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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考试时间“撞车”,为啥“受伤”的是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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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这几天,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陕西考生郭子旭一筹莫展:由于陕西省招办对其“不予投档”,以595分总成绩获得今年全省文史类考分第822名、本来有望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的他,却可能无学可上。而出现这一情况,源于6月19日的两场“撞车”的考试。(7月6日《中国青年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齐鲁晚报乔杉:应该说,出现考试日期“撞车”,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在此之前,无论是陕西省招办,还是北京外国语大学,都没有想到两家不约而同地定在同一天组织考试。而且,两家发现“撞车”之后,都抛出了无法更改的理由。北外的说法是,面试时间早在发通知时已经确定,而且考试涉及的不是陕西一地,还有全国其他多个省份,所以实在是无法、也不可能改期。陕西省招办也表示,这是全省统一考试,无法改期。于是,一个“不约而同”,两个“无法改期”,造成了学生的“中枪”。

可静而思之,偶然背后也有必然。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紫贵的解释,“陕西省通知考试信息的时间在3月,北京外国语大学是后定的(时间),两个考试时间就偶然撞上了。”这里,把球踢给了北外。对于北外来说,在确定面试时间时,应该了解情况、周全考虑。换而言之,如果北外把各种问题考虑在前面,了解各省外语口语测试时间,进行必要回避,想必也就不会出现“撞车”了。

出现考试日期“撞车”,根子还是在于“向领导负责”,不向考生负责。如果对考生负责的话,何至于发生“撞车”?即使发生“撞车”,又何至于没有一个补救措施?而像现在,有关部门和高校各执一词,更像是“权力斗气”,双方为了自己的面子都不肯低头。只要这种状况不改变,类似情况就还有发生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考试日期“撞车”是偶然也是必然。

@法制晚报范军:有望被北外录取却遭遇“不予投档”,不是因为考生档案出现了违规,而是招生学校和省招办的考试时间“撞车”了。学生的学习前途由不得考分做主,却交给了运气,这样的事儿着实让人心焦。

从表面上来看,问题的关键出在考试日期“撞车”,如果招生学校与省招办早在今年3、4月间制定考试时间时就进行通气,完全可以避免同时开考的尴尬。而实际上,此事暴露的是自主招生权与投档权的博弈。

招生自主权和地方投档权之间的博弈是高考招生的一个政策性问题,有待通过改革来加以平衡或消除。理想的自主招生,应该是考生能够直接与招生学校对话,高考改革也应当搭建这样一座沟通双方意愿的桥梁。在这座桥梁之上的招生主管部门,不应是路障,而应该成为服务者。

@荆楚网杜建锋:笔者无意判定孰是孰非,即使如相关部门所言“撞车”纯属偶然,也应当站在考生的角度多思考一下,如何进行补救。毕竟高考录取不仅意味着为高校选取优秀人才,同时意味着公平,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在已经顺利通过了北外综合评价提前批次初审的情况下,在高考已经获得优异成绩的情况下,却因为学校的面试与省里过关考试时间发生“撞车”而无法被录取,受伤未必只是考生,还从侧面反映出了相关部门在考试时间安排上缺乏细致与周详考虑。

当然,事情既然出来了,指责与谩骂于事无补,与其揪住细节不放,不如积极协调,想出一个补救措施,看看能不能有所补救。比如能不能组织这些学生再进行一次过关考试,高考不是还有备用试卷吗?况且,在考试日期“撞车”的情况下,陕西省招办曾经协调了3名考生的考试日期,已有先例可循。另外,既然北外今年首次在陕西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面试是否也可以再进行一次?总之,办法不是没有,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让考生能够有时间参加考试也是一种公平。

生活中总有这样那样的“偶然”,总有这样那样的依据,如果由于这些偶然和依据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或许就不可以称之为遗憾,而是冷漠。考试日期“撞车”,家长、学生、相关教育部门能否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程序公平正义之外,还应有责任与担当。

@中国青年报:两个必不可少的考试,安排在同一天,不管是陕西省招办还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哪一方先确定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撞车”完全是有关部门考试安排失误造成的。为此,北京外国语大学作出了调整,承诺不需要陕西省的口语成绩,实际上也就把选择权交给了陕西省招办。陕西省招办却坚持只对同时拥有陕西口 试和北外面试成绩的3人予以投档。另外,有消息称,省招办正在与北外进行协调,方案是“让北外在4个的计划基础上再增加3个名额”--若北外将7名面试通 过的考生全部录取,就将7名考生全部投档;如果协调失败,还是只给那3名考生投档。

陕西省招办的理由同样是公平。这就很让人不能理解了,那3名有机会同时参加陕西口试和北外面试考生的公平就是公平,而因为考试时间“撞车” 只参加了北外面试考生的公平就不是公平?而且,这种局面也是招生办前期的不作为造成的。报道称,在家长与招生办协调之时,省招办的回应是自己看着办。至于 省招办是否提醒过考生家长没有口试成绩将不投档,或者还是后来才作出这一决定,不得而知。不管如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省招办与高校之间缺乏沟通,难道 要让考生为考试安排的失误埋单?

陕西省教育部门表示“撞车”纯属偶然,正在协调。可是,家长在考试之前向省招办反应情况寻求解决方案的时候,协调不就应该启动了吗?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呢?对任何一个考生、任何一个家庭来说,公平同样重要,梦想的价值也没有贵贱之分。真心希望,郭子旭一事能得到妥善解决,招考部门能够以对待自己家孩子的态度来服务每一位考生,让每一位考生实现梦想。

@中国甘肃网冯海宁:仔细梳理这一高招事件,不难发现有很多“怪事”。比如北外与该省招办在考试时间安排上“撞车”就是怪事之一,这两方面并不是瞎子,为何会撞在一起?答案似乎只有一个,即不负责任--不仅是对考生不负责任,也是对教育公平不负责任。如果双方都努力避免“撞车”,怎么会撞上?

的确,两方已经安排的考试时间不能更改,但在安排考试时间之前,为何不先看看对方的时间安排?据悉,陕西省通知考试信息的时间在3月,北外的面试时间是后定的,责任似乎主要在后者。但前者也有一定责任,即该省招办在得知考试日期“撞车”后,没有积极协调郭子旭等考生兼顾两场考试。这也是怪事之二,即该省招办接到几名考生电话后,有的提前一天安排考试,有的晚一天安排考试,使得三名考生同时有两场考试成绩。这就有些奇怪了,为何该省招办只协调解决部分考生兼顾两场考试,而不管郭子旭等考生呢?答案似乎还是不负责任,没有尽到最大责任去保障考生权益。

再如,高校自主招生究竟谁说了算?北外通过公函明确告知陕西省招办,他们的招录不需要陕西省的口语测评成绩,但该省招办以不参加省内口语测评,就不予投档为由,将郭子旭等考生的档案压了下来。如果高校自主招生自己说了不算,而是地方招办说了算,“自主招生”是不是变了味?让人心存希望的消息是,陕西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表示“这个情况已请示教育部”。希望教育部能有一个妥善的处理办法。总之,这种考试日期“撞车”的后果不能由无辜的考生来扛,责任完全在相关高校和地方教育部门,只能由教育部协调解决郭子旭等考生的录取问题。

华图解析:随着高校自主招生面扩大,考试“撞车”的新闻时有发生,但是,仅仅因为考试“撞车”这一外部原因,就让成绩优秀的考生,无法进入心仪的高校,无论是考生本人、家庭、学校还是公众,恐怕都难以接受。

而对于此事件的发生,当地教育部门则认为,该情况的出现不是他们的责任,因为当地口语测试时间在3月份就已经公布,而北外的考试时间是在4月份才确定,所以只能是北外来将就他们的时间。这种说法虽然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既然问题已经出现,相关方面就不能对这一情况和考生的正当权益置之不理。

说到底,此事暴露的是自主招生权与投档权的博弈。这一政策性问题,有待通过改革来加以平衡或消除。但它不能对考生权益造成误伤,相关部门更不能以所谓的程序正义来搪塞公众质疑。高考过程中,规则与人情的冲突时常发生。这就希望有关部门能像对待自己家孩子的态度来服务每一位考生,让考生在梦想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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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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