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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录3881人公告已发布

2021-02-19 19:49:01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简章由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自行发布)。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设置考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直、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6个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自行发布辖区内公务员招录简章,并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1426人和人民警察448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80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01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56人;乡镇机关、派出机构、省直垂管部门计划招录1137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乡镇职位需要进行具体职位选择的,职位选择方案由各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职位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2月2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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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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