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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第九套)

作者:Admin 来源:华图教育网 点击数:次 更新时间:2007-01-3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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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 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 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B.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 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道德,不能用法律
D. 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
A. 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 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 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 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 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 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 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
A. 《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6.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 后法优于前法
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 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 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9.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10.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
A. 环境权
B. 平等权
C. 出版自由
D. 受教育权

11.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
A. 宣布甲、乙当选
B.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 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1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13.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
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
当的规章?(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最高人民法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14. 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15.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
A. 一夫一妻制
B. 同姓不婚
C.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 “七出”、“三不去”

16.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
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 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
定了初步基础
C. 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
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 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17. 衡平法是判例法的一种形式。下列有关衡平法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衡平法是通过大法官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B. 英国15世纪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渐发展为一个独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体系
C. 衡平法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D. 衡平法对普通法来说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所以当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

18. 下列有关德国法和法国法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德国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1220年的《加洛林纳法典》
B. 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但尚未形成“六法”体系
C. 魏玛共和国时期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德国改造法》等
D. 由于德国民法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其结构更加严谨,概念更加准确

19. 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奖励。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B. 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C. 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
D. 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0. 农民贾某从某种子站购买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三种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下列哪一选项不正确?(   )
A. 贾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B. 贾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
C. 贾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
D. 贾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

21. 商业银行的下列违规行为哪一项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   )
A. 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B. 出借营业许可证
C. 未经批准代理买卖外汇
D.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22. 根据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下列哪一机构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
A. 农村信用合作社
B. 财务公司 
C. 信托投资公司
D. 证券公司

23. 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
A. 政策性停牌
B. 技术性停牌
C. 临时停市
D. 休市

24.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
A.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工资、薪金所得
C. 劳务报酬所得
D. 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25. 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
A. 甲应将发票连同乙的书面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入账
B. 甲有权拒绝接受这张发票,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 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
D. 乙应将这张发票拿回出票单位要求重开或更正

26.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审批后1年内不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B. 审批后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
C. 审批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或者间断使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D. 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该集体恢复耕种

27.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8. 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据政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资外,还应当向王某支付多少加班费?(   )
A. 560元
B. 800元
C. 1120元
D. 1360元

29. 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 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 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 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30. 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 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 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31. 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B. 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
C. 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
D. 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

32. 甲国公民詹某在乙国合法拥有一幢房屋。乙国某公司欲租用该房屋,被詹某拒绝。
该公司遂强行占用该房屋,并将詹某打伤。根据国际法中的有关规则,下列救济方式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詹某应向乙国提出外交保护请求
B. 詹某可以将此事件诉诸乙国行政及司法当局
C. 詹某应向甲国驻在乙国的外交团提出外交保护的请求
D. 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33. 甲乙丙三国订有贸易条约。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贸易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旧约尚未失效
B. 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 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 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34.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B. 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 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D. 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该判决

35.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
A. 受理此案
B. 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 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 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36. 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   )
A. 婚姻缔结地法
B. 当事人本国法
C. 当事人住所地法
D. 法院地法

37. 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
A. 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 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38. 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并由一巴西海运公司经营的海船,运送一批属一家日本公司的货物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该海船驶入韩国某港口避难,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该共同海损理算应适用什么法律?(   )
A. 船旗国法律
B. 共同海损发生地法律
C. 巴西的法律
D. 理算地法律

39. 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
A. 中国法
B. 甲国法
C. 乙国法
D. 丙国法

40.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
A. 依甲国法处理
B. 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 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 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41. 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C公司可以免责
B. 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 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 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42. 依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基于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原因,国家可以对货物贸易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
A. 禁止进口
B. 禁止出口
C. 限制进口
D. 限制出口

43.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则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的范围限于下列哪一项?(   )
A. 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 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C. 与专利技术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D. 与商标权转让有关的投资措施

44.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
A. 双边磋商
B. 成立专家组
C. 上诉机构的审查
D. 上诉机构的调解

45. 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
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 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46.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下列关于该公约的说法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
A. 该公约采用自动保护原则
B. 该公约不保护演绎作品
C. 非成员国国民的作品在成员国首次发表可以受到公约的保护
D. 该公约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47.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 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C. 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D. 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48. 下列关于法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以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
结果的观点或态度
B. 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
C. 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D. 法官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49.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 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 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 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50.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适时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向委托人作出承诺
B. 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可以认定律师的意见是虚假承诺
C. 律师接受委托时必须与委托人明确规定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的委托权限。委托权限不明确的,视为全权委托
D. 律师可以公开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的信息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
A. 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 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 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 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52.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 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 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 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53. 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
A. 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 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 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 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54.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B.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 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
D.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55.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
A. 言论、新闻、出版自由
B. 通讯自由
C. 移居其他国家和出入境的自由
D. 公开传教的自由

56.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B. 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C.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 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57. 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   )
A.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 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58.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B.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 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59. 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 《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 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D. 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60.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
A. 《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 《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 《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 《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61. 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B. 《国法大全》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
C. 《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D. 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62. 某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决定对该县国有企业A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A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A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B之间的一笔购销木材合同存在疑点,遂决定到B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B企业,并向B企业的负责人口头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与A企业木材购销合同的相关情况。
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
A. 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 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C. 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 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63. 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按照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连续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该产品致眼睛严重受损的事件。现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外,受害者还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补救方法?(   )
A. 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要求该卫生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要求该检验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要求该退休医师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4.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A. 限制资产转让
B. 限制分配红利
C. 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D. 促成机构重组

65. 某商业银行发放的下列贷款,哪些应计入不良贷款?(   )
A. 甲公司的一笔流动资金贷款于本周到期,现银行同意其延展还款期1个月
B. 乙公司的一笔房地产项目贷款于2005年6月到期,2004年7月该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停建
C. 丙公司的一笔委托贷款于2005年9月到期,2004年7月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 丁公司的一笔拖欠多年的固定资产贷款,现已按规定以呆账准备金予以冲销

66.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
A. 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转让其所持股票
B.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转让本公司股票
C.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买卖该种股票
D. 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在该文件公开后5日内买卖该公司股票

67.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
优先受偿
B. 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
C. 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D. 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

68. 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 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 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C. 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 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69. 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
A. 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 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 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 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70.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
A. 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 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 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 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71. 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律
B.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律
D. 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72. 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
A. 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 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73.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 ×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 ×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 ×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 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 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 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 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74.依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对自由进出口的货物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B. 全部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均应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
C.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是否许可
D. 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75. 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
A. 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 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 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 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76. 中国太宏公司与法国莱昂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莱昂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短少8%,且水果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法国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 当法国莱昂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 当法国莱昂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 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D. 本案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

77.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资格事先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申请投保征收或类似措施险
B. 如甲国投资者、A公司和乙国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C. 甲国投资者本人不可以请求“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解决该争端
D.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

78.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
A. 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B. 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C. 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D. 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79.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
A. 律师申某主动向当事人出具意见,论证一审判决错误应予改判
B. 律师潘某向多个法院的院长、庭长写信,承诺介绍案件将提供中介费
C. 律师刘某明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编造的,仍向法院提交
D. 律师韩某的名片上印有“某法院经济庭前庭长”

80. 检察官徐某因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而被追诉。下列关于徐某纪律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无论徐某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只要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应予开除
B. 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故意,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判处管制拘役,即应予开除
C. 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过失,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不一定予以开除
D. 如果徐某被依法免于刑事处罚,应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81. 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
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   )
A. 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
B. 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1
C. 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1
D. 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2

82.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B. “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
C.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
D. 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

83.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
、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
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
A. 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
B. 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
C. 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
D. 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84.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85.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
A. 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 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 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 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86.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
B. 《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
C. 《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 《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87. 某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15公顷(包括基本农田5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对该批准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B. 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但有权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C. 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然后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D. 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88. 农民甲将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何者为正确?(   )
A.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其行为违法与否,不影响民事责任的确定
B. 农民甲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 化肥厂如否认自己侵权,必须负举证责任
D. 化肥厂如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可免于承担责任

89. 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
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
A. 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B. 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 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D. 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90. 甲乙两国在其交界处发现一处跨国界的油气田,两国谈判共同开发未果。当甲国在其境内对该油田独自进行开发时,乙国派军队进入甲国该地区,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
A. 由于战场在甲国领土,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B. 由于甲国作战是行使自卫权,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战争法规则的拘束
C. 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军队对乙国军队的作战不受该四个公约的约束
D. 由于乙国不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乙国没有遵守战争法规则的法律义务

91.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
A. 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 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 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 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92. 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
A. 甲国法
B. 香港法
C. 乙国法
D. 中国法

93. 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 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 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 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94. 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 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 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 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 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95.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 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B. 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C. 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D. 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96. 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
A. 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
B. 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C. 向其他审判庭的法官咨询,探讨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D. 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一)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请回答以下第97、98题。

97. 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
A. 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
B. 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 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D. 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98. 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采用下列何种办法?(   )
A. 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对李某按照其在甲社时的工资标准乘以侵权持续时间确定赔偿额,对乙社按其实际所得利润确定赔偿额
D. 按甲社请求的数额确定赔偿额

(二)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请回答以下第99、100题。

99. 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   )
A. 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C. 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 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100. 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
A. 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 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 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 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韩某的作为(   )。
A. 构成非法拘禁罪
B. 构成绑架罪
C. 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
D. 构成敲诈勒索罪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李某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
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某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3.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
A. 故意杀人罪
B. 交通肇事罪
C. 破坏交通工具罪
D.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

4.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构成犯罪未遂?(   )
A. 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 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 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 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某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5.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
A. 以诈骗罪论处
B. 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C. 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D. 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罪论处

6.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为(   )。
A. 构成走私毒品罪
B.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 构成贩卖毒品罪
D. 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7.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   )
A.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
B.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
C.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的
D. 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

8.199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带到自己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甲的行为属于(   )。
A. *淫幼女罪
B. 强*罪
C. 嫖宿幼女罪
D. 应受治安处罚的嫖*行为

9.罗某犯放火罪应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人民法院对罗某还可以适用的附加刑是(   )。
A. 罚金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赔偿经济损失

10.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B. 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乙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 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丙向其同学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丙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转贷罪的想象竞合犯
D. 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丁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11. 陈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重12克、价值1600元的纯金项链,与自己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同。陈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乘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金项链调换了纯金项链。陈某的行为(   )。
A. 构成盗窃罪
B. 构成诈骗罪
C. 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 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

12.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13.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
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 李某犯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第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14. 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应当如何处理?(   )
A. 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B. 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刑
C. 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D. 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15. 行为人在实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其罪过(   )。
A. 只能是故意
B. 只能是过失
C. 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 只能是间接故意

16.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17. 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 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 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 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D. 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18. 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因为毁损文物的结果是甲故意开枪的行为造成的
B. 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 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D. 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

19. 甲晚上潜入一古寺,将寺内古墓室中有珍贵文物编号的金佛的头用钢锯锯下,销赃后获赃款10万元。对甲应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责任?(   )
A. 故意损毁文物罪
B. 倒卖文物罪
C. 盗窃罪
D.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20. 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   )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   )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   );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   );关于(   )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   )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   ),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
A. 2处填写“正当防卫”,5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
B. 2处填写“正当防卫”,4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
C. 3处填写“正当防卫”,5处填写“防卫过当”
D. 3处填写“正当防卫”,4处填写“防卫过当”,1处填写“假想防卫”

21. 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 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B. 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C. 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22.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
A. 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 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 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 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3.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A. 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B. 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 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D. 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4. 在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因对法院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对此,法庭应如何处理?(   )
A. 追究自诉人法律责任,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B. 拘传自诉人到庭
C. 按撤诉处理
D. 宣告被告人无罪

25.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
A. 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D. 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26.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诈骗案时,因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合议庭曾两次决定延期审理。县人民法院第二次恢复法庭审理后,公诉人又提出案件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合议庭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 同意延期审理
B. 不同意延期审理
C. 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D. 报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27. 张某系L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某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
A. 河东区人民法院
B. 河西区人民法院
C. 市中级人民法院
D. 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

28. 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受理李某的自诉
B. 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 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 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29. 下列哪一种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
A. 骗取出口退税案
B. 受贿案
C. 私分国有资产案
D.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30. 在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某甲抢劫案时,甲的辩护律师认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在此情况下,律师可以进行什么诉讼活动?(   )
A. 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并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B. 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但不得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C. 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D. 申请公安机关提供该证据材料

31. 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
A. 一个月
B. 一个半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32.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贪污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高某。负责执行的公安人员执行逮捕时发现高某已经潜逃,该人民检察院决定通缉高某。该案中,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哪个机关?(   )
A. 市人民检察院
B. 市人民法院
C. 市国家安全机关
D. 市公安机关

33.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
A. 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 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 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 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34. 孙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于是监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机关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该案中,应当由哪个机关撤销原来的假释裁定?(   )
A.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甲市监狱
D. 乙县公安机关

35. 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
A. 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B. 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C. 言词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无罪证据
D. 实物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36. 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不起诉
B. 撤销案件
C. 宣告无罪
D. 移送法院处理

37.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
A. 驳回抗诉
B. 中止审理
C. 终止审理
D. 裁定维持原判

38.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 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 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 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 维持原判

39. 县公安局以涉嫌强*罪为由将张某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张某的逮捕。3个月后,经张某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 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C. 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
D. 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义务

40.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
A. 应当适用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 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 可以选择适用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D. 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41. 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有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3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 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
B. 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
C. 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D. 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42.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 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 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 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43. 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B. 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决定,但可以作出其他行政处罚
C. 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作出与原来不同的处罚决定
D. 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以外的相关条款作出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

44. 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 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 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 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45.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
A. 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 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C. 追加被告
D. 决定合并审理

46.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证据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
A. 涉及公共利益的证据材料
B. 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C. 涉及中止诉讼事项的证据材料
D. 涉及回避事项的证据材料

47.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应当在法庭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B. 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
C. 第二审程序中,所有第一审认定的证据无须再质证
D. 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须质证,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48.2004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
A. 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B. 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C. 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D. 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49.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
A. 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 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
C. 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 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0. 王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渔船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发现,当场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 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 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D.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

52. 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B. 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 明知对方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 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53. 《刑法》第171条第1款前段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运输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但出售、购买假币罪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
B. 根据故意犯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出售、购买假币罪也以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为前提
C.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都是故意犯罪,但运输假币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出售、购买假币罪只能是间接故意
D.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是指可以并处罚金,而非应当并处罚金

54. 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甲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贷给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归本单位所有。甲虽未牟取个人利益,但最终使本金无法收回。关于该行为的定性,下列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
A. 挪用公款罪
B. 挪用资金罪
C. 违法发放贷款罪
D. 高利转贷罪

55. 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B.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
C. 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D. 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56.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 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 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 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57. 甲某日晚到洗浴中心洗浴。甲进入该中心后,根据服务员乙的指引,将衣服、手机、手提包等财物锁入8号柜中,然后进入沐浴区。半小时后,乙为交班而准备打开自己一直存放衣物的7号柜,忙乱中将钥匙插入8号柜的锁孔,但居然能将8号柜打开。乙发现柜中有手提包,便将其中的3万元拿走。为迅速逃离现场。乙没有来得及将8号柜门锁上。稍后另一客人丙见8号柜半开半掩,就将柜中的手机(价值3000元)以及信用卡拿走。由于信用卡的背后写有密码,第二天,丙持该信用卡到商场购买价值2万元的手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 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 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D. 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58.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   )
A.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C. 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
D. 依法被关押但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有罪的犯罪嫌疑人

59. 甲的女儿2003年参加高考,没有达到某大学录取线。甲委托该高校所在市的教委副
主任乙向该大学主管招生的副校长丙打招呼,甲还交付给乙2万元现金,其中1万元用于酬谢乙,另1万元请乙转交给丙。乙向丙打了招呼,并将1万元转交给丙。丙收下1万元,并答应尽量帮忙,但仍然没有录取甲的女儿。一个月后,丙的妻子丁知道此事后,对丙说:“你没有帮人家办事,不能收这1万元,还是退给人家吧。”丙同意后,丁将1万元退给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与介绍贿赂罪
B. 丙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C. 丙在未能为他人牟取利益之后退还了财物,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D. 丁将1万元贿赂退给甲而不移交司法机关,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60. 雷某为购买正式书号用于出版淫秽录像带,找某音像出版社负责人任某帮忙。雷向任某谎称自己想制作商业宣传片,需要一个书号,并提出付给出版社1万元“书号费”。任某同意,但要求雷某给自己2万元好处费,雷某声称盈利后会考虑。任某随后指示有关部门立即办理。雷某拿到该书号出版了淫秽录像带,发行数量极大、影响极坏。雷某牟利后给任某2万元好处费,任某收下。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雷某与任某的行为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共犯
B. 雷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任某的行为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C. 雷某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任某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
D. 雷某与任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61. 某国税稽查局对某电缆厂的偷税案件进行查处。该厂厂长甲送给国税稽查局局长乙3万元,要求给予关照。乙收钱后,将某电缆厂已涉嫌构成偷税罪的案件仅以罚款了事。次年8月,上级主管部门清理税务违法案件。为避免电缆厂偷税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乙私自更改数据,隐瞒事实,使该案未移交司法机关。对乙应以何罪论处?(   )
A. 受贿罪
B. 滥用职权罪
C.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2. 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郝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应当遵循下列哪些规定?(   )
A.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 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C. 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
D. 县人民法院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郝某的最后陈述意见

63. 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 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B. 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 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D.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4. 某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罪的钱某及其妻子范某执行拘留时搜查了他们的住处。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但钱某夫妇一直在场。由于没有女侦查人员在场,所以由男侦查人员对钱某、范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搜查结束时,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名时遭到拒绝,侦查人员就此结束搜查活动。该案搜查活动哪些违反法律规定?(   )
A. 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
B. 在搜查时钱某夫妇一直在场
C. 由男侦查人员对范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

D. 侦查人员要求被搜查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名遭拒绝后就此结束了搜查活动

65. 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审?(   )
A. 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B. 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
C. 丙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重婚
D. 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

66. 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在二审程序中,张某享有哪些权利?(   )
A. 参加法庭调查
B. 参加法庭辩论
C. 委托辩护人辩护
D. 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

67. 在一起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甲不服某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乙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缺乏罪证,经要求,自诉人未能提出补充证据。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哪些处理?(   )
A. 说服自诉人撤诉
B. 裁定驳回自诉
C. 对甲和乙进行调解
D. 中止诉讼

68. 某伤害案,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系来自被害人身上的血。对于这一鉴定结论,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哪些诉讼参与人?(   )
A. 犯罪嫌疑人
B. 被害人
C. 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
D. 被害人的近亲属

69. 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   )
A. 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
B. 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 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 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

70. 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A. 准许自诉人撤回自诉
B. 驳回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提出的回避申请
C. 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后的第五天因被告人自杀而终止审理
D.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被告人量刑过重而改变刑罚

71. 17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2000年10月5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5部。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
A. 陈某的年龄
B. 陈某盗窃的事实
C. 被盗物品的价值
D. 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72. 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 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 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
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 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 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 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74. 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 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75. 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 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 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76. 商务部根据中国四家公司的申请并经调查公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从A国进口苯酚存在倾销,有关公司倾销幅度为6%-144%,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A国甲公司征收6%、乙公司征收14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仲裁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 乙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征收144%的反倾销税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 法院应当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D. 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

77.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 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 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 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78.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A.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 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79. 2002年7月3日,张某驾驶车辆携带所承包金矿自产30公斤黄金前往甲市销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张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检察院批准对张某逮捕。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了涉及黄金生产销售的许可证,检察院遂以认定犯罪的法律、法规已经发生变化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返还扣押的黄金。张某不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检察院应当责令公安局返还扣押的黄金
B. 公安局与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 对张某被羁押期间的损失,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 对张某被扣押的黄金,应当返还

80. 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 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 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 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81. 下列情形中,告诉才处理的有(   )。
A. 捏造事实,诽谤国家领导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B. 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
C. 遗弃被抚养人,情节恶劣的
D.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

82.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
A. 拐卖儿童罪
B. 拐骗儿童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绑架罪

83. 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参加旁听的原告之夫李某认为证人王某的证言不实,便当场大声指责,受到法庭警告。李某不听劝阻,大喊“给我打”,在场旁听的十多个原告方的亲属一拥而上,对王某拳打脚踢,法庭秩序顿时大乱。审判长予以制止,李某一伙又对审判长和审判员进行围攻、殴打,审判长只好匆匆宣布休庭。李某的上述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
A. 打击报复证人罪
B.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C. 扰乱法庭秩序罪
D. 妨害作证罪

84. 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的情况是(   )。
A. 预备役人员张某在战时为逃避征召,自伤身体
B. 战士李某为尽早脱离战场,在敌人火力猛烈向我方阵地射击时,故意将手臂伸于掩体之外,被敌人子弹击中,无法继续作战
C. 战士王某战时奉命守卫仓库,站岗时因困倦睡着,导致仓库失窃,为了掩盖过错,他用匕首自伤身体,谎称遭到抢劫
D. 战士陈某为了立功当英雄,战时自伤身体,谎称在与偷袭的敌人交火时受伤

85. 假如甲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关于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轻处罚
B. 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
C. 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官不得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D. 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86.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B. 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后迫使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妇女后迫使卖淫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C. 《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 《刑法》第399条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87. 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的。于是,乙过了正常交接班时间15分钟左右才赶到岗位。结果,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   )。
A. 属共同犯罪
B. 属共同过失犯罪
C. 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D. 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88. 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误以为司机座位后的提包为身边的乙所有(实为司机所有);乙中途下车后,甲误以为乙忘了拿走提包。为了非法占有该提包内的财物(内有司机为他人代购的13部手机,价值2.6万元),甲提前下车,并将提包拿走。司机到站后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丢失,便报案。公安人员发现甲有重大嫌疑,便询问甲,但甲拒不承认,也不交出提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B.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C.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D.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89. 对刑法关于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规定,下列解释正确的是(   )。
A.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包括引诱、容留、介绍男性向同性恋者卖淫
B. 引诱成年人甲卖淫、容留成年人乙卖淫的,成立引诱、容留卖淫罪,不实行并罚
C. 引诱幼女甲卖淫,容留幼女乙卖淫的,成立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实行并罚
D. 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后又嫖宿该幼女的,以引诱幼女卖淫罪论处,从重处罚

90. 何某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但又因故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何某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
A. 何某耽误期间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B. 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何某提出上诉
C. 继续应当在期满以前提出上诉的申请,需要由辩护人为其提出
D. 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裁定允许

91.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
A. 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
B. 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 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 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92. 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诉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又对该案重新起诉的,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A. 依据新的事实重新起诉
B. 提出新的证据材料重新起诉
C. 对同一事实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
D. 依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起诉

93. 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
A. 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不合法
B. 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无效
C. 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
D. 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94. 一审程序中有下列何种情形,二审人民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
A. 对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没有出庭的
C. 一审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D.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没有出庭的

95. 曲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的犯罪行为虽然使公私财物遭受了重大损失,也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曲某有期徒刑8年。曲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
A.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B. 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 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在改判后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96. 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B. 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C. 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D. 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97. 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某的证言 
B. 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C. 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D. 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

98. 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C.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D. 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99. 某合资企业的甲、乙两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两股东又签订了一项合同修正案,约定在该合同批准后一年内甲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向乙回购已经出让的股权。2001年4月1日,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修正案一同获得批准。7月2日,甲提出回购,乙不同意,并告知甲原审查批准机关于2001年6月1日又作出一批复,该批复指出,2001年4月1日批复只是批准股权转让合同,未批准股权回购条款,股权回购时仍需报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批机关2001年4月1日确认股权回购的批复
B. 甲乙之间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有效,甲可以对乙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C. 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并未设定新的权利义务,法院不应受理甲对该批复提起的诉讼
D. 甲在2003年8月对审批机关2001年6月1日作出的批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期限

100. 下列何种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
A. 李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和安全局长
B. 市经济委员会张主任兼任投资公司董事长
C. 教育局高副局长辞职一年后经教育局批准到教育局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担任主任
D. 市政府批准办公厅机要处王处长辞职出国


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A.5000元
B.3万元
C.1.25万元
D.1.5万元

5.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6.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A.7万元
B.6万元
C.5万元
D.4万元

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8.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
”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无效

9.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在债券上背书“质押”字样。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乙以债券已出质对抗丙的执行申请,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10.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11. 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12.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13.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A.售票员
B.公交公司
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

14. 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王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王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王某而言属不可抗力,王某不应赔偿
D.王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15.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16. 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17.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18.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19. 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 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应截止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21.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
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22. 某外商向律师咨询:“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该律师的下列回答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D.伯尔尼公约

23.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8月30日前交货,货到7日内甲企业付款。同年8月10日,甲企业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对该合同的处理,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由清算组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B.由甲企业自主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C.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D.不得继续履行

24. 甲公司于2004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04年7月6日。乙公司于2004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
A. 回头背书
B.限制背书
C.期后背书
D.附条件背书

25. 李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险费已一次缴清。两年后其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B.根据李某已付保险费,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退还
C.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
D.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全额返还保险费

26. 悬挂不同国旗的甲、乙两船在公海相撞后,先后驶入我国港口,并在我国海事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根据我国《海商法》,我国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什么法律?
A.甲船先到达港口,应适用甲船船旗国法律
B.乙船是被告,应适用乙船船旗国法律
C.应适用我国法律
D.应适用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

27.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A.须经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B.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C.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
D.须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8.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一条是违法的?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29. 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

30.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31. 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

32. 金华有限公司与宏奇批发商城等5家发起人商定,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以健身、娱乐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规定,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多少作为注册资本?
A.10万元B.350万元
C.50万元
D.1000万元

33. 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34.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5. 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的生效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36.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37.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38. 蔡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赵、钱、孙、李起诉,蔡某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39. 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
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
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40.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可以由原告指定
C.可以由被告指定
D.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

41.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C.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D.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42.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种权利?
A.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B.撤回仲裁申请
C.对仲裁协议进行反悔,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D.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

43. 张某将一串价值10万元的钻石项链存放在某银行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钻石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但无法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民事案件?
A.中止此案的审理,待李某的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终止审理,告知张某在李某的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C.延期审理此案,不得作出判决
D.继续审理此案,并可作出判决

44.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将该判决书留置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45.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46.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情况下,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
A.对方当事人认可
B.本人陈述前后没有矛盾
C.陈述人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D.陈述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7.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何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48. 甲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80万元债务减少为70万,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协议生效1个月后,乙公司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就乙违反协议的行为,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由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C.由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D.甲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49.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10万元。该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回转
B.甲公司有权在原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撤销原判决
C.甲公司无权直接要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50.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52.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
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
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

53. 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中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
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行纪合同

54.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
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C.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D.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55.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
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9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6. 何女士提供三块木料给某家具厂订制一个衣柜,开工不久何女士觉得衣柜样式不够新
潮,遂要求家具厂停止制作。家具厂认为这是个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两块木料,按原
定式样做好了衣柜。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家具厂应赔偿因此给何女士造成的损失
B.何女士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
C.何女士应支付部分报酬
D.何女士应支付全部约定报酬和违约金

5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一旅客因制止扒窃行为被歹徒刺伤
B.一旅客在客车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身亡
C.一失恋旅客在行车途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
D.一免票乘车婴儿在行车途中因急刹车受伤

5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守约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A.违约方所负债务为非金钱债务
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C.继续履行费用过高
D.违约方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59.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60. 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D.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61.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62. 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
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63. 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播放了某正版唱片中的部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该使用行为未经许可为由要求制片人支付报酬。该协会的要求被拒绝后,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播放行为是合理使用行为B.播放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C.播放行为侵犯了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
D.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不是正当原告

64. 刁某将自有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合同中含有自燃险险种。一日,该车在行驶中起火,刁某情急之下将一农户晾在公路旁的棉被打湿灭火,但车辆仍有部分损失,棉被也被烧坏。保险公司对下列哪些费用应承担赔付责任?
A.车辆修理费500元
B.刁某误工费400元
C.农户的棉被损失200元
D.刁某乘其他车辆返回的交通费30元

65.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66. A公司委托B海运公司运送一批货物,B公司在责任期间对下列哪些损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A.因B公司过失迟延交货而造成A公司在商业上的经济损失
B.因船长在驾驶船舶中的过失致使货物损坏
C.船舶在正常航线上发生意外致使货物灭失
D.船舶航行中为救助他船而使货物部分损毁

67. 某外商独资企业因经营期满而进入清算,清算组从成立至清算终结前实施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A.从外资企业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了清算费用
B.未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参加
C.同意外商留足偿债财产后将其余财产携带出境
D.不顾中国企业的同等出价将设备售给外国公司

68.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方可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A.平抑股市,扭转本公司股票下跌趋势B.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C.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D.用于奖励本公司优秀员工和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69. 李某花1.5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现李某欲退还已购股票。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李某可以要求发起人退股?
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C.公司董事会同意
D.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70. 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1日接到多家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的报告,下列哪些公司的申请依法不应被批准?
A.甲公司上次发行股票时因故未能募足
B.乙公司2002年度亏损
C.丙公司预期利润率略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D.丁公司上年度未按时公布报表被交易所通报

71. 下列哪些民事裁判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
A.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B.关于回避的决定
C.关于管辖权的裁定
D.除权判决

72.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林某曾与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时产生纠纷,林某起诉李某,要求赔偿“青春费”5万元
B.甲诉乙离婚,法院于2004年3月判决不准离婚;2004年7月乙起诉甲,请求离婚
C.陈某下落不明3年,其丈夫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
D.甲村民想承包本村鱼塘,故起诉乙村民,请求判决解除乙村民与本村的鱼塘承包合同

73.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不可能多于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
C.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D.委托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74.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A.程序的启动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无答辩程序
B.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
C.都设置了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
D.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75. 某大学陈教授在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后,要求学生归纳简易程序的法律特点,某学生回答了下列几点,你认为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B.当事人可以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当一次开庭审结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通常应当当庭宣判

76.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A.劳务合同纠纷
B.宅基地纠纷
C.著作权纠纷
D.继承纠纷

77. 下列哪些民事诉讼案件法院不可以按撤诉处理?
A.王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B.韩律师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张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李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78.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C.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
D.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79.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是正确的?
A.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
B.仲裁不公开进行,但如不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公开进行
C.对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D.当事人对仲裁的调解书不得申请撤销,对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

80.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B.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C.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D.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一)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
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请回答以下81—84题。

81.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C.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
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82.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A.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B.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
C.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D.乙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

83. 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84. 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丙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
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85—88题。

85. 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
B.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86. 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
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87. 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A.构成侵权行为
B.不构成侵权行为
C.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88. 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申请诉前禁令
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三)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一大股东。3家发起人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请回答以下89—93题。
89. 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发起人,3家发起人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由于本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因此发起人可以为3人
C.因为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新奇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若少于5人,应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90. 碧海公司拟认购新奇公司股份1亿元以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其主要是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对碧海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意见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A.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一定股份
B.考虑到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允许高于评估值协商作价
C.新奇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其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可超出其注册资本20
%的比例限制,但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比例
D.必须依法办理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91. 新奇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通过了公司章程,但参会股东仅代表新奇公司股份总额的60%,公司登记机关按该章程准予新奇公司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该章程效力如何?
A.对新奇公司产生效力B.只对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时的股东有约束力
C.新奇公司的董事、经理和监事必须遵守
D.对新奇公司的债权人也有一定的约束力

92. 现新奇公司业已成立,其股票获准上市交易,大股东碧海公司欲将其持有的1亿股法人股减少至6000万股。对碧海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碧海公司须经新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才能出售其所持股份
B.碧海公司要等新奇公司成立3年后才能出售其所持股份
C.碧海公司原则上只能原价出售股份,若加价出售,应征得新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D.碧海公司必须将其法人股分期分批出售,不得一次性出售

93. 碧海公司减持新奇公司法人股后,将所获资金用于购买了600万股新奇公司的社会公众股,3个月后,碧海公司将该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卖出,获利1800万元。对碧海公司的这一买卖行为应如何处理?
A.碧海公司违法操作,1800万元收益应收缴国库
B.碧海公司违规操作,应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碧海公司有权自由买卖新奇公司股票,故1800万元收益应归碧海公司所有
D.碧海公司可以买卖新奇公司股票,但所获1800万元收益应归新奇公司所有

(四)
某纺织公司诉某服装公司欠款20万元,法院判决纺织公司胜诉,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服装公司无力偿还,但某商场欠服装公司货款10万元,早已到期,一直未还。请回答以下94—97题。

94. 此种情况下,谁可以提出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
A.纺织公司B.服装公司
C.法院依职权主动执行
D.法院征得商场同意予以执行

95. 法院如果执行商场对服装公司的到期债务,应当通知商场向谁履行?
A.纺织公司
B.服装公司
C.纺织公司或服装公司
D.向法院交付,然后再由法院转交

96. 商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停止执行
B.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强制执行
C.对异议不进行审查,但也不得强制执行
D.商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

97. 商场如提出下列意见,何者不构成异议?
A.商场与纺织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B.商场没有偿还能力
C.商场与服装公司之间互有债务拖欠,债务抵销后,商场不欠服装公司款项
D.服装公司的服装不合格,商场对所欠服装公司10万元的货款不同意支付

(五)
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产光盘。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 对于本案,何种确定管辖的方式是正确的?
A.以被告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B.以该光盘销售地确定管辖法院
C.以光盘生产地确定管辖法院
D.以原告所在地确定管辖

99. 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是什么措施?
A.诉前财产保全B.诉讼财产保全
C.证据保全
D.先予执行

100.被告在法院作出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仍继续生产,法院可如何处理?
A.尽快判决被告败诉并开始执行
B.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D.对音像公司处以罚款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
案例一:(本题15分)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戚,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案例二:(本题12分)
案情: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5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20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5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20台彩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2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电的情况。
问题:
1.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20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案例三:(本题16分)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5.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案例四:(本题20分)
案情: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天南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法院在不知道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法院裁定被告停止施工,法院未予准许。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为了达成协议,表示认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调解不成,天南公司又表示对已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2.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
3.一审法院未依原告请求裁定被告停工是否正确?为什么?
4.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可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为什么?
5.原告关于管辖权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6.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可以如何处理?
7.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8.天南公司已经认可增加的工作量,法院在判决中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案例五:(本题12分)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
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认为案件需补充侦查时,可否不退回补充侦查,而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3.重新开庭后,如果刘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4.重新开庭后,如果张某又提出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5.对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受胁迫的事实,合议庭应如何处理?
6.刘某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7.假如刘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从何时生效?
8.假如本案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第二部分:分析题(本部分共1题,25分。)
案例六:(本题25分)
案情: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
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第三部分:论述题(本部分共2题,50分。)

案例七:(本题25分)
甲男与乙女系隔壁邻居。因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有时通宵达旦,喧闹声严重影响了乙家正常的休息。乙多次到甲家说明自己身体不好,神经衰弱,且孩子要学习,希望甲夜晚不要扰民。一次甲家正在玩麻将,乙又敲门表示不满。甲认为乙在朋友面前扫了自己面子,遂出言不逊,辱骂乙神经病。乙亦怒斥甲不务正业,像个赌徒。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十数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甲恼羞成怒,上前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女。”乙羞愤不已,转身欲走,但被甲拉住。挣扯间致乙衬衣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乙遭此羞辱之后,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外企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使乙身心、财产俱遭伤损。后有朋友告诉乙,此事不能作罢,一定要讨个说法。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你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哪几种法律途径或方式可供乙选择,以维护其权益。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你认为选择其中哪一种方式处理此事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并请阐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案例八:(本题25分)
某地经工商登记新成立了一家名为“喜悦家庭”的商户。该商户的核准经营范围为娱乐服务,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在2分钟内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1岁、10岁及20岁的彩色图像各一份。“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甚至有已经婚育的父母携子抱女前来“先睹”孩子长到10岁、20岁时的模样。在付出较高费用后,大都欢声笑语地离去。一些追星族也拿着心中偶像——影星、歌星、球星的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甚是满意。更有好事媒体将此事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了不少议论,或褒或贬,或以为无所谓,且都能从法律上谈出一二三。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及精析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BA项否定了法的阶级性。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C项否定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里所说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条件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的增长及其密度等诸多方面,其中主要是统治阶级建立政治统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法的物质制约性同法的阶级性相比较,则是更深层次的本质属性。它是法产生与存在的客观基础。D项明显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所作的科学揭示,表明了法与客观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表明了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
B项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正确理解。
2. B关于法与道德在本质上的联系,这是一个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内涵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肯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在本质上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有法的本质而成为法。一个同道德严重对立的邪恶的法并不是一个坏的法,而是丧失了法的本质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恶法非法”。一是否定说,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恶法亦法”。由上可知B项正确。
3. D本题考点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列并汇编成册。这种汇编并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因此,它并不是制定法律而仅是一项技术性整理和归类活动。
法律汇编的种类很多,有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官方的法律汇编主要是由各级法的创制机关汇编的法律;非官方的法律汇编通常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大学、研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学习或教学科研的需要而汇编的。
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或某类法律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加以整理、补充、修改,或者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的法律。因此,法典编纂不同于法律汇编,它并不是一项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制定法律的活动。所以,本题应选D项。
4. C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如下: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是不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至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那么,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裁决不起任何作用。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且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例如,在民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可能与意志自由原则是矛盾的。根据以上内容可知,C项明显错误。
5. A本题考点为法律规则的分类。其分类如下: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例如《婚姻法》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即属于此种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例如《宪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即属于此种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综上所述,本题A项正确。B为任意性规则,D为委任性规则。
6. C法的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从理论上讲,立法机关有意废止某项法律时,应当是清楚而明确的。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办法解决矛盾,旧法因此被新法“默示地废止”。
7. C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C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
8. D《宪法》第109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根据本条可知D项错误。
9. D《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也作了类似规定,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可轻松作答。
10. A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由此可知,环境权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11.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30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12. A《宪法》第116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13. A《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本题选A。
14. C本题考点为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很容易作答。
15. D本题考点为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本题的命制为考生设了一个陷阱,即D项,D项虽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内容之一,但却是婚姻的解除制度。因此,本题既是送分题,又是绊脚石。
16. C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17. D本题考点为英美法渊源。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与普通法相比,它只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但当二者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所以D项表述错误。
18. D本题考点为大陆法系。A项,德国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1220年的《萨克森法典》;B项,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宪法,构成了法国“六法”体系。C项,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由于政体的变化和社会化思潮的影响,德国加快了民主政治的进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而《清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德国改造法》表明的是法西斯专政时期德国法的蜕变。
19. D本题考点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处罚。本题中酒厂的行为并未构成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因此监督检查部门不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0.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因此,本题中贾某可以依照《消法》规定既可以向消协投诉,又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追究种子站的民事、行政以至刑事责任。
21. A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4条第(一)、(四)、(五)项规定,可知B、C、D项所述内容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该法第77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
(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
22. D《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明文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D项所述的证券公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23. B《证券法》第109条规定:“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本题选B。
24. C《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第四项规定可直接得出答案。
25. A本题考点为会计监督。题目虽看似有点偏疏,但不难作答。《会计法》第29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因此应选A。
26. D《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因此,本题选D。
27. C《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以上规定可知,A项错在只有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才可以制定地方标准;B项明显错误;D项错在地方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不是批准。
28. B《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公司应支付王某的工资报酬总共为1360元,减去7天的日基本工资560元,应支付王某加班费800元。
29. DA项,根据国际法上的“实际统治”原则,只有那些实际有效统治这个国家绝大部分领土的政权才可视为在国际上代表这个国家的合法政府,只有这些政府才具备在国际法上行使国家主权的权力;B项,国际法上的“时效”原则是指由于国家公开地、不受干扰地、长期持续地占有他国领土,从而获得该领土的主权。但是,由于这里的时效不问该占领本身是否非法,加上关于取得时效的期限未能确定这两个问题,时效的适用历来争议很大。现在基本没有普遍适用意义。C项,国际法上的“共管”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领土区域共同行使主权。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有关国家对该领土的主权互相限制。因此本题并不属于此种情况。综上所述,根据国际法上“领土主权”原则,该岛屿属甲国所有,故选D项。
30. D本题考点为国际法律责任。国家应对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一项确立的国际法习惯法规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国家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甲国警察布某的行为并不是甲国国家的不当行为,因此甲国对布某的私人行为不承担责任。另外,考生还应注意,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其中最典型的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外交使节,由于其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及享有的在外国的特权与豁免,对于他们在国外私人身份的不法行为,除非特别说明,国家一般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31. C本题考点为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根据《外空条约》的规定,国家从事外空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即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将外空据为己有。这项原则包括外空不得被任何国家占有,也包括不许任何自然人或团体占有。因此,本题中的“月球主人公司”无权从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故选C项。
32. B本题考点为国际法上的外交保护的行使条件。外交保护或外交保护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因此,在本题所述情形下,詹某还不具备行使外交保护所要求达到的条件。故选B。
33. C本题考点为条约法上的条约的冲突及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冲突是指一国就同一事项先后参加的两个或几个条约的规定相互冲突。解决条约的冲突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完全相同时,不论是双边还是多边条约,一般适用后约取代前约的原则,即适用后约,先约失效。
(2)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的两个条约的当事国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时,在同为两条约当事国之间,适用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
(3)适用条约本身关于解决条约冲突的规定。
由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C。
34. C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法院成立以来尚无判决被拒绝履行案例。故此,本题选C。
35. A根据《民诉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所以本题选A。
36. A《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A。
37. C我国《民用航空法》就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1)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抵押权,第1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3)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第187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C。
38. D本题考点为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对于共同海损理算,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多数国家规定适用共同海损理算地法。我国《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39. B关于继承准据法的确定,我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以及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3条的规定,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指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具体到本题中,田某死亡时的住所地在甲国,故应适用甲国法,选B。
40. C本题考点为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解决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冲突规则有两种:一是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这为主张继承取得的国家所采用;二是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为主张先占取得的国家所采用。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1条作了解释性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绝产依中国法即遗产所在地法处理。所以,本题选C。
41. A根据《海商法》第51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对于由于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故本题选A。
42. C本题考查考生对法律最新修改内容的掌握,这是历年律(司)考的出题点之一。根据2004年4月6日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第16条第(九)项规定,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可对货物贸易实行限制进口。所以选C。
43. A《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简称TRIMS)是指能够对国际贸易引起扭曲或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这里的“贸易”仅指货物贸易,不涉及服务贸易。故本题选A。
44. D本题考点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其程序为:①磋商。磋商有助于澄清争端、促进争端的解决。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②设立专家组的申请——起诉。自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天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申请成立专家组。
③专家组的裁定和结论。无论是申诉方还是被诉方,对其所提出的诉求或主张,都承担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在一方初步证明其诉求或主张的真实性后,由另一方进行反驳。最后由专家组决定采信哪些证据,并根据其对有关证据的评估,作出裁决。
④上诉机构的审查、裁定。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则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
⑤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
⑥争端解决机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
因此D项不在以上争端解决程序之列。
45. B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由上可知,本题选B。
46.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著作权公约。其保护的客体范围包括:(1)成员国必须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演绎作品以及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2)成员国可以选择是否给予保护的作品包括官方文件、讲演、演说或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3)《伯尔尼公约》明确规定版权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理由是这类作品缺乏构成作品条件的创造性因素。由以上内容可知B项所述内容明显错误,为应选项。
47. C本题依常识即可判断C项入选。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和更强的约束性的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是指法律职业道德所规范的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
职业的特殊性是指上述主体由于所从事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制度的实施和保障,对于这些职业的道德规范就应该体现职业的特点,这样才有可能保持职业的先进性和树立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更强的约束性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而言,具有更强的约束性。违反职业道德的法律从业人员要承担更大范围的责任。
由以上特性可知,法律职业道德不具有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故选C项。
48. AA项表述违背了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的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49. C本题的出题者又为考生设计了一个陷阱。《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根据本条规定,检察官离任2年内,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故C项表述不正确。
50. D《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时必须与委托人明确规定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的委托权限。委托权限不明确的,律师应主动提示。”另根据《民诉》关于诉讼代理人的相关规定,也可知C项在委托权限不明确的情况下,不得视为全权委托。
二、多项选择题
51. ABCA项,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调整手段;B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基于对B项(对法制最终目的)的分析,C项所述内容也不正确。
52. ABDA项错在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即执法机关,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B项错在公民的守法既包括积极的守法也包括消极的守法。C项是正确的表述;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就是遵守法律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守法的实质要求。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
53. ABCA项,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它的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据此,A项表述正确;B项,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该规定的立法原意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显然,该条文规定的字面涵义要比立法原意宽,在适用中应作限制解释;C项正确,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D项错在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对人的效力,而不是空间效力问题。
54. CDA项中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既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又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B项中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分情况处理,具体参见《立法法》第86条之规定;C项,《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因此C项正确;D项,《立法权》第81条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因此D项也正确。
55. ABCD本题ABC三项显然正确,令考生迷惑的是D项。部分考生可能一眼就把D项排除,这其实是大错特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2条明确规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开传教和举行、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因此,本题ABCD都正确。
56. ABCDA项表述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B项表述符合该法第87条第1款之规定;C项表述符合该法第90条第2款之规定;D项表述符合该法第137条第2款之规定。因此,ABCD全入选。
57. ABD《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C项应予排除。
58. ABD大多数考生对ABD选项入选应无疑问,关键是C项。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不等于民族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而不是绝对的民族自治。
59. ABCD《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故A项正确;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据此B项正确;C项表述正确;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的司法职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所以D项也正确。
60. ABDC项错在“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ABD均是正确的表述。
61. ACD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ACD。
62. ACD《审计法》第37条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由此可知AC应选。该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由此可知D项也应选。B项,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前无需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63. ACD作为经营者,甲理应对其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承担责任,这一点是无疑的。所以A应选;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7条第3款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C项应选;本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应选。
64. ABC该题直接根据法条即可作答。《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应受的处罚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据此,本题选ABC。
65. BC贷款形态分为正常贷款、不良贷款、欠息贷款和展期贷款,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A项所述属于展期贷款,D项的不良贷款已予以冲销,故AD应排除。
66. ABCD《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据此,AB应选;《证券法》第39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据此,CD应选。由本题可知,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注意把不同法律之间关于同一个问题的规定联系起来记忆,以应对司法考试的出题趋势。
67. BC《担保法》第55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据此,本题应选BC。
68. ABCD本题考查内容为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知识点。《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巴塞尔公约》)对于列举在其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包括:(1)缔约国禁止向另一缔约国出口危险废物,除非进口国没有一般地禁止该废物的进口,并且以书面形式对某一进口向出口国表示同意。(2)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自非缔约国进口危险废物。据此,可知本题四个选项均得入选。
69. BD本题考点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确定。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一国通常应他国船舶船长的请求或他国驻该国领事的请求,对停泊在该国港口的他国船舶上发生的侵权事件进行管辖。
70. AC本题考点为区际法律冲突。《民通意见》第192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根据本法条可直接选AC。
71. BD本题是直接法条题。《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以上法条可知,本题应选BD。
72. BD根据《民诉》第263条第1款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第265条:“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本题选BD。
73. AC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
②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由此可知C项正确,而BD不正确。
74. ABC《对外贸易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本条可排除D项,其他三项均符合要求。
75. BD《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的两项最低限度的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强制性的,在提单中解除或降低承运人的这两项义务的条款均属无效。
第一项是适航义务,公约第3条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与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1)使船舶具有适航性;(2)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3)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海牙规则》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时间都必须处于适航状态,仅要求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关于“谨慎处理”不仅包括承运人的“谨慎处理”,还应包括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谨慎处理”。关于适航,《海牙规则》没有明确的定义。
第二项是管货的义务,指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操作、积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承运的货物。承运人在上述七个阶段均应做到“适当和谨慎”,“谨慎”就是要认真,“适当”则带有技术性及业务水平。“积载”指承运人应适当地配载货物。对由于积载不当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负责。“运送”指承运人应尽速、直接、安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不得进行不合理的绕航。故本题选BD。
76. CD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指代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付款方式。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要求买方对汇票承兑,在买方承兑后即将货运单据交付买方的托收方式。因此,D项正确;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而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银行在托收中的地位严格地限于代理人,为此,《托收统一规则》规定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1)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据的义务;代收行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或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限概不负责。(2)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概不负责。(3)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或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4)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5)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作出拒绝证书的义务。因此D项正确,AB项都不正确。
77. AB《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于1985年10月11日缔结于韩国汉城,1988年4月12日生效,依此公约成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增成员,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各种政治风险。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四种政治风险: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
对于前来投保的跨国投资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要求必须是具备东道国以外的会员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的法人,或其多数股东为东道国以外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的法人。此外,只要东道国同意,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则根据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经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还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据此,A项正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
《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于1965年3月18日通过,1966年10月4日生效,因在美国华盛顿通过,故也称为华盛顿公约。《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目的是成立一个“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作为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为各缔约国和其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的便利。
中心管辖的条件有三:(1)主体方面: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2)争端性质方面: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3)主观条件方面: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而D项仅说明在向投保人赔付后,可以向甲国政府代位求偿,故不正确。
78. ABD本题考查考生对新法规的掌握。2004年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2条:“法官应当严格依法办案,不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利用各种关系、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审判进行的干涉或者施加的影响。故D项错误。
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受理案件法院的法官具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并不得利用这种关系或者以法律禁止的其他形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的审判。”故A不正确。第6条:“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并且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法律意见。
故B项不正确。
律师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法官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
79. BCD本题也是考查考生对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掌握。根据常识即可判断A项正确;B项明显错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向中介人或者推荐人以许诺兑现任何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的方式,获得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更不能向法院院长、庭长写信,承诺提供中介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54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提交已明知是由他人提供的虚假证据。”故C项错误;2002年3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实施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修订)》第44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因此D项错误。
80. ABCD《检察官法》第35条规定:“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检察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36条规定:“检察官有本法第35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7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因此,本题ABCD项都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
81. AD司法考试已连续两年以这种出题形式来考查考生的法理和法制史知识。做这种类型的题目,考生最好使用排除法。比如本题中,丙的观点1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其适用范围的是原始社会规范,而不是法。有了这一正确的判断,即可轻易排除BC项。至于AD,甲、乙的观点均是正确的,故均入选。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考生受思维定式的影响,在用“排除法”确定了A项正确以后,便不再考虑D项,考试中一定要细心,不可草率行事。
82. ABD本题考查考生的法理功底。BCD三项很容易处理,本题难点在于A项。乍一看,由于受我国文化传统的影响,考生很容易把A项后半句中的“宗教”与“法律至上”规定对立开来,从而排除A项。而司法考试最忌“想当然”。
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既有积极方面 ,也有消极方面;既有观念层面,也有制度层面。较明显地体现在立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上。
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都表达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圣经》、《古兰经》、《摩奴法典》等宗教经典,分别对西方两大法系、伊斯兰法、古印度法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
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在西欧中世纪,教会独立行使司法权,世俗政权则负责执行教会的命令,如给教徒开除教籍处分者,在法律上就成为放逐法外之人。中世纪教会司法权不但及于教徒而且及于俗人,对教会执事提起的民事诉讼、执事向俗人提起之民事诉讼未获公正解决者,等等,均由宗教法庭管辖。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同时,宗教宣扬的公正观念、诚实观念、容忍、爱心等对司法也有影响;宗教容忍观有利于减少诉讼。又如,国家首脑即位、法官公正执法以及证人出庭作证,都必须首先进行宣誓。
再次,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宗教提倡与人为善、容忍精神等,公民习惯于循规蹈矩,不为损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宗教超自然的崇拜、各种精神祭祀等等,均使法律蒙上神秘的、超自然的色彩,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有了以上知识,考生会毫不犹豫地确定A项的正确性。
83. C先来分析A项,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因此本题事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不限于甲剧团和乙剧院,演员曾某、潘某、廖某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是法律关系主体。故A错误;至于B项,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
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因此B项错误;C项是关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正确表述;
D项,在本事例中,法律权利主体与法律义务主体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因而D项错误。
84. BCD众所周知,我国不存在司法审查,故A项错误。我国《宪法》第5条,《立法权》第78、79条规定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位阶制度,据此,B项正确;《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可知CD正确。
85. AC《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故本题选AC。
86. BCA项错误。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B项正确,D项错误。《大清新刑律》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C项正确。《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
87. A本题考点为《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该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第21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26条第1款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由以上法条规定可知:本题惟有A项正确。
88. AC本题考点为《环境保护法》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的承担。众所周知,我国对于环境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因此A正确;《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根据该条第(3)项规定,可知C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据此法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可知D项错误。
89. C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因此,本题所述情形下,C项当选。
90. ABC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从1899年和1907年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到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都提出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以和平方法且以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也重申“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之原则”,规定“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原则”,规定“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基础并依照自由选择方法之原则解决之。”可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解决国际争端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本题中ABCD四项中的说法均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相违背。另外,战争法是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和其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规范战争中交战方行为的规则和制度的总体。战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独特而重要的部分,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甲、乙两国均应遵守战争法规则。
91. AD本题是直接法条题。《民通意见》第182条明文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故本题选AD。
92. AD本题考点为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故本题选AD。
93. BC本题考点为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倾销的认定。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而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另一方面,非倾销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故正确选项为BC。
94. BC本题考点为国际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负责。《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依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根据以上第(13)项规定,C应选;同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故B项应选。
95. AC关于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的争端类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3条规定了三种争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对这三种类型作了进一步的阐释。
①违反性申诉。这是争端的主要类型。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的条款。在确立了存在违反有关协议条款的行为后,推定申诉方的利益受损或丧失。对这种争端的裁定,被诉方往往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措施。
②非违反性申诉。对这种申诉的审查,不追究被诉方是否违反了有关协议条款,而只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享有的利益受损或丧失。申诉方需要证明其根据有关协议享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该合理预期利益因为被诉方的措施受损或丧失。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只需作出补偿。
③其他情形。关于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其他争端类型及其所适用的程序和规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迄今为止也还没有出现过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案件。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C。
96. AB《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对维护法官内部独立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
(一)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二)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三)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根据该法条可判断A、B项所述情行属于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97. ABD本题考点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均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某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只要是予以保密没有使其进入社会公知领域,就应是商业秘密,而不必要求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故A项正确,C项不正确。另外,根据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可轻易判断BD正确。
98. AB《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故此A项正确。根据《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知B正确。而CD则无法律依据。
99. B《劳动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劳动工作。”第85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根据以上法条,B项正确,而CD项错误。至于A项,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推诿,而有义务作出处理,A项显然错误。
100. ACA项正确。公司在查不出是何人所为破坏和偷窃行为时让全体民工承担,显然是于法无据的无理要求。因此,对于公司发生的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应采取其他合法解决途径,所以C项也是正确的说法。同理,BD的说法是错误的。
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
1. A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9日公布的《关于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选A。
2. B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3. B从题干“我要吓他一下,来看他敢超我”看卡车司机甲主观为过失而非故意。所以只有选B。
4. AB项为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C项绑架,本罪的既遂与未遂,应以绑架行为是否达到实际控制人质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已实际控制人质是既遂;D项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A项实际上是两个行为,甲对胡某施骗,被胡某识破属于犯罪未遂,而胡某给甲某300元钱属于一般民事行为。
5. A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而甲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所以B不选;从题干看甲与保险公司又无合同关系,所以C不选;民事欺诈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且欺诈财物的数额不以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所以D不选,只有选A。
6. C甲非法持有毒品并私带毒品出境的目的是贩卖,此属于吸收犯,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7. C《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论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
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应选C。
8. C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把*淫幼女罪并入强*罪,故不选A;嫖宿幼女罪中的幼女必须是卖淫幼女。故选C。
9. B《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 B走私贵重金属罪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所以A不对;高利转贷罪是套取
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而高利转贷他人,故C错;D属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故错,因此得出B正确。
11. A陈某乘售货员不注意,调换项链,属于秘密窃取行为,所以选A。
12. C从“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来看,朱某对其子的死亡不具有故意,所以排除AB项;朱某对其子的死亡不属于意外事件,因为事外事件不可预见且不可能避免,而从朱某送子上学并嘱咐等他来接看显然他因疏忽大意应预见而没有预见其子可能中毒,所以排除D。
13. ABC构成一般累犯;D构成特别累犯;A项中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故缓刑期满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14. C孙某违反规章制度是故意,而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结果是过失,所以孙某在此过程中属于过失犯罪,所以选C。
15. C不纯正不作为主观表现为放纵和过失,所以选C。
16. C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二)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三)禁止绝对的不定刑和绝对的不定期刑;(四)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故应选C。
17. C甲明知乙欲抢银行,而将手抢出租给乙使用,客观起到了帮助作用,属于帮助犯,故与乙构成共犯,所以构成抢劫罪,排除B;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只限于国内,故排除AB;非法出租枪支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者其单位,故排除BD;甲在国外非法购买枪支和子弹后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符合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特征故以走私武器、弹药罪论处,所以应选C。
18. B甲、乙共谋杀害丙属于共同故意犯罪,故选B;甲构成想象竞合犯,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一个重罪论处,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数罪并罚,故排除AC;牵连犯中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行为而非一个行为,故排除D。
19. C从题干可知,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夜入古寺盗金佛头,故选C。
20. B《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反击了主观臆测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人,那它的行为就是假想防卫。
21. C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纪录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2. D《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
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故选D。
23. C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漏罪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2条。
24. C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见《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款。
25. B被告人是未成年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见《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款。
26. B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7. B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见《刑事诉讼法》第24条。
28. D《刑诉解释》第193条规定:“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故选D。
29. A 骗取出口退税案,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中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共有四种:一是贪污贿赂罪,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30. A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材料,并可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见《刑事诉讼法》第158条。
31. D《刑诉解释》第109条规定:“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限期的,应当在期满七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故选D。
32. D《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故选D。
33. D《刑诉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故选D。
34. B《刑诉解释》第35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 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故选B。
35. B言词证据与实面证据是相对应的,很明显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言词证据。医生魏某的证言能反映被害人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故为直接证据,而他的证言又是对被害人讲述的一种转述,故为传来证据,故选B。
36. 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在追究刑事责任,故应撤销案件。
37. B被告人下落属于中止审理的一种情形,故应中止审理。
38. C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故选C。
39. C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C。
40. A特别法与普通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此题中的《律师法》作为一特别法应优先适用,故选A。
41. D用于实际购买毒品的3000元属于非法财物应没收,而刘某打算用余下的一万元购买毒品,属于一种思想活动不予处罚,故应选D。
42. A此题用排除法,B项中李某作为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因正当事由请求延期,经人民法院许可,可在法庭调查中提供,见《行诉规定》第7条,所以排除B;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排除C;
D项中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即可,所以排除D。
43. D因为技术监督局虽然重新做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但主要事实和理由改变了,参见《行诉解释》第54条。
44. A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A项。
45. C《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
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
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可排除ABD。
46. B《行诉规定》第23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
(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故选B。
47. D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见《行诉规定》第38条第2款,排除A;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见《行诉规定》第37条,排除B ;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质证,排除C;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判文书的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故D正确。
48. A《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 条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生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故选A。
49. D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故应选D。
50.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 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故选C。
二、多项选择题
51. ABC《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可推知AB项正确。《刑法》第7条规定的“把前罚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是指应从前罪已经生效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再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故该种计算方法,可规定为“先减后并”故选C;假释经过的考验期不应计算在新的决定的刑期之内,D项错误。
52. ACD《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四)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由上述第2款可看出披露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故排除B。
53. ACDD项错误,“并”应理解为“应当”并处罚金;C项错误,运输假币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出售、购买假币只能是直接故意;A项错误,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也应以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为前提,因为我国货币是禁止私人出售、购买的。
54. ABCD挪用公款罪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而本题甲未牟取个人利益,故A应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故B应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必须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故C应选;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本题是事业单位资金而非金融机构资金,故D应选。
55. ABD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所以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2条第2款规定:“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可构成串通投标罪,C项错,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者单处罚金。虚假广告罪的主体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以B项正确;A项正确,
由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定义可看出。
56. ABC《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B项,中国可适用普通管辖权,适用中国刑法,所以错
误,参见《刑法》第9条。中国刑法不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因保护管辖针
对的是外国人对中国公民犯罪,C项错误,参见《刑法》第8条。根据《刑法》第7条规
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其含义是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追究,所
以D项正确。
57. ABCD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由定义可知构成侵占罪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物,而本题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构成侵占罪,故ABD错误;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以盗窃罪论处,故C项错误;实际上乙、丙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故属于盗窃罪。
58. BCD根据《刑法》第316条规定:“构成脱逃罪的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而管制则不予关押即无所谓逃脱。故应选BCD。
59. ABCD乙的行为依《刑法》第388条,应以受贿罪论处,而不当得利属于民法范围调整,故A错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得当,所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以及未能为他人牟取利益之后退不了财物,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所以丙成立受贿罪,故BC错误;丁主观方面无故意,不构成帮助毁
灭证据罪,故D错误。
60. ABCD雷某以牟利为目的(以雷某牟利后可看出)出版淫秽品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
,故ABD是错误的;任某不明知(即过失)他人用于出版淫秽物品而提供书号应以为他人提供书号出
版淫秽书刊罪论处,而不以共犯论处,故C错误。
61. AD乙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构成受贿罪,故A应选;滥用职权乙的行为与受贿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以受贿罪论处,故B错误。正是由于乙的行为使该厂免受司法机关处理,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故D应选。
62. ACD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可知选ACD。
63. AD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可知选AD。
64. CD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到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的情况应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可知选CD。
65. AD用在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应取消取保候审,故A不适用;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第37条第3项的规定:“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故B适用。第2项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取保候审,重婚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故C可以适用。第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故D不适用。
66. ABCD根据《刑诉解释》第25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根据《刑诉解释》第258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可知选ABCD。
67. AB根据《刑诉解释》第1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
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186条规定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选AB。
68. A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可知选AB。
69. BD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万元借款不属于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故A不能提起;C项不属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不能提起,故选BD。
70. ACB项应为决定;D项应为判决;故选AC。
71. ABC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加以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都叫证明的对象,故ABC正确,D项不是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故不选。
72. BD此题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等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故选BD。
73. AD正是由于土地管理局过失登记(具体行政行为)使得银行无法主张土地使用权,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管理局应赔偿损失,故A正确;管理局的登记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要想确认其无效应提起行政诉讼,故B错误;既然2003年2月4日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不可以确认登记行为无效,那么C项错误,见《国家赔偿法》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故D正确。

74. ACD根据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构成的相关规定,可知A、C、D不正确。
75. ACDA明显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可知C错误;行政机关依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见《行政许可法》第48条;但行政机关不能依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见《行政处罚法》第43条,故D错。
76. ABD对商务部做出的对关于反倾销的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AB正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53条;C项明显错误不可能参照地方政府规章;D项正确,因反倾
销行政案件具有涉外性质。
77. BD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见《行诉解释》第14条第3款,A错;太平居委会与此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作为本案第三人,B对,见《行政诉讼法》第27条;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应判决维持,故D对;C错,见《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
78. AD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知选AD。(注:拍卖财物、划拨存款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故BC错误)
79. ABC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第29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对侦察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的,应书面通知作出扣押、
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扣押、冻结。”故A错误,D项正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对张某被羁押的日期,国家不予赔偿。故BC错误。
80. BCD公安机关的监控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肯定影响被监控人的权利义务,故A错误,B项《国家赔偿法》确无此规定,故正确, CD两项都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三、不定项选择题
81. D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故选D。
82. A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偷盗儿童、婴儿的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故A正确,BD错误;拐卖过程中造成被拐卖人死亡、重伤只是一个加重情节,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故C错误,见《刑法》第240条。
83. AC根据题意,李某等人没有聚众冲击法庭,而是扰乱了法庭,故B错,C对;又题意李某等人没有阻止证人作证也没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而只是认为王某的证言不实对其进行报复,故A对,D错。
84. B战时自伤罪的主体为军人(不包括预备役人员),目的是为了逃避军事义务,据此可知选B,而排除ACD。
85. D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可以判决刑罚,从轻处罚也不意味着在法定线的“中间线”以下,判决刑罚,故A错;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刑判处刑罚,故B错;缓刑适用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包括3年)故对犯甲罪的可适用3年,C错。
86. ABCDA肯定错误,如果这样就混淆了两种罪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的人,伙同他人强*妇女后,迫使卖淫的,虽不构成强迫卖淫罪,但构成强*罪,应负刑事责任,故B错;一般公民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如教唆犯(教唆主动索取财物),故C错;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包括主动索取,故D错。
87. BD根据题意,甲、乙对造成的结果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只是一种过失,故AC项错误,BD正确。(注:共同过失犯罪,根据各人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
88. AB见司法考试教材“事实认识错误”中“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误将甲对象当做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不同的社会关系。对于这种认识错误,应当在主客观统一范围内认定犯罪对于本案而言,只能认定为侵占罪,而非盗窃罪,故选AB。
89. ABC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嫖宿该幼女的,两者即无吸收关系又无牵连关系,而是触犯了两种不同的罪名故应并罚,D错;引诱幼女甲卖淫容留乙卖淫也是触犯了两种不同的罪名故并罚,C正确;引诱、容留、介绍成年人卖淫以一罪论处而不实行并罚,故B正确;A正确,记住即可。
90. AB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可知选ABD。
91. BD根据《刑诉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可知选BD。(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92. AB根据《刑诉解释》第353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刑事诉讼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四款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知选AB。
93. ABCD  ABC三项明显缺乏法律依据;D项中王某不是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故不必经办案机关批准,所以D项也缺乏法律依据。
94. C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参见《刑诉解释》第222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见《刑事诉讼法》第175条;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不派员出庭,见《刑诉解释》第226条;C项违反法律规定回避程序,见《刑事诉讼法》第31条。所以选C。
95. ABD根据《刑诉解释》第268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不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重新审理。”根据《刑诉解释》第270条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
下判处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可知选ABD。
96. ABCD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
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故选ABCD。
97. ACD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前通告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可知B错。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3条第7款规定:“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
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可知A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80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
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可知D正确。华、叶二人的证言是主要证据,如果矛盾,系主要证据不足,故C正确。
98. ABD《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
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
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故选ABD。
99. BCD审批机关2001年4月1日确认股权回购的批复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故A错误;股
权回购系合同中的一项,甲可以对乙违约行为提起诉讼,故B正确;审批机关2001年6月作出的批复没有
侵害甲的合法权益,故C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100. ABDA明显不符合;B项张主任主管经济,故不能兼任投资公司董事长,故B项也不符合;D项王
处长可能掌握国家秘密,故不能批准,D错,故选ABD。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
1.D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基本知识。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抵销权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属于形成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的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权请求权是请求权的一种,不具有排他性。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格权都是支配权。根据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的法理,支配权也存在对应义务。
2.B本题考查合伙人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54条规定:“退
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3.D已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承担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A回赎只需出典人支付原典价即可。
5.D《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6.B《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但因抵押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因此,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数额为20-10-3-1=6万元。
7.A《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8.C本题考查定金合同的效力问题。《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9.D《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C本题考查的是简易交付的规定。《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合同生效时间是电视台表示同意的时间即8月9日。
11.D本题中双方并未就“洗车”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未成立,王先生无须支付洗车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本题中酒店洗车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到损失而取得的利益。因此也不属于不当得利。
12.A本题考查的是涉他合同的履行问题。《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3.C《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的合同。”本题中赵某已经下车,因此损害不发生在运输途中。赵某的损害是由售票员的个人行为造成,因此售票员应承担责任。而动手的行人将赵某扑倒造成赵某人身伤害,构成侵权,也应对赵某承担责任。
14.D本题考查的是保管合同。《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并无重大过失,因此不应赔偿。
15.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16.A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对受扶养人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
17.C本题考查的是遗嘱的有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遗嘱生效时丙已有工作,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因此,应由乙全部继承。
18.B乙属于法定继承,丙属于遗赠。《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9.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A本题考查的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问题。《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乙不同意发表,甲无权发表的说法是错误的。
21.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因此,甲在该省享有独占使用权,当地的丙厂应承担侵权责任,丁厂违法许可,应承担侵权责任。
22.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文件之一,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是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的协约。
23.A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法》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24.C回头背书,是指以先前已经在票据上签名的出票人、背书人等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具有一般背书的效力。
限制背书,是指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如果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附条件背书,我国《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所为的背书。属于无效背书,不发生一般背书的效力。
25.B《保险法》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26.C本题考查的是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问题。《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27.D《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8.C《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2条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C项的规定违法。
29.BA、C、D项中,陈某的行为可以经万某追认或成立表见代理而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的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因此B项的行为是禁止的。
30.C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人入伙及责任承担问题。《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题中,由于丙的反对,丁并未入伙。因此,丁不承担责任,由甲、乙、丙三人分担。
31.D甲公司的投资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担有限责任的主体不能成为承担无限责任的主体的股东。
32.D本题考查的是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问题。《公司法》第74条规定:“……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因此这些发起人至少要出资1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33.A甲、乙、丙、丁按份共有该轮船,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置(包括管理、改良、变更、使用、收益、转让、设定负担等),都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必须协商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则应按拥有财产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但不得损害份额少的共有人的利益。本题中,份额最大的共有人在不动产上设定抵押,因抵押权属担保物权,在担保期间物之所有权、使用权并不发生转移,只是以物的交换价值作为债的担保,并没有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因此,无需他人同意。
34.D《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5.B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B项中,审判人员接受一方贿赂,有贪污受贿行为,因此,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
36.A给付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之诉,可分为金钱给付、物之给付和行为给付,行为给付中的行为又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B为确认之诉,C、D为变更之诉。
37.A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问题。《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本案中未作具体授权,因此只有管辖权异议马律师可以实施。
38.D本题考查对被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9.A《〈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40.A本题考查的是举证期限的问题。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的规定,举证期限有两种产生方式:一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
41.C唐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属于参加之诉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其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并且,即使受诉法院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原本无管辖权,由于参加之讼与本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诉法院也基于合并管辖取得对参加之诉的管辖权。所以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

42.D《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可见A、B是正确的。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可见C也是对的。
43.D该案中张某起诉的是银行,而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李某,与李某的刑事案件无关。
44.B《民诉意见》第82条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
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45.C李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撤诉后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仍可以要求参加诉讼,参加时间是在本诉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时,即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
46.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其主张不予支持。”
47.A《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48.D本题考查的是执行程序中的和解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9.C《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50.C《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规定》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5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第122条规定:“受托法院认为受托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执行的,应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
二、多项选择题
51.AD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出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使诉讼时效中断,期间重新起算。因此,2003年6月10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A项正确。王某6月13日并未到法院起诉,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B项不正确。《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施工人为承包人应负赔偿责任。所以D项正确。
52.BCD本题考查撤销权的问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知,债权人必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根据《合同法》第75条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可知,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53.ACD本题考查留置的适用范围。《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法》第422条规定:“……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54.ABCD赠与合同是法律设立规范、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因此为有名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仅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因此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因此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口头形式,因此为不要式合同。
55.BC本题考查债权让与、抵销权的问题。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让与通知为准,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56.AC本题考查的是定作人的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何女士可以随时解除定作合同,但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应赔偿,还应支付部分报酬。
57.BC《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58.BC本题考查的是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59.AC《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张某与冯某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60.A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务范围内的监督、保护义务,致使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失相应的民事责任。因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小甲的监护人其母亲应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61.ACD本题考查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62.ABC该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櫉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由此可知,该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影楼未按照约定使用甲的照片的行为构成违约。
63.ACD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该影视中心的播放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行为。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著作权法》第39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播放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人的表演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作为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正当原告。
64.AC《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65.CD本题考查的是汇票持票人的追索权。《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66.BCD本题考查海上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故选B、C、D。
67.BCD本题考查的是外资企业清算问题。《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77条规定:“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第79条规定:“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第81条规定:“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68.BC《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69.AD《公司法》第93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70.ABC《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71.AB《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72.ABCA项中对于林某提出的“青春费”的赔偿,我国法律中并不支持,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法院应当先受理。
《民诉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条件限制。”因此,B项中乙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受理。
C项中,《民诉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应受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D项中,甲的诉讼请求与本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73.ABCD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代理人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为自己委托代理人。因此,C项正确。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委托代理产生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有行为能力。因此,D项正确。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此,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B项正确。
法定代理人作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是委托人赋予的,不能代被代理人处分权利。因此A项正确。
74.ABD督促程序的开始是基于债权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只需对债权人的申请作形式上的审查就可受理并发出支付令。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基于法定理由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
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非讼程序。所以二者都是基于权利人的申请,无答辩程序,无开庭审理阶段。因此A、B项正确。
公示催告程序设置了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程序,而督促程序中则无,因此C项是错误的。

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属于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特点就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既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D项正确。
75.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当事人在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可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径行判决、裁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
76.AB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法院在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6类民事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77.BCD《民诉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A项应按撤诉处理。B项中,委托代理人拒不到庭,并不影响当事人对民事权利的处分,不应按撤诉处理。
《民诉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C项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拒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D项中,李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不能按撤诉处理。
78.AD《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可知A项正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规定:“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B项是错误的。涉外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因此C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D项正确。

79.ABCD本题考查的是仲裁程序。《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可知A为正确选项。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因此B为正确选项。第30条规定:“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因此C为正确选项。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我国仲裁法并未规定对调解书可以申请撤销的情况。因此D项正确。
80.ACD《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可见A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42条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但不能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应在审理后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为正确选项。根据《仲裁法》第56、57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D为正确选项。
三、不定项选择题
81.B乙与丙签订的约定由丙承包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内部承包协议》属于转包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82.C乙的诉讼请求中关于解除合同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83.D丙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对甲与乙之间的合同的解除没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84.AD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85.C根据《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甲公司的发明仍具有新颖性。
86.D《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87.C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后,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88.A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根据专利法第61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的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因此A项正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是: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贷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况,因此不能申请诉前先予执行。因此,B项错误。
财产保全可以适用于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所有案件。因此甲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C项正确。
只要证据可能灭失或者在将来难以取得,甲都可在开庭前要求证据保全,D项正确。
89.ABD《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由此选项A、B、D是正确的。
90.ACD《公司法》第80条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第82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91.AC根据《公司法》第92条的规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通过公司章程是创立大会行使的职权之一,但是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本题中该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创立大会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因此章程对新奇公司产生效力,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必须遵守。
92.B由于新奇公司是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因此不需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出售股份。但是《公司法》第147条又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因此B为正确选项。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转让须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竞价交易。
93.D本题考查的是公司的归入权。《证券法》第42条规定:“……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所以该股东所得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94.AB本题考查代位权的问题。纺织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服装公司也可以行使自己的债权,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执行,必须经当事人申请。
95.A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代位权成立后,应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96.CD《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第64条规定:“……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
97.AB《执行规定》第64条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
98.ABC《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99.D本题考查的是先予执行的条件。本案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制作中心的生产经营,因此应先予执行。
100.BCD根据《民诉意见》第254条的规定,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单位,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C、D项是正确的。


试卷四
第一部分:简析题
案例一:
[参考答案]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屋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屋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 有效。该6间房屋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3. 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 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6. 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解析]
1.《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以上规定,6间房屋应先分出3间归张某所有,余下的3间作为王某的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
因此余下的3间由张某、王乙、王小甲各分得一间。
2.在我国,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对其都享有继承权的遗产,属于共有财产。《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本题的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应当认定为有效。
3.在我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为有效成立。故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协议均为有效。
4.经上题分析,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必要要件,曹某与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虽然已生效,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而朱某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而只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本题考点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王乙的撤销请求能得到支持。
6.本题考点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车祸致人损害赔偿金属于“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故王乙不能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案例二:
[参考答案]
1. 能。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2. 部分无效。因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3. 应返还给天鹅公司。属于不当得利。
4. 应由天鹅公司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发生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5. 不能。因为第三人选定了相对人后,不能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解析]
1.本题考点为隐名代理。《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应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可知天鹅公司能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
2.《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30万元定金显然已超过总价款130万元的20%,故超过部分无效。
3.《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4.本题考点为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承担。《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情形属于出卖人送货的现实交付方式,在该种方式下,货交买受人处视为交付,故在交付之前发生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5.根据《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之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故本题天鹅公司不能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案例三:
[参考答案]
1. 有效。因甲公司为抵押行为时,抵押物并未转移,甲公司对该土地仍有支配权。
2. 有效。公司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
3. 不能。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
4. 不能。龙某占用的是公司资金,龙某仅对乙公司有返还义务,对甲公司无返还义务。
5. 不应承担。公司成立后,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不能对抗公司章程,故甲公司仅有依章程
向乙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而无直接分担公司亏损的义务。
6. 乙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资产对丙银行的债务负责。甲公司应当在200万元的出资范围内对丙
银行的债务负责。龙某应当在120万元的范围内对丙银行的债务负责。
[解析]
1.由于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过户到乙公司,所以该土地使用权仍为甲所有。根据《担保法》第34条规定,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有效。
2.《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第1款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因此,我国公司成立以登记为成立要件,股东出资不实,不影响公司成立的效力。
3.《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因此,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4.公司成立后,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资产。龙某占用的120万元是公司资产,龙某仅对乙公司负有返还义务,而对同样作为股东的甲无返还义务。
5.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文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而且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而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只是股东之间对投资所达成的合意,不具有对抗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故甲公司仅有依章程向乙公司缴纳出资的义务,而无义务直接分担公司亏损。
6.《合同法》第3条第2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据此规定,对于乙公司的债务,乙公司应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而甲公司和龙某应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案例四:
[参考答案]

1. 乙区法院和丙区法院。
2. 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 正确,原告请求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因本案尚在审理中,合同是否解除尚无定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
4. 录音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证据即使是秘密录音,其取得方式也是合法的,只有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得的证据,才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会议纪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其形式有欠缺,应当双方签字。
5. 不成立。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 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7. 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8. 不能,在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解析]
1.《民诉》第24条规定:“因公司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具体而言,被告住所地为乙区,合同履行地为丙区。
2.《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本题考点为先予执行的条件,《民诉》第9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4.《民诉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会谈录音带虽是秘密录音,但其取得方式并不违法,因此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会谈纪要因其未经双方签字,而在形式上欠缺合法性。
5.《民诉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民诉意见》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7.《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8.《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案例五:
[参考答案]
1.1个月。
2.可以。
3.不予准许。因被告人犯罪行为严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4.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可以自行辩护。
5.应当恢复法庭调查。
6.在3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
7.在上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8.应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解析]
1.《刑诉》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参见上题解析。
3.《刑诉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刑诉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结合本案,被告人刘某犯罪行为严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属于《刑诉解释》第36条所列情形之一,因此合议庭应当不予准许其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请求。
4.参见上题解析。
5.《刑诉解释》第168条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6.《刑诉解释》第237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本题二审法院应依本条规定处理。
7.《刑诉解释》第244条规定:“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对于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
8.《刑诉》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部分:分析题
案例六:
[参考答案]
(一)关于甲和乙的行为
1. 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因二人有抢劫的共同故意和抢劫的共同行为。甲、乙的抢劫属于入户抢劫,因为丙的房间属于其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由于乙与甲共谋入户,甲事实上也实施了入户抢劫行为,所以乙虽没有入户,对乙也应适用入户抢劫的法定刑。
综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以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甲、乙虽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二人的犯罪形态不同:
(1)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达到抢劫既遂,但他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由于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所以,对于甲的抢劫中止,应当免除处罚。
(2)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一方面,不能因为甲事实上取得了手表,就认定乙抢劫既遂,因为该手表并非甲抢劫既遂所得的财物;另一方面,乙并没有自动放弃自己的抢劫行为,甲的中止行为对于乙来说,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关于甲的行为
1. 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2. 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拿走手表已不属于抢劫罪中的强取财物的行为,即不属于因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或足以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而取得手表的情形。所以,不能将取得手表的事实评价在抢劫罪中,而应另认定为盗窃罪。
(三)关于乙的行为
1. 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乙客观上为甲盗窃手表起到了一定作用(望风),但乙并不明知甲会盗窃财物,所以,乙并不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2. 基于同样的理由,乙的行为也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
3. 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销售赃物罪是指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销售自己犯罪所得的赃物的行为并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乙虽在事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解析]
(一)关于甲和乙的行为
1.《刑法》第263条对抢劫罪的认定与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关于入户抢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出了详尽的解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因此,结合本案情形,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且对二人都适用入户抢劫的法定刑。
另外,对共犯人进行分类并规定相应的处罚原则,有利于正确处理共同犯罪。为此,我国刑法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关于主犯和从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结合本案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可认定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在处罚上,对乙应依照《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进行处理。
2.关于甲、乙的犯罪形态。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结局所呈现的状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
基于以上认识,应把甲、乙二人的犯罪形态在量刑时考虑进去。其法定依据分别为《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关于甲的行为
1.甲单独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名誉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2.甲单独成立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关于乙的行为
1.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虽然甲的盗窃行为是在乙的“望风”行为辅助下完成的,但乙和甲没有盗窃的共同犯意。
2.乙的行为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解析同上。
3.乙出卖手表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脏物罪,其原因在于,销售脏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脏物
而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代为销售他人脏物的行为。行为对象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即他人用犯罪手段获得的钱款或财物。行为人销售自己犯罪所得脏物的,不是刑法上独立意义的犯罪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手段获得的钱财而仍然代为销售。行为人可以在行为前明知,也可以在行为过程中明知。

第三部分:论述题
案例七:
[参考答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法律途径可供乙选择:
1.协商。协商是争议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直接进行磋商或谈判,互谅互让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这种解决争议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没有第三人介入。
2.调解。所谓调解是指争议各方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其劝说诱导,促使争议的各方在自愿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调解按照调解主持人的身份不同,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
3.诉讼。诉讼是指通过法院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二)针对本案,我认为通过诉讼处理此事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其理由如下:
1.就本案案情而言,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不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因为在事态扩大以前,乙已多次到甲家说明情况,进行劝导,但甲依然置之不理、不听规劝,继续扰民。直至最后恶语相伤,侮辱对方。可以说,乙女已穷尽了协商措施,其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保护。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防线。作为一种司法辅助制度,调解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和社会稳定的促进功不可没。然而,调解制度也有其不容忽视的弊端。和协商一样,调解也是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调解人只能说服劝导而不能自主作出有约束力的决定,争议能否解决最终还是取决于争议双方能否达成协议。此外,我国是一个欠缺法治传统的国家,对于民间纠纷,人们习惯于以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去对待,当合法权益受到肆无忌惮的侵害时,许多人仍然处于麻木状态之中。这对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加速建立法治国家的步伐在某种程度上有阻碍作用。
3.众所周知,诉讼是公民权利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在近现代法治国家,诉讼和审判作为公民权利实现的最终和最主要的手段,在制度和理念上始终受到高度重视。尤其在我国固有的法律文化和现实国情背景下,大多数人们有“厌诉”心理,这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尤为不利。因此,应当通过多种途径鼓励人们“打官司”,通过司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甲男的“扰民”行为严重侵犯了乙女的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为了使这些被恶意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有力的保障,乙女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案例八:
[参考答案]
1.“喜悦家庭”商户的行为是以合法形式获取非法利益的商业行为。从形式上看,“喜悦家庭”的成立和其经营业务是合法的,比如,该商户经工商登记依法成立,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客户也是凭自愿获得娱乐……在表面上看来,这一切是如此理所应当,无可厚非。然而,在合法形式的掩盖下,在“喜悦家庭”提供的娱乐背后,真实存在的却是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重被践踏,社会公序良俗的肆意被违背。

2.从法理的角度分析,针对本事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诚然,法与道德无论在社会学和法理学上都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是社会调整的两种不同手段。然而法与道德自古就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道德是法的精神支柱,法是道德的政治支柱,法是最低层次的道德。因此,守法是社会公德对公民提出的最基本要求。作为社会个体,“喜悦家庭”商户在形式合法的前提下还应保证自身行为的道德性质,适应道德对法的本质要求。
3.从民法的角度分析,“喜悦家庭”提供娱乐的行为无形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精神性人
格权),违背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权利人行使权利超过正当界限,有损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为权利的滥用。我国《宪法》第51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结合案情,“喜悦家庭”利用“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帮客户建立“喜悦家庭”,一方面侵犯了不知情的被选择建立“家庭”的一方当事人的精神人格权;另一方面,这种随意组建“家庭”的活动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公序良俗。

4.本事例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我国相对落后的社会治理方式:事后治理。我们总是习惯于当某一事态扩大到严重化的程度后才去治理整顿,而疏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与此相伴随的是法律制度缺少前瞻性和社会治理具有滞后性。
综上所述,“喜悦家庭”商户的行为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他带给个人和社会的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安乐”,还有更深层次的社会隐患。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共建文明家园,法律人士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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