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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并非广州火灾的唯一罪人

2013-12-20 18:27:3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呆呆鱼 图

  广州越秀警方17日傍晚通报称:越秀区起义路建业大厦火灾经过取证调查,目前,黎某等5名建业大厦相关责任人员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同日,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表示,对业主的责任要查清楚,处理到位,罚到他们倾家荡产。(12月18日《新快报》)

  从情感上讲,李春生要求将业主罚到倾家荡产,固然令人欣慰——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的高压势态,不仅能让责任人付出惨重的代价,也是给其他所有对火患麻痹大意的业主的一个警示——但仔细一想,“罚到他们倾家荡产”又未必是一种理性表达。

  在笔者看来,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火灾的追责必须全面而彻底。根据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章建筑组织过整治,但整治下不了决心、拉不下情面,致使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拖而不决,直到酿成灾害。这提醒我们,如果单纯处罚大厦业主,责任主体显然存在漏网之鱼。毕竟,在整治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违章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为何下不了整治决心、拉不下情面呢?就算有“苦衷”,但不作为、慢作为的事实已经造成,理当承担一定责任。(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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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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