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三支一扶招聘网 > 三支一扶 > 备考 > 行测辅导 > 2018安徽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刑法紧急避险考点讲解

2018安徽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刑法紧急避险考点讲解

2018-04-23 11:28:37 三支一扶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华图教育发布:2018安徽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刑法紧急避险考点讲解,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报班请拨打全国咨询热线:4006-01-9999

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华图三支一扶考试频道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犯罪排除事由是指刑法理论上的正当行为,正当行为是指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实际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主要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这里为大家讲解的高频考点是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讲解】一只狗正在追咬李四,李四在逃跑的过程中,为了躲避狗的追咬,抢走了路边王五的电动自行车,避免了身体伤害,此时李四不负刑事责任,李四的行为就属于紧急避险。

二、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

(1)起因:合法权益正面临现实危险。

【讲解】李四的合法权益面临一种现实危险,狗咬李四,是对李四身体的侵害,而且这一危险不是李四凭空想象,而是真实存在的危险。

(2)时间:危险正在发生。

【讲解】狗咬李四不仅是现实存在而且要求是正在发生,如果狗在追咬李四时,狗累晕了,那么李四再去抢王五的电动车,那就属于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3)主观:具有避险意识。

【讲解】李四在抢王五电动车的时候,主观想法必须是为了躲避狗追咬的危险,而不能是为了损害王五的财产利益,否则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4)对象:不得已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讲解】李四需要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抢王五的车,如果凭借自己的奔跑逃避追咬,是不能抢车的。同时紧急避险针对的对象往往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比如说李四抢走了王五的电动车。这也是跟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之一,正当防卫针对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5)限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引起的损害应当小于避免的损害;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讲解】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避险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何把控这个限度呢?一般要求避险引起的损害应当小于避免的损害。抢电动车是引起的损害,李四身体是避免的损害,电动车财产权的损害小于李四身体权的损害,即“弃车保帅”。如果损害价值相等,那么就属于避险过当了,举个例子:狗正在追咬李四,李四在跑的过程中路边没有车,只有王五一个人站在路边,于是李四一把拽住王五,向身后一甩,狗的心情不好,心里想了想:“咬谁不是咬啊”,于是狗就咬到了王五的大腿,李四的大腿是腿,王五的大腿就不是腿了么?所以李四的行为就属于避险过当。

(编辑:admin)

图书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