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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锡林浩特公安局招40名留置看护监管辅警公告

2019-09-08 10:51:1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平安锡林微信公众号

  2019内蒙古锡林浩特公安局招40名留置看护监管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锡市留置看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锡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留置看护监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2019年9月2日前入锡林浩特市户籍);

  2.年满18周岁(2001年9月6日之前出生);岗位1、2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6日之后出生);岗位3、4、5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6日之后出生);

  3.岗位1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岗位2身高160cm及以上;岗位3、5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岗位4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6.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7.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安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 月16日----9月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公安局107室。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募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招募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③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⑤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募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报名费每人7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安局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成功的,于2019年9 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与体能测评相结合方式。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锡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取消岗位计划招聘数。

  2.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上午 9:00-11:0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将在平安锡市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由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出现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有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按优先招聘条件仍不能确定排名的,将依据考生体能测试1000米或800米跑项目时间成绩确定排名。

  5.如出现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从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市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的要求,增设毒品现场检测。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不通过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对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锡市公安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对拟公示人员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拟公示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招募人员及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锡市公安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政审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平安锡市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并参照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锡林浩特市标准)的最低薪酬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市纪委、市公安局纪委对本次招聘全部环节进行纪律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其他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锡林浩特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签订留置看护监管储备人员协议,半年内在现有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进行补录,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本简章由锡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6831865

  举报电话:0479-6831766(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纪委)

  0479-8110258(市纪委监委)

  附件:锡林浩特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锡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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