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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如何选聘是国企改革最大难题

2013-11-22 11:49:5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资产资本化,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投资项目,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下一步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的,也是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因为,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是很难真正步入市场化轨道的。

  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并不是最大的,只要给予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即便不彻底,也基本能够达到市场化的要求。真正难解决和难突破的,是企业经营者的选聘。

  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并严格遵循市场规律,那么,企业经营者也必须通过市场来选聘,并由市场来决定经营者的去留。这也意味着,政府在经营者的选聘工作中,必须全面退出。

  问题在于,政府愿意放弃这一权力吗?愿意将经营者的选聘权全部交由市场和投资者来掌握吗?会不会在改革过程中,继续将这一权力牢牢掌控呢?如果这项权力不愿放弃,企业要想真正走向市场化,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经济主体,难度很大,甚至可以说是一句空话。

  事实也是如此,国有企业所以离市场的距离较远,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相比缺少应有的市场活力,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经营者的选聘权没有交给市场,经营者也就无法按照市场要求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更多情况下,经营者的眼睛是盯着政府、盯着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能够决定他们去留的部门,甚至是个别人。

  经营者没有对企业和员工负责的意识,也没有市场化理念,自然,也就不可能按照市场规律和市场法则对企业进行管理,更不可能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进行决策与经营,而只会唯政府之命是从,盲目投资、盲目决策,从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严重违反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

  也正因为如此,要想让国有企业真正通过改革步入市场化轨道,并一切按照市场规律运行,就必须解决好经营者的市场化选聘问题。

  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虽然与现行制度相比,这一要求有了比较大的突破,特别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提法,基本满足了市场化的需要。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突破的力度似乎又不是很大,范围也不是很广。因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的要求,又给企业通过市场选聘经营者设置了一个不低的门槛,并给以后政府放权留下了许多可以利用和操纵的空间。因为,市场选聘的比例到底多少是合理的,多少又是不合理的,完全可以由政府来控制,并由政府来操纵。

  如此一来,就可以将大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聘权控制在政府手中,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所谓的经营者,也就只能听命于政府,听命于少数人,而不可能听命于市场、听命于企业、听命于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边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同时,一边又对经营者的选聘权紧抓不放,要求按“合理比例”通过市场选聘经营者,我们就不能不产生这样的担心,那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愿意将这样的权力交给政府吗?愿意将企业交由政府任命或安排的经营者来负责吗?要知道,政府任命的经营者,是不可能真正对投资者负责的,也是不可能按照市场化要求对企业实施管理的。相反,会继续根据政府的需要,特别是官员个人的需要,对企业进行决策与管理。困扰国有企业的各种固有矛盾和问题,也就会继续在实现了混合所有制的经济主体身上发生。

  不仅如此,在薪酬分配、员工待遇、职务消费等方面,也会继续按照国有企业的标准执行。自然,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就难以接受和认可了,也就没有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热情和动力了。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笔者认为,与其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经营者的比例,还不如先将国有企业分类,将完全可以实现市场化选聘经营者的企业分出来,并严格执行市场规范,通过市场来选聘经营者。其他企业,则按照现行管理办法,重点放在完善企业内部结构治理上,让企业能够尽可能地适应市场化要求。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逐步向市场化转型,成熟一个转型一个,而不是笼统地提合理增加市场选聘比例。否则,会被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文章,玩假动作。

  由于国企改革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热情与发展动力,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解决好所有问题。但是,不管怎么说,在经营者选聘问题上,都必须积极按照市场化要求向前推进。推进的速度可以慢一点,但推进的力度一定要大,推进的目标也一定要十分明确,那就是要么不推进,要推进就必须象一个真正的市场化企业,而不是“半抱琵琶”,推出个不伦不类。

  事实上,国有也好,非国有也罢,经营者只不过是董事会聘用的职业经理人,是为投资者服务的。就算是国有控股企业,也必须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必须对股东负责。对不称职的经营者,董事会随时有权将其解聘,根本不用担心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因为国有控股就担心经营者会出现问题,就需要通过政府任命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恰恰说明在这方面缺乏应有的制度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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