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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肃三支一扶考试内容:税收知识之商品税法

2018-06-15 09:10:05 三支一扶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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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繁多,划分详细,经济常识是大多考生的薄弱环节,华图三支一扶考试频道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的经济类常识的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依法确定的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一)增值税

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另外,未达起征点的免税,但起征点仅限于个人。

(二)消费税

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设立了14个税目,分别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

(三)营业税

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未达起征点的免税,但起征点仅限于个人。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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