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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无牌执法车执法”是执法犯法

  来源: 华图教育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面试热点,公务员,无牌执法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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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10月23日《法制日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中国网磊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可沈丘县环保局对于未挂车牌的回应则是“单位经费不够用,有几辆车没挂牌,这也正常”。我们实在不知这里的“很正常”,到底怎么“正常”了?正如媒体追问的,既然经费不够用,拿什么购置车辆?既然已购置车辆,上牌照这点经费就恰巧不在其列?受访人对此的缄默不言实在耐人寻味。媒体在走访几个关联职能部门过程中,几乎无一例外“吃了闭门羹”。不是领导外出不在,就是超出职能范围。这个看似简单可追溯的问题,媒体顺着藤走硬是没有摸到瓜。

七月,云南本地有网友爆料,曲靖市一辆综合执法车无牌上路执法。官方回应称,该车一直以来执行特殊任务“打击非法营运”,为避免黑车打击报复以及逃避稽查,防止反跟踪。九月,在鹤壁市有群众举报反映,经常看到没有安装号牌的执法车辆在街头招摇过市。相关部门解释,此举属临时启用原有弃用车辆。可见,执法车未挂牌绝非孤例,且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旦遭到举报,面对舆论质疑,官方总能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无论是客观因素制约,还是权力任性使然,都不可回避一个既定事实,即此举已经违反交通法规。法律禁止不可为,从行政法基本原理上讲,行政执法部门应带头守法。乱象曝光后,任何企图以“单位经费不足”或是“执行特殊任务”为违法洗白的理由,都未免太过牵强。即便真有难处,这也不是合理解决途径,如果自己都带头违规,又怎能以“正义姿态”正确引导他人守法?这种现象如果持续存在,不仅可能削弱执法公信力,也是在为交通环境搅混水。

鉴于此,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坚守法律戒尺。须知,任何的“难言之隐”都绝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挡箭牌。对行政执法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群众要擦亮眼睛敢于举报,媒体要客观报道敢于纵深。监管执法部门既不能任性,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媒体质疑。只有执法部门自己挺直腰杆,才能更好地付诸执法实践,更不会闹出“无牌执法车执法”的冷笑话。

@四川在线朱永华:机动车辆挂牌上路不但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更是人所共知的最基本常识,普通老百姓购买机动车之后,包括车牌照在内任何一项手续不全,都不敢贸然上路,交警及交通管理部门一旦发现更会施以重罚。这些执法部门的无牌车辆,不仅堂而皇之的上街、上路执法,即便在地方交警眼里,也早已习以为常,这也足以说明,对于无牌执法车辆上路,各部门之间显然已经形成一种“默契”,互不为难,“共享特权”。

无牌执法车辆上街上路执法,其本身就属违法,更谈不上执法的尊严和公正执法,按照法律专家所言,行政执法部门乃至司法部门开违法车辆执法,是对手中执法权力的一种亵渎。实际上,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既完全知道用无牌车辆执法不符合法律规范,游泳各种理由来搪塞甚至强词夺理,归根到底是在执政理念上海存在较严重的特权心理,并没有把自己与群众放在平等的法律位置,在强调普通群众尊法守法的同时,却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上,用坊间的话说,就是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尤其值得思考的是,这些部门乃至领导干部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的严重性,反而还习以为常,更说明这些地方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和构建法治社会理念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古人有句话叫“己不正焉能正他人”,要求群众执法守法,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首先就应当模范守法、规范执法。而且一般来说,符合规定并经过审批同意配备执法车辆,财政和审批机关也一定会为车辆的入户挂牌等手续费用预留相应空间,不可能会存在“同意买马不给配鞍”的情况,因此,满大街可见的无牌执法车,既有违规配置的嫌疑,其购置和消耗维护等经费来源也值得追问,甚至不排除在“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的背后,隐藏着依罚执法乃至滥收费、滥罚款和私设小金库的可能。

尽管无牌执法车辆上街执法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有出现,但从未有像河南周口等一些市县呈现的这样“泛滥”,尤其是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理念已深入人心的大趋势下,这种“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的怪像就更不能让人理解,这不仅暴露出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理念和群众利益观念的淡漠,更折射出特权意识在当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还较普遍存在。因此,上级有关部门在查处无牌执法车辆这一“表象”的同时,更应当着力清除基层执法部门的特权思想,切实竖立规范执法和为民执法理念,尤其是要深究掩藏在无牌执法车辆背后的资金来源和执法经济思维,既不能让“无牌执法车辆满街跑”继续下去,更不能让其游离于法治之外成为任何一处的“地方特色”。

@郭元鹏:执法人员去执法,开的汽车竟然多数没有悬挂车牌,这让当地百姓大跌眼镜。人们不禁发问:如此执法本身就在违法,何谈执法公平?就因为执法车辆没有悬挂车牌,导致了市民对执法公平的追问和担忧,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遗憾。当一辆没有悬挂车牌的执法车被公众上升到如此高度的时候,伤害的就是好不容易构建起的信任了。

“无牌执法车满街跑”也并非是河南一些地方的现象,这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只不过是数量多少的问题。一部分执法车不悬挂车牌成了一种潜规则,百姓习以为常了,单位觉得坦然了,法律也视而不见了。

“无牌执法车”跑在了三条危险的道路上。第一条危险道路:权力的固化。在以往的时候,悬挂车牌的执法车更多,最近这几年这种现象得以改观,但是依然有人任性而为。任性而为的背后则是权力的固化,总是以为是为公家办事的,就可以搞特殊,就以为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这还是老脑筋看问题,当执法车都不悬挂车牌的时候,暴露的是对权力的不知珍惜。权力奔跑在了危险的道路上。第二条危险道路:执法的放纵。给车辆上牌,是为了加强道路管理的,是为了维系道路秩序的。无疑,车辆管理部门有无缝监管义务。遗憾的是,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人员,不仅会对自己本系统的执法车辆不悬挂车牌视而不见,就连其他执法部门的这种现象也充耳不闻。执法的放纵,让法律规定成了摆设。这条道路越走越危险。第三条危险道路:民意的无力。其实,对于“无牌的执法车”,百姓也曾经一直在反对,只不过是每一次的反对过后,虽然能够有所改观,可是过不了多久,问题就又出现了,而且有愈演愈烈趋势。民意的无力显得是如此的苍白。久而久之,也就懒得举报了,于是面对“无牌的执法车”也就不想再发声了。民意的无力也是一种危险的道路。

从行政法基本原理上讲,行政执法部门应带头守法,行政执法部门乃至司法部门开违法车辆执法,是对手中执法权力的一种亵渎。

华图解析:众所周知,机动车要在道路上行使其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如果是新车在规定时间内也要使用临时号牌,并及时到交管部门去上牌,新闻中河南的一些地方的部门执法车不但不上牌在道路上行使,自己都已经违法了,已是执法对象,还要去执法,想着就让网友们觉得不可思议,难怪成为这两日的热点新闻。

古人有句话叫“己不正焉能正他人”,作为执法部门,执法车即使是新车,在执法前也应当是所有证、照齐全了才能开展执法工作,没挂牌的原因是经费不够,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不是经费问题,分明是故意摘牌。我们只要从一些联合执法行动的执法车统一没有牌照就可窥端倪,其目的在于不让现场群众具体看出那辆执法车,从而无法倒查其具体来自哪个执法单位。而不挂牌却能畅通无阻,除了因为公安、交管部门也有这样的“明规则”外,还在于他们本身就是执法机关,拥权自重,上级监督不行,社会监督不能,结果就是整个监督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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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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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10月23日消息,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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