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3 16:10:5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和田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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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76人公告,报名缴费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休息日正常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10:00—8月8日18:00,缴费时间:2017年8月 2日10:00—8月9日18:00。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下达2017年和田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6号)精神,经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7年和田地区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5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和田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和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3.在和田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为2年的服务须满16个月及以上、为三年的须服务满二十四个月及以上),均视为服务所在的户籍;
4.由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和田目前在岗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配偶、驻疆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均视为配偶服务所在的户籍;
5.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均视为服务所在的户籍;
上述人员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 8月2日。
面向全疆及未限制户籍的招考职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2日至1999年8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招聘考试已录用人员;
(3)现役军人;
(4)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的人员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6)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7)因个人原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2日。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3)和《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4)
三、招聘程序
通过和田信息网(www.xjht.gov.cn)、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t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7年8月1日。
(一)报名与确认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缴费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休息日正常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10:00—8月8日18:00
缴费时间:2017年8月 2日10:00—8月9日18:00
2.笔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3.报名流程
(1)登录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trs.gov.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2)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个人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
(5)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6)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取得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03-2069247(休息日正常上班)。
(7)职位咨询电话: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2069240。
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专业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其他专业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0分;
(4)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30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6)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19日
(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8日起,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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