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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昌平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10人公告

2018-12-21 18:15:33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8北京市昌平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10人公告

  一、公开招考时间

  公开招考工作从2018年12月启动,2019月3月基本结束。

  二、公开招聘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210人,其中城北49人、天通苑南24人、天通苑北17人、霍营27人、东小口6人、回龙观87人。

  三、公开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北京市昌平区常住户口(或具有本市户口实际居住地在昌平区,资格复审时需由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常住证明。)。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七)对已取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人员享受面试成绩加分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2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开招考原则、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3日,在昌平区人才网和公招网(www.gongzhao.net)发布公告。2018年12月14日9:00至2018年12月24日11:00,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上定向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镇街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12月27日在昌平区民政局网站、昌平区人才网及公招网(www.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4日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月5日上午9:0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详见准考证。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时事政治、公文、社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等),答题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考生到昌平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昌平区2018年面向社会招考社工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本区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定向招录的各镇、街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政审、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发布。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考察和体检由各镇、街组织对入围考生的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各镇、街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昌平区人才网、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有关规定,与街道、镇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

  (七)调剂与补录

  如有镇、街未达到面试比例出现职位空缺的情况,空缺职位按照所有镇、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征询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

  如在政审与体检环节,有考生未达到录取要求出现职位空缺的情况,空缺职位按照各镇、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开招录相关工作

  (一)关于待遇政策。被录用的人员,其待遇按照《昌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昌社委发〔2018〕6号)相关规定执行,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二)关于录用后的管理问题。建立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协议制度,本次公开招考所录用的人员,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首次签订的《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期限应为三年。同时,鼓励和引导被录用人员首次录用期满后继续留在社区工作,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发生违约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经费保障。本次公开招考所录用的人员,在签订的服务协议期限内,其工资待遇所需经费及招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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