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3月30日上午,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进行相关解读,并在线回答了广大网友的提问。

  一、专业问题

  (一)公务员考试的职位专业资格等条件是由用人单位申报,不同层级的职位可按类或按若干具体专业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二)报考人员可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以简称《职位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选择报考。

  报考人员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可将自己所学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或对照《职位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职位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并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三)《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的具体位置在省政府网《招考公告》附件3。

  二、录用计划的学历层次与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

  (一)录用公务员的计划,包括学历、学位等职位资格条件,是由各用人单位根据现有人员学历层次和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报,经同级编制部门审核编制限额、公务员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的。职位资格条件既要满足用人单位用人需要,又要符合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不设置与职位要求和岗位性质无关的户籍、地域、学历等限制。本次招考不同学历层次的职位均有设置,其中,以大专学历为起点约占28%,以本科学历为起点的约占69%,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约占3%。

  (二)我省公务员招录职位资格条件中学历的基本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报考人员除满足学历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具体职位关于“学位”、是否“全日制”等资格条件的要求。

  三、户口、生源地相关问题

  (一)凡是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以及常住户口在陕西(2012年3月2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本次招考符合条件的相关职位。

  (二)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含2011年 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报考全省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为起点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司法机关法医、狱医职位的,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审查“生源地”资格条件的原则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制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指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2012年3月21日)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四、有关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问题

  (一)按照全省招考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本次考试没有安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特设职位,下半年将专门安排特设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这四类人员在符合其主管部门规定和职位资格条件的情况 下,可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有关职位。

  (二)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等部委有关文件,从2010年开始,对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特设职位,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任期满了以后有五条出路,考公务员只是其中的一条。

  (三)公务员录用的定向招考政策是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的。如从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是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文件组织实施的;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培养定向招考是按照中央政法委、中组部、人社部等12部委的文件组织实施的。

  另外,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培养定向招考中还有部分职位是专门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相关职位还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10分的照顾政策。为了确保公务员考录公平、公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允许扩大定向招考范围。

  五、基层工作经历问题

  (一)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我省对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再统一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省级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除法医等特殊职位外)、市级机关职位仍然要求报考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社区)组织工作的经历。对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的、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年基层工作经历应满24个月。

  (三)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问题

  (一)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

  (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招考公告》附件4)。

  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七、有关说明

  考生在报名时可通过职位表后所附联系电话进行具体职位咨询,也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相关政策咨询:

  1.029-85582615(选调生职位)

  2.029-85588750(党群系统职位)

  3.029-87291015(行政系统系统职位)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