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丁宁宁] 对。

    [主持人] 网友“枉评天下”:丁部长,您好!请您谈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政府应当做什么?社会应当做什么?老百姓又应当做什么?

    [丁宁宁]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在西方社会,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以后有一些自愿的团体,或者非盈利机构参与救灾活动,这是值得赞扬的。我国对这种行动也鼓励,在海啸中我们政府鼓励大家为受灾国提供救灾和医疗服务,包括志愿者。因为突发公共事件都是由于突发了自然事件或者社会根源的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在没有发生的时候,我觉得老百姓主要认为还是安居乐业好好工作、享受生活。

    [主持人] 网友“完美的追求”:如何打造应急预案的“经济基础”?网友“科学与发展”:如何利用经济手段介入应急预案,包括利用商业保险等机构行为?网友“枉评天下”:一般来说,应急预案都有“人防”和“技防”一说,这两方面不难理解,经济手段介入应急预案一说比较新鲜。请您谈谈,“经济手段”介入预案的含义是什么?

    [丁宁宁] 我觉得经济手段不能直接化。目前提到的经济手段是一种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只能对已知自然原因的灾害做出反映,不能对未知的自然灾害或者社会根源的问题做出反映。比如,你无法为非典保险,因为不知道它要来。现在还没有听哪个国家建立海啸保险,因为很多年也不发生一次,不可预见度太高。对未知、社会原因不明的公共事件,还是需要政府作出反映。如果政府没有能力做出反映,这个社会就要改朝换代了。

    [主持人] 您说得非常尖锐。网友“感动也是一种精神”:在面对突发事件问题上,如何重视各种社会问题之间的联系和政策协调?

    [丁宁宁] 国家由于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收入差距拉大了。有时人们之间的感情淡了,发生了阶层对立或者利益上的差别。我觉得在自然灾害面前,自然灾害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面前,大家应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尽一个公民的本份。对社会根源的突发公共事件就难说了,这时会有利益冲突。这时更重要的是要调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能做工作的恐怕还是政府。各利益集团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时候还是要以大局为重。

    我们就是这样做的,由于下岗造成人员分流,养老金措施有问题,导致静坐、游行、示威,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级党组织还是采取了尽量不让矛盾激化的方式,协调解决。而不是诉之于法院,在社会变革很快的情况下,法律跟不上社会的变化形势。食品安全预案中,规定了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的职能,但是现有的食品卫生法没有赋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的能力。从这点来看,我们恐怕需要修改《食品卫生法》,并制定《食品安全法》

    [主持人] 网友“缘圆”:从云娜到麦莎,我国在应对台风方面的危害方面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启示?

    [丁宁宁] 台风是有规律的、可以预报的,我国已可以采取预防措施,通过预防减轻台风灾害,台风已经不是一种引起大规模突发公共事件的根源了。在中国目前应对台风的体制下,气象部门能够比较准确的预测;第二,北京市政府的预案是采取避风,尽管会产生一定的经济代价,起码可以大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这点我们已经做到了。

    [主持人] 网友“望穿还是枉乐”:北京密云虹桥踩踏事故留给我们什么样的反思?

    [丁宁宁] 这属于社会根源的问题。比如伊斯兰教在麦加的踩踏事件,和印度教在神庙的大型活动的践踏事件是类似的。中国存在佛教的问题,但是喜庆活动、节庆活动中,发生悲惨的踩踏事件属于政府对组织工作的不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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