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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学生“为州庆备演”停课是一种“权力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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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理大学500余名在校生接到班主任“为州庆备演”的通知。有学生质疑,排练时间长达数十天,且中间有数天需停课。对此,大理大学回应称,表演活动是“上面安排”,参演学生非停课而是“调课”,每天补助50元,有“特殊情况”的同学会准假。(10月16日新京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熊丙奇:这样的事在各地不时发生,表明地方政府部门并没有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而学校也没有从保证学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利角度出发,拒绝来自政府部门的不合理强制性要求。组织大学生参加州庆、市庆文艺活动表演,并非不可。但需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学生必须自愿参加,包括不能“被自愿”;二是排练和表演活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应全部在课余时间进行,学校不能因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学生排练、表演,就强制学生参加演出,再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停课、调课,这既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也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的课堂教学安排只能由教授委员会做出,行政部门不能随意干涉。高校学生“为州庆备演”,是行政干预教学的表现,是“上面安排”高于一切的症候,这不是对学生负责,而是对行政负责。根据国家已经做出的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部署,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人民网蒋萌:在某种程度上,各种活动动不动就找学生当陪衬,还要求学生排练节目表演,是把学生当成“人体布景”,将学生视为低价乃至无偿劳力。严格说,这涉嫌侵犯学生乃至未成年人权益。此类情况不断发生,说明“组织学生参与”被滥用,而且习惯成自然。不可否认,学生除了学习,应适当参加社会活动,这一方面是让学生接受社会锻炼与爱国主义教育,另一方面也是让学生学习融入乃至奉献社会。但是,凡事都有度。不能让学生牺牲学习时间,“被自愿”沦为“花瓶”,管理者更不能利用学生参加商业活动。“上面安排”学生参加,许多学生不敢说“不”,已说明某些权力缺乏约束、某些权利未能有效维护。

@齐鲁网王军荣:演出或是别的大型活动让学生参加,这几乎是各地的惯例。今年4月,部分井冈山大学学生反映接到学校要求,参加电影群演工作,否则以旷课处理。为何相关部门那么喜欢让学生参与?无非是一方面是因为学生多,能够形成气势,另一方面叫学生参与活动挺容易,只要校长同意即可。可校长在上级领导面前,又如何会不同意?因此,学生成为“花瓶”成为“道具”的事就不时上演了。尽管每一次都会受到社会的质疑,但似乎并不会有官员为此受罚,学校的校长更是毫发未损。如此,又怎么能够叫停此类侵犯学生权益的活动呢?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长时间的备演,则会损害到学生的权益。《教育法》规定,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同时宪法也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学校擅自停课属于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即便是如学校所说,不是停课而是“调课”,也已经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学生参加演出,则要全凭学生自愿,可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似乎是容不得学生自愿的。其实,从政府层面来说, 州60周年纪念日活动需要学生参与,但这要看学生的意愿,政府无权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政府活动。政府如果强制要求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州庆排练,则有违法的嫌疑。

学生参与演出或是参与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云南大理这次不会最后一次。可每一次靠舆论的力量去纠正是不会有多少效果的,而学生也只能是向媒体透露一些消息,不太可能凭借自身力量与学校“对抗”,能做的也只不过是消极对待。因此,需要教育部门以维护学生教育权的名义对“学生停课备演”之类的活动说“不”,从制度层面堵住学生成为“花瓶”的可能性,避免学生再受到演出活动的“骚扰”。

@长江网刘正猛: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此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上述新闻中的学校为州庆备演而擅自停课属于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在参演学生收到的《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大理州州庆文艺表演工作方案》的通知里显示排练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13日,周一至周五晚间3小时,双休日为上午、下午和晚间全天;11月14日至22日,每天上午、下午各3小时。排练时间占用数天正常上课时间,且平时的课余时间也被排满,有的学生对此表示担忧甚至觉得很不合理。

据相关人士透露,州庆活动有多方参与,学校只是一个协助单位,那么既然不是强制性的,那么学校就应大胆对这种政府“献礼工程”说不!尽管工作人员再三强调并非听课且学校已经做好调课工作。但是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活动,需遵循两个原则:尊重学生个人意愿,不得强制;不能改变学校本身课程安排,破坏教学秩序。

学校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可否认具有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力,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应该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况且对学生而言,学习才是最主要的事情。在笔者看来,政府部门不能过多干涉学校教学工作,况且学生也不属于政府工作人员,政府无权强制要求学生参与政府活动,否则就预违反了相关教育法规。

@蒲公英评论胡欣红: “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的基本要义,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到要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校的生存条件是自由,以独立之精神引领社会乃大学存在的核心价值所系。诚如陈寅恪先生在《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所言:“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生存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社会,高校当然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也要问一问自己大学的独立精神哪儿去了?是主动为学生的合法权益抗争,还是习惯于不讲条件的惟上是从?相关部门更要深刻检讨是不是把手伸的太长了。

相比于大学,基础教育阶段受行政力量干预的情况更严重。无论是哪路领导视察,校长都要鞍前马后陪同,一旦需要观众捧场,学生就会立马拉出来充当人肉背景。有时领导就在教学楼附近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完全不考虑正在上课的师生的感受……

“科教兴国”,“尊师重教”,“一切为了孩子”……这些动人的口号被官员们喊得震天响,可一旦落到现实,何以就荒腔走板了呢?组织学生参加州庆表演或视察学校,对于相关部门和官员而言,只是偶尔为之的“小事”,甚至还自认为是“关心”教育的表现;就事情本身来讲,其占据教育教学的绝对时间可能并不算多。但窥一斑而知全豹,行政对教学的任性干预却一览无余。更可怕的是,哪怕在求学生涯中只有一次近距离感受“权力任性”的经历,其负面影响在学生心中留下的阴影面积恐怕也是难以估量的。

校园是一方宁静的圣土,学习是学生的中心任务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但如果丧失了对教育的敬畏之心,这一切都是空谈。

华图解析:地方政府部门、学校强制学生参加演出活动,貌似“小事”,但却深刻暴露出当前行政治校的痼疾。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哪有学校不顾正常教学安排停课或者调课,让学生去参加排练、演出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不管是从哪方面考虑,学校都不应该因“上面安排”就无条件服从,随意停课、调课,这样既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然而,现实中学校不顾及正常的教学安排和师生权益,一味迎合行政部门“指示”的情况并不鲜见。有人甚至认为,这些活动可以帮助学生增加社会经验,问题是,适可而止的参与这种活动是有益的,但是如果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其结果只会是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会遭遇孩子和家长的反对,还会遭遇社会的质疑。

说到底,组织学生参加庆典活动是错误的面子心理导致的,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还希望国家教育部从高层的层面制定相应的规定,让学生可以安心在课堂学习,也让高校的自主办学权得到尊重,同时,还希望管理者对教育事业要减少一些行政干预,还教师一个安心做教育的空间,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求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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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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