到群众的真实呼声和意见?

对于类似情形,正如有网友指出,结果大致有二:一是“没意见”,群众看到黑洞洞的摄像头心里都发颤,哪还敢有意见?二是“伪意见”,对着摄像头,不失为个别人“示好”的难得机会,惺惺作态地提上一些不痛不痒的意见,小骂大帮忙,配合又默契,真是能“秀”多美有多美。

如此分析,现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摄像头继续对准举报箱,县委督导组想收集该局群众的意见,恐怕也是“没意见”或“伪意见”,这难道是因为“工作失误”?退一步说,这样的“工作失误”也是作风不严不实的体现,一定程度也反映了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了过场。

中纪委早就明确表示,为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意见箱附近不得安装摄像头。这体现的是一种开放的姿态,方便的是匿名举报或有利于群众大胆提意见。以“工作失误”为借口,将摄像头对准举报箱,显然为了实时监控举报箱、盯紧举报人,而其背后却是有着更为复杂的利益考量,至少有着“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心虚,害怕群众提意见,担心自己的丑事曝光,难道不是?

@南方网杨玉龙:往意见箱里投放意见,本是一件私密的事情,不仅关乎提意见人的安全,更直接关系着意见内容的安全以及处理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信件的处理进度。再往深处想,暴露在摄像头下的意见箱,某些意见信反而更有可能凭空消失,无迹可寻。总之,摄像头对着意见箱,什么样的“吊诡”事件都有可能发生。有了这种种顾虑和担忧,又有谁去敢到“意见箱”前行事。

做事情,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如设置意见箱,无论是设置者还是安装者,都应该考虑一下,意见箱的安放是否安全与便于投递。尽管部门解释,在设置征求意见箱时,单方面考虑群众投递方便,未考虑到摄像头(以前安装)这一因素。显然,这样的解释有些牵强。试问,这样的问题,为什么网友能发现,自身却不能发现呢?为什么非等媒体曝光才知错改过?

实际上,公众所关心的并非摄像头对着意见箱这一奇葩“组合”。他们更关注的是,这个意见箱具体发挥了哪些作用。收到过意见吗?处理的如何?如果收到的意见少得可怜,为啥不分析一下具体原因呢?还是就只是把设置意见箱当做了上级下派的任务,做做样子而已,完全不考虑实际效果。为了应付而设置,岂不沦为一种形式?

好在的是,这家单位,能够知错就改。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无摄像头区域,同时为方便群众网上提出建议,将官网网址也印于意见箱上。如果一开始就这样做,不是更好吗?非得等到舆论关注了,才疲于解释、补救,岂不很被动。相对网友与媒体而言,部门理应将这些工作想到、做到前面才对,这才是主动作为。否则,便是不称职。

其实,摄像头对着意见箱不仅仅“工作失误”那么简单,它更直接映射着工作作风扎实不扎实,为民服务真实不真实,接纳意见诚心不诚心。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网络的普及,提意见的方式虽然越来越多元化,但一个小小的“意见箱”,自有其存在的道理,如提意见直接方便,也更有保密性,人人可为之,相关部门为啥不好好利用呢?

@中国江西网王君莉:征求意见,如果采取实名制,想必很难征求到意见。然而,山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给人一种让有意见的群众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感觉。如今,相关部门向广大群众道了歉,也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无摄像头区域。然而,关于“摄像头对准意见箱”不止曝光了隐私。

按照汉阴县国土局的说法,在设置征求意见箱时,单方面考虑群众投递方便,未考虑到摄像头这一因素。可是,意见箱附近不能安装摄像头是常识,整个国土局竟然丝毫没有意识到?当然,我们更愿意相信这只是一个误会而已。假如确实是因为考虑失误,那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作风不实,没有将征集群众意见放在重要位置上来。

关于“摄像头对准意见箱”,我们不该只考虑到意见箱的位置如何,更应该想到意见箱的实用性怎样。将意见箱放在摄像头下没有“意见”,难道摆脱摄像头就能有“意见”?我们身边就有不少征求意见箱,但谁又把它当回事?即便群众有意见,多数也不会向意见箱投递信件,而相关部门也只是走走形式,如此,征求意见箱便成了摆设。

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才能服务到百姓心坎里。现如今,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很多,但有实际效果的不多,这就容易产生“上访户”等问题。为此,还需政府部门以包容的心态,直面群众问题,无论是征求意见箱里的“意见”,还是其他渠道里的“意见”,都要认真受理,确保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只有切实实践服务宗旨,老百姓才不会有“意见”。

华图解析:机关单位设置意见箱,为的是收集民众反映的问题,接受民众的意见、建议,接受民众的监督。如果意见箱的旁边有一个明晃晃的摄像头盯着,那么,想反映问题、提意见的人难免心里犯嘀咕,甚至可能因此而放弃监督。就是那些没有监督意愿的人注意到这种现象,也会产生种种不好的联想,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可以看出,摄像头对着意见箱,就是害怕监督、干扰监督、抵制监督,想拦阻问题、掩盖问题,是心虚的表现,性质十分恶劣。而如果像汉阴县国土局所回复的,摄像头设置在前,意见箱设置在后,但是谁又敢保证在安装意见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选择在了摄像头底下?即使没有打击报复群众,也并不能保证提意见群众的安全。没有打击报复群众,是因为意见箱收到的意见,还不足以让某些人愤怒。比如说,提的意见是涉及机关作风的,而没有涉及个人安危。假如,群众不是提意见,而是举报了某些个人腐败,这个人如果通过摄像头找到了举报人,你说他会不会打击报复?如果涉及的举报信息是严重到足以致命,他是不是也会鱼死网破?

说实在的,摄像头对准举报箱是不是“工作失误”所致,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问题症结并不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无论“摄像头对准意见箱”是否系“故意为之”,这种做法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举报被监控”的事实,不仅妨碍干扰了相关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客观上导致“多数群众因害怕被摄像头拍到遭打击报复,不敢向县委督导组信箱反映问题”的消极后果。而对于这样的消极后果,依据党纪党规,恐怕不宜仅以轻描淡写的“工作失误”视之,并简单“道歉”了事,还需进一步根据“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精神要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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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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