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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考试“撞车”,岂能让考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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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日前,陕西4名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因北京外国语大学提前批次综合素质面试考试与陕西高校外语口语测试时间“撞车”,而无法参加后者考试。结果陕西省招办对其“不予投档”,意味着这些有望被北外录取的考生,将面临无学可上的境地。(据《中国青年报》)

这几天,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郭子旭一筹莫展:由于陕西省招办对其“不予投档”,他以595分总成绩获得今年全省文史类考分第822名。本来有望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的他,却可能无学可上。遭遇类似情况、在高考中受到影响的考生,不止郭子旭一个。(7月6日《中国青年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中国青年报杨三喜:北京外国语大学承诺不需要陕西省的口语成绩,实际上也就把选择权交给了陕西省招办。陕西省招办却坚持只对同时拥有陕西口试和北外面试成绩的3人予以投档。另有消息称,陕西省招办正在与北外进行协调,方案是“让北外在4个名额的计划基础上再增加3个名额”--若北外将7名面试通过的考生全部录取,就将7名考生全部投档;如果协调失败,还是只给那3名同时拥有陕西口试和北外面试成绩的考生投档。陕西省招办的理由是公平。这就很让人不能理解了,那3名有机会同时参加陕西口试和北外面试考生的公平就是公平,而因为考试时间“撞车”只参加了北外面试考生的公平就不是公平?这种局面是招生办前期不作为造成的。报道称,在家长与招生办协调之时,省招办的回应是自己看着办。至于省招办是否提醒过考生家长没有口试成绩将不投档,或者还是后来才作出这一决定,不得而知。不管如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省招办与高校之间缺乏沟通,难道要让考生为考试安排的失误埋单?家长在考试之前向省招办反应情况寻求解决方案的时候,协调不就应该启动了吗?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呢?

@人民网蒋萌:陕西省招办声称:“凡是学生与省招办沟通的,都会协商解决他们的问题,让学生兼顾两个考试。”这也是有3名考生既参加了陕西外语口语测试又参加了北外面试的原因。但是,为何另有4名考生没能获得兼顾两场考试的机会?据报道,4名未兼顾的考生中,至少有两位考生的家长提前和陕西省招办及北外联系过,他们的问题为何没有被协商解决?难道是有关考生与家长有机会兼顾却“故意”放弃?还是陕西省招办与北外的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考生被迫顾此失彼?作为局外人,我们很难厘清其中的是非。但我们能够确定,陕西省招办以坚持程序与公平为名,硬生生地要把未兼顾两场考试的考生与北外的“姻缘”掐断。事实上,北京外国语大学已承诺不需要陕西省的口语成绩,这说明北外已看中有关学生,对其成绩与水平已作出满意评价。应当看到,高校自住招生正在稳步推进,理当尊重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人家两厢情愿的事,陕西省招办非要横插一杠子,合适吗?或许,陕西省招办觉得自己被“架空”,很不爽。所以,拿不予投档来彰显自身“权威”。这无疑太任性。此事前期没有协调好,更应做好善后工作,不能人为影响几名考生的前途命运。

@重庆日报刘志杰: “撞车”的两部门,都说自己不违规,那不禁让人想问:难道是考生做错了?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更折射了某些部门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的短缺。试想,如果早能预判这场“撞车”会造成优秀考生面临无学可上的问题,那么只要为考生前途命运着想,及时沟通协调,便可能规避问题的出现。

“不违规”,对于职能部门而言,不是最高要求,而是底线要求。因此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民众利益的过程中,除了自身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更不能忘了自身的使命和职责,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无论是招生的,还是管招生的,结果导致优秀考生无学可上,岂不荒唐?

高校自主招生,是发掘人才的好制度,给了优秀考生更多选择的机会。但自主招生如果协调不好,就不免出现陕西这种“撞车”现象,造成高分考生被“不予投档”的问题。无论这是博弈也好,还是沟通协调不善也罢,都不能忘了自身职责,更不能伤害了考生权益。

@长沙晚报朱昌俊:据考生家长反映,当地招生办在与北外的沟通中,提出“让北外在4个计划基础上再增加3个名额”--若北外将7名面试通过的考生全部录取,就将7名考生全部投档;如果协调失败,还是只给那3名兼顾了两场考试的考生投档。这样的谈判条件,至少说明两点,一,即便是对于没有参加当地口语测试的考生而言,招办方面对之予以投档在原则上其实是可以做到的;二,暂且不知道提出如此谈判条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但很显然,这种协调看不出是把相关考生的利益放在首位。

目前,当地教育厅回应称,正就此事进行协调,北外方面也称对此事会保持关注。相信,在各方的协商解决之下,相关学生将不至于“无学可上”。然而,这一事件的解决,本不至于要考生和家长经历如此多的波折,甚至蒙上“无学可上”的恐惧。一个“以人为本”的教育部门,最应该做的,难道不应该是让所有考生都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实现梦想吗?

都说高考之后,准大学生们才将真正开启自己的“社会教育”。显然,这样的经历对于涉事的准大学生们而言,堪称一堂深刻的社会教育课。一则,他们将明白,即便在当下的信息时代,社会沟通、运转的非必要成本仍如此之高;二则,有时候,“以人为本”的理念仍受制于薄弱的责任意识和僵化的行政思维而难以名副其实。

@京华时报连海平:从事件迷雾中跳出来,我 们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那就是投档权。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自由择校,一方有才一方惜才,双方达成意向,本是你情我愿、利国利民的好事,就因为不合乎一个小程序(省里的口语测试),被投档权在中间横插一杠,导致双方好事难成。试问,这合适吗?优秀考生进不了名校,别说对考生、家长、高校,哪怕对当地也不 是什么好事。高校教育体制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多半都落在考试上,涉及招录层面的很少。时下所谓高校的自主招生,多半也是螺蛳壳里做道场,空间有限,因为 分量最重的部分,包括评价权、考生投档权、计划分配权等仍被教育行政部门把控着。假如省招办不投档,高校再想招某位考生恐怕也无可奈何。随着大学自主招生 改革向纵深推进,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否也应作相应调适,将缓释出的权力赋予高校?

希望陕西此次事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还考生受教育权,不要再僵持。假如还能进一步,对一些深层问题进行反思,那更好。

华图解析:随着高校自主招生面扩大,考试“撞车”的新闻时有发生,但是,仅仅因为考试“撞车”这一外部原因,就让成绩优秀的考生,无法进入心仪的高校,无论是考生本人、家庭、学校还是公众,恐怕都难以接受。

而对于此事件的发生,当地教育部门则认为,该情况的出现不是他们的责任,因为当地口语测试时间在3月份就已经公布,而北外的考试时间是在4月份才确定,所以只能是北外来将就他们的时间。这种说法虽然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既然问题已经出现,相关方面就不能对这一情况和考生的正当权益置之不理。

说到底,此事暴露的是自主招生权与投档权的博弈。这一政策性问题,有待通过改革来加以平衡或消除。但它不能对考生权益造成误伤,相关部门更不能以所谓的程序正义来搪塞公众质疑。高考过程中,规则与人情的冲突时常发生。这就希望有关部门能像对待自己家孩子的态度来服务每一位考生,让考生在梦想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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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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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陕西考生郭子旭一筹莫展:由于陕西省招办对其“不予投档”,以595分总成绩获得今年全省文史类考分第822名、本来有望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的他,却可能无学可上。而出现这一情况,源于6月19日的两场“撞车”的考试。(7月6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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