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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面试模拟题:生命通道岂容添堵

2019-01-14 15:18: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热点背景】

北京东三环上,救护车内脑血管病人呕吐不止,医生心急如焚,前方却有一辆玛莎拉蒂堵住车道。这段由当事医生拍摄的视频传到网上之后,迅速引发了网友对豪车司机的强烈谴责。近日,处罚结果出炉,因涉事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年检以及未让行急救车,被处扣6分、罚款400元。

【模拟题目】

说说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参考思路】

涉事车辆被罚,着实不冤。救护车亮起警灯上路,就是在和死神赛跑,少消耗一分时间,就多一分生的希望。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换句话说,任何车辆和个人侵犯救护车的优先路权,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车主对救护车毫不在意,对闪动的警灯熟视无睹,逼得救护车屡踩刹车,显然已触及了道德底线、法规红线。

放眼望去,生命通道被占、被堵的现象并不鲜见。高速路上,应急车道总被视为超车道;街头巷口,消防通道经常沦为停车场。一些司机把公众利益与交通法规抛之脑后,只为了给自己争取一星半点的“便利”。而记录违章行为的电子眼毕竟有限,视野的盲区极易成为规则的空地。缺位的处罚,助长着不守规则的心态;被堵的生命通道,则无异于埋在所有人身边的隐患。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给生命通道添堵的行为必须动真格。由此观之,现有的一些惩戒,震慑力明显不足。就拿此次事件来说,只是依照交通法“不按规定超车、让行”进行处罚,对于豪车车主来说,这点“痛”相当有限,很难以儆效尤。其实,诸如南京、沈阳等城市已经规定,阻碍救护车通行的行为如果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类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执法部门不妨“量性定罚”,让每一起案例都发挥更多教育作用。

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远不需要救护车。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要多一些换位思考,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其实,以别人安危为代价抢来的一点时间,一个红灯就可能堵回来,完全得不偿失。反之,举手之劳让个道,人人的点滴之力可以汇聚奇迹。在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城市,都发生过市民齐心协力让出生命通道,帮助患者尽快到达医院的暖心故事。众人接力、一路畅通,更彰显一座城市的人情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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