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16:41:0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6423823,13691392258
监督电话:010-86423899
传真电话:010-86423888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44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负责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原文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etaa.com.cn/news/news.aspx?id=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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